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2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第二十七批215件信访件,已办结106件,阶段性办结99件,未办结10件。其中,责令整改61家,立案处罚11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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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二十七批 2025年7月2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SD202506220006 | 济南市莱芜区杨庄镇一家电镀厂(位于214省道与新希望路交叉口往北180米左右院子内正对大门最里面)无环保手续和排污许可证,污水通过沟槽直排至地下,电镀液未经过处理,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杨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电镀厂”位于杨庄镇高家店村供电所对面,241省道东侧高某某院内东侧车间。2025年6月15日高某某与亓某某签订《租赁厂房协议书》,由亓某某租赁使用该车间。 2.亓某某于6月19日在车间内开工建设镀锌生产线,目前未建设完成。现场建有1个长7米、宽0.9米、深0.9米电镀槽1个及配套供电、冷却设施。电镀槽内存有未配比完成的电镀液7.5吨,无生产原料及产品。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无营业执照、立项、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 3.该电镀厂车间内有一直径2cm塑料软水管,连接冷却水储水池与车间北侧雨水沟。雨水沟内无废水外排,车间北侧雨水沟内杂草茂盛,西侧农作物长势正常。 | 部分属实 | 对非法加工企业依法取缔,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 莱芜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杨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该电镀厂无相关部门审批手续,且无法完善,杨庄镇政府对其依法予以取缔,于6月24日已完成拆除。现场电镀液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济南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处置。 2.杨庄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加强巡查和监管,避免死灰复燃。 | 已办结 | 无 |
2 | D3SD202506220016 | 济南市章丘区白云湖街道章历村一家废品回收站乱堆乱放废品,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章丘区政府组织白云湖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废品回收站”为济南市章丘区有全再生物资回收中心,是个体工商户,位于章历村东北侧吕某某自家院内,2023年办理营业执照,占地面积约90平方米,南侧为同村其他村民住宅。 2.现场调查,该村民主要收购纸箱、塑料桶、矿泉水瓶等一般废旧物资,因售卖不及时,回收物品堆放杂乱,环境脏乱差,现场无污水产生,无明显异味。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避免异味扰民 | 章丘区政府责成白云湖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由村委会积极协助吕某某将收购的废品及时转运售卖,做好院内环境卫生工作。 2.加强巡查管理,发现环境脏乱差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3 | D3SD202506220021 | 济南市章丘区高官寨街道东安村100亩左右可耕地被倾倒渣土,渣土整平后种植玉米进行掩盖,破坏并污染耕地。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高官寨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东安村100亩左右可耕地”位于东安村西、221乡道东侧,面积约72亩,地类为耕地,为东安村集体土地。因该地块土质较差,2024年10月,东安村村民许某某与东安村村委会签订租赁协议,并提出申请土地整理、改良,村两委召开村民代表及党员会同意。2024年11月许某某将该地块转租给东李村村民李某某。2025年3月李某某擅自运入渣土约7.7万立方米,对租赁地块内约64亩耕地进行了覆土整平,覆土平均高约1.8米。2025年5月,区城市管理局对李某某违规堆放渣土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下达整改通知(立案号:济章综执立字〔2025〕第0062号),要求其清理。 2.现场调查,72亩耕地已全部种植玉米,株高30厘米,长势良好。6月23日高官寨街道办事处对该地块随机选取5处进行挖掘,挖深约2米,断层为渣土;委托山东蓝城分析测试有限公司选取10个土壤样品进行检测,结果符合GB15618-2018指标要求。 | 部分属实 | 依法整改,加强巡查,查处乱倒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 | 章丘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高官寨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进一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高官寨街道办事处督促责任人秋收后整改到位。 2.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擅自堆放或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 3.高官寨街道办事处加强宣传,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同时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D3SD202506220025 | 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福顺达食品有限公司(S241省道与吐丝口西路交叉路口向东100米)院内一家火纸印刷厂生产时噪音扰民,无环评手续。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羊里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火纸印刷厂”实为莱芜区顺达纸业批发部,位于羊里街道吐丝口西路与241省道交叉路口东140米(原福顺达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内),2023年6月15日建成投产,从事纸制品加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切割机3台和印染机4台,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料(卷筒竹浆纸)经印刷(水性油墨)、切割后制成成品。