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
基本编码:37201706300101
实施编码:12370100745691483A3372017063001
本事项由-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 实施主体 |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法定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联办机构 | - | |||
| 服务对象类型 | 自然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 中介服务信息 | ||||||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 | 法律依据 | -- | |||
| 特别程序信息 | ||||||
| 特别程序时限 | -- | 特别程序种类 | -- | |||
| 通办业务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 事项版本 | 12425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 否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 | |||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
办理信息
|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是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办理时间 | 办理时间因字符限制按这个录入:1、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工作日9:00至17:00;周六、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2、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工作日9:00至17:00;周六、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3、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4、莱芜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5、钢城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6-15银行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16、章丘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省市一体化行政审批服务大厅4楼民生事务专区综合受理窗口F05、F04、F07、F06、F08、F02、F03、F01 - F05,F04,F07,F06,F08,F02,F03,F01 |
| 审批结果名称 | 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 |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 依据类别 | 行政法规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发文字号 |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 依据内容 | 第三十六条 第一款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办结 | 向符合查询条件的职工出具查询结果 | 0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信息查询结果。 |
| 受理 | 1.线上办理:在线上服务渠道填报相关信息并发起申请,进行身份校验后,查询信息; 2.窗口办理:申请人持相关业务资料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 0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符合条件的,进行信息查询;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济南市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书昌街657号金璟广场1号楼1楼综合法律服务大厅07、08窗口
电话:0531-68967466;0531-68967465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电话: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55(天桥区);0531-58296573、0531-58296565(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受理条件
缴存职工凭有效身份证件,可通过网上渠道或到住房公积金大厅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
材料目录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 身份证 |
原件 |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1 | A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窗口提交,网上提交,部门共享核验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必要 |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 身份证(示例样表).docx | -- | 审核 | -- |
常见问题
问 : 查询信息的有效证件都有哪些?
回答: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住证等证件以及相应电子证照。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12345
窗口咨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09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东厅公积金窗口,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北厅公积金窗口,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窗口。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12345
窗口投诉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09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东厅公积金窗口,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北厅公积金窗口,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3楼莱芜公积金窗口,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窗口。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办事指南.pdf下载到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