该批发部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因其含有印刷工序,未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经政策宣讲,该业主承诺自行拆除设备。 2.6月24日,羊里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济南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3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5dB(A))要求。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守法经营 | 莱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羊里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羊里街道办事处督促业主按要求拆除印刷设备,于6月27日已完成拆除。 2.羊里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加强环保政策的宣传、指导,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 已办结 | 无 |
5 | D3SD202506220027 | 济南市钢城区辛庄镇百咀红村莱芜市营顺塑料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生产时噪音、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辛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莱芜市营顺塑料有限公司”位于百咀红村委西约2公里,负责人为张某某,经营范围为塑料编织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将外购的成卷编织布(吨袋)切割后按规格裁剪,通过缝纫机缝合,形成编织袋外售。属于环评豁免管理类项目,无需办理环保手续。 2.现场调查,该公司北侧、西侧、东侧为村民住宅,现处于闲置状态,无人居住,南侧为鹏山泉大街。现场正在进行编织袋加工,部分编织袋碎料和杂物乱堆乱放,自动切割机、缝纫机作业时有轻微噪声,未闻到明显异味。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噪声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钢城区政府责成辛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辛庄街道办事处督促张某某清理现场编织袋碎料和杂物,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当日已清理完成。 2.辛庄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做好向周围群众的解释工作。 | 已办结 | 无 |
6 | D3SD202506220038 | 济南市市中区陡沟街道政庄二区134号对面房屋每天24小时加工狗粮、猫粮,机器运行产生噪音污染。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市中区政府组织陡沟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郑庄二区134号对面房屋”为郑庄二区村民郑某宅基地自建房。2010年,郑某在自家后院10平方米空房(距离最近住户约10米)内安装1台小型家用磨面机,磨制自种小麦、玉米自用。该磨面机夏收和秋收时使用。该磨面机白天使用时(午间及夜间不使用)关闭房门,产生噪声。偶有村民借用,不存在商业经营。 2.现场调查,郑某夏季小麦已完成磨制,磨面机自6月15日至今未使用。未发现加工狗粮、猫粮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减少噪声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 市中区政府责成陡沟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陡沟街道办事处要求郑某对磨面机加装隔声垫、运行时关闭房门,遵守午间及夜间不运行的承诺,减少噪声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2.陡沟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噪声扰民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7 | D3SD202506220039 | 济南市市中区陡沟街道融汇城锦绣里小区有多个环境问题: 1.小区南侧铁路火车经过时存在噪音。 2.小区向南500米山体上堆放很多生活垃圾,污染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市中区政府会同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融汇城锦绣里小区南侧铁路为水白下行线K5+200-K5+400(水屯-白马山铁路线),1975年建成通车,只通行货运列车,没有公开的列车时刻表。融汇城锦绣里小区2022年建成,位于铁路北侧,距小区约80米,之间有空地和树木绿化带,小区南侧靠近铁路线第一排有5栋楼,距离铁路外侧轨道外缘均120米左右。小区在建设的时候已考虑到铁路噪声问题,安装3层降噪隔音玻璃。小区建筑设计符合建筑环境通用规范和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售房时已公示项目会受铁路噪声影响。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于6月28日对敏感点噪声进行检测。7月1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限值要求。 2.现场调查,融汇城锦绣里小区南侧约500米处,存在约5立方米生活垃圾。 | 属实 | 立行立改,减少噪声、垃圾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市中区政府会同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加强运输设施的维护保养,保证其状态良好,减少鸣笛和铁路运行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 2.陡沟街道办事处已于6月23日完成锦绣里南侧生活垃圾清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D3SD202506220054 | 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安置一区华山中心小学南侧华子啤酒屋占用公共区域露天烧烤,油烟扰民;占用公共绿化带位置搭建简易厕所,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华山街道办事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华子啤酒屋”实为历城区宝乐啤酒屋(个体工商户),位于华山街道冬华居5号楼104商铺。现场调查时,该店在外门前设有1套自带净化设施的烧烤设备,操作时有油烟产生;该店在其门前公共绿化带处设置了一间移动式厕所,有异味。 | 属实 | 整改落实到位, 油烟达标排放, 加强巡查监管, 维护周边环境。 | 历城区政府责成华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城管局对该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历城综执限改字2025第06037号),责令其改正店外经营违法行为,清理店外烧烤设施。已于6月23日完成。 2.华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督促该店已于6月24日完成绿化带内移动式厕所拆除。 3.加强执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9 | D3SD202506220058 | 对信访边督边该公开信息第一批受理编号D3SD202505270005“济南市高新区鑫苑城市国际花园小区8号楼,一楼商铺2024年10月违规开设一家炒鸡店(店名:现炒鸡),未依法设置烟灶,私设排烟系统在店前排放,虽然设置了油烟净化设备,异味扰民,该店位于居民楼一楼,非商业楼。该问题在2024年起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希望尽快解决此问题,还居民清新空气”调查核实情况“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齐全,该店铺私自建有独立烟道,计划2025年10月底完成专用烟道建设”不满意,投诉人认为:专用烟道建设后噪音会很大,会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是难以实现的解决方案。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部、市场监管部、审批服务部、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现场调查,鑫苑国际城市花园小区8号楼建成于2009年,为24层的商住综合楼,未配套建设专用烟道。该楼一层为底商,二层以上为公寓式住宅,一层共11家产生油烟的餐饮店,均自建独立烟道。 2.为解决油烟、异味扰民问题,高新区研究制定鑫苑国际城市花园8号楼一层底商专用烟道设置方案,组织开展方案制定、征求居民意见、建设施工等工作,计划2025年10月底完成专用烟道建设。结合8号楼现场实际,目前初步确定了三种烟道设置方式:一是沿着一楼商铺上方横置到楼东侧远离居民楼排放;二是沿着一楼商铺上方竖置到楼顶排放;三是通过地面延伸至商铺南侧远离居民楼排放。 3.鑫苑国际社区居委会自6月20日起,已摸排周边闲置商铺30家,为8号楼餐饮店寻找新的经营场所提供帮助。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有序推进专用烟道建设,减少油烟、异味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部、市场监管部、审批服务部、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7月底前邀请居民和商户代表研究论证专用烟道设置方案,2025年9月底前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设置方案包括噪声、是否改变房屋结构等问题进行可行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序稳妥推进,于2025年10月底完成专用烟道建设。 2.督促鑫苑国际社区居委会继续加强与居民和商户的沟通交流,协助商户寻找新的经营场所,引导商户转变经营业态。 3.加强巡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 | D3SD202506220059 | 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武当山路175号山东方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每天排放废气,19:00-次日凌晨6:00之间异味扰民,白天异味较轻。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鹏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方正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莱芜高新区武当山路175号,为20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齐全。该项目以废矿物油为生产原料,经减压分馏、溶剂精制生产润滑油基础油。 2.现场调查,该企业正常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分馏工序不凝气、精制工序不凝气、罐区呼吸废气收集后作为配风进入加热炉焚烧处理;装卸车、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实验室等环节废气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加热炉焚烧废气经SNCR+SCR脱硝、双碱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排放,排放口已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查阅2025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自行检测报告,均未发现超标情况。现场利用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PID便携式检测仪对该公司罐区、生产装置区全面排查,发现部分装置存在封闭不严问题,厂内存在轻微油气挥发的异味。6月23日夜间(20:00-23:00)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监督性监测,检测报告显示有组织VOCs、厂界无组织VOCs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经查阅该公司生产系统DCS投料历史曲线,正常生产期间生产负荷稳定,白天、夜间无明显差别;查阅在线监测数据,白天、夜间废气排放量无明显变化。 | 部分属实 | 强化监督管理,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莱芜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鹏泉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加强帮扶指导,协助企业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严格控制和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鹏泉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做好与周边居民沟通,及时了解居民诉求,并做好问题整改的工作。 | 已办结 | 无 |
11 | D3SD202506220063 | 济南市历城区鲍山街道飞跃大道以北、历城观山樾售楼处向西五六百米工地出口处渣土车进出时产生扬尘。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历城区政府组织鲍山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工地”实为一处由山东原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新能源渣土车充电场所,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设有充电桩20个。 2.现场调查,该充电场所出入车辆需经过长约200米、宽约8米的砂石路,门口道路破损、坑洼不平,加之日常保洁不及时,存在道路积尘,车辆经过时易产生扬尘。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到位,加强巡查管理,避免扬尘污染。 | 历城区政府责成鲍山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山东原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修缮门口破损路面,已于6月24日完成;加强充电场所内部及门口道路的洒扫保洁力度,防范扬尘污染问题发生。 2.督促鲍山街道办事处环卫部门对该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 3.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扬尘污染问题。 | 已办结 | 无 |
12 | D3SD202506220073 | 济南市天桥区义合西街62号每天20:00-22:00存在使用铁皮空心炉生火烧热水问题,产生的烟污染空气。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天桥区政府组织天桥东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调查,义合西街62号共有8套房屋,均为平房,实际只有2户居住,住在西屋的户主年龄76岁,时常捡拾木柴在自家院内用空心炉烧水,已成为生活习惯,烧水过程中产生烟雾。 | 属实 | 加强巡查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理,减少对群众生活影响。 | 天桥区政府责成天桥东街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该居民使用空心炉的行为进行劝阻,同时告知使用空心炉会产生一氧化碳对空气环境产生影响,引导其使用电水壶烧水,该居民表示理解并承诺今后使用电水壶,不再使用空心炉烧水。 2.加强巡查管理,发现空气污染问题及时处置。 3.对辖区平房区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提升辖区群众环保意识。 | 已办结 | 无 |
13 | D3SD202506220093 | 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济南烧烤(七里河路与华龙路交叉口西北角七里河小区31号楼地下一层)在院内设置烟囱,每天10:00-22:00经营时会产生油烟,存在大气、噪音污染。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历城区政府组织东风街道办事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济南烧烤”实为历城区刘记全羊馆,位于七里河小区沿街底商,含地上一层及地下一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自行安装了独立烟道和油烟净化设备,烧烤设备位于地下一层厨房,油烟净化设备位于地上一层。 2.现场调查,该店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油烟经独立烟道于31号楼楼顶排放(高约18m),油烟净化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因风机底部4颗固定螺丝松动产生振动噪声。6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该店进行噪声和油烟检测,油烟和噪声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油烟、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历城区政府责成东风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店更换风机底部固定螺丝,已于6月25日完成。做好烟道及油烟净化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油烟、噪声影响。 2.东风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 | X3SD202506220001 |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华润昆仑御七区2号楼底商存在多个问题: 1.南京小笼包、兰州拉面、冒菜等餐馆未设置专用烟道开设餐馆,油烟扰民。 2.青岛啤酒屋、私厨等路边摊夜间噪声扰民。 3.路边垃圾桶餐余垃圾乱堆乱倒。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5家餐馆均位于华润昆仑御七区2号楼一层底商,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齐全。其中青岛啤酒屋经营过程中不产生油烟,其余4家餐馆均自行设置独立烟道,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排烟口位于店铺牌匾处,朝向南侧道路,距地面约3米。 2.现场调查,5家餐馆正常营业,4家产生油烟餐馆的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5家餐馆在各自店内均放置餐厨垃圾桶,用于暂存餐厨垃圾,由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统一收运处理,存在收运不及时的情况。路边2个垃圾桶内和周边未发现餐厨垃圾。 3.6月23日夜间复查,未发现青岛啤酒屋、私厨2家店铺店外经营行为,但在之前的经营中存在夜间店外摆放桌椅经营情况,食客就餐喧哗产生噪声。 4.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于6月24日对产生油烟的4家店铺进行油烟排放浓度检测,结果达标。 | 属实 | 立即整改,加强巡查,减少油烟、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历下区政府责成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物业将路边垃圾桶移至小区内集中摆放。5家餐馆和山东亿展云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厨余垃圾收运合同,确保厨余垃圾及时收运。已于6月26日完成。 2.加强巡查值守,督促4家餐馆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保持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依法告知青岛啤酒屋、私厨不得店外经营,减少油烟、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3.区行政审批局依法依规办理餐饮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及食品经营许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餐饮经营主体遵规守纪意识。 | 已办结 | 无 |
15 | X3SD202506220003 | 济南市章丘区黄河街道郭中寨村集体土地自2024年4月起被相关部门违规堆放大量垃圾。 | 济南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23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黄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2024年4月起被相关部门违规堆放大量垃圾”问题。2024年4月,经济南黄河河务局批准,章丘黄河河务局实施“70+500~76+950段淤背区土壤改良及适生林移植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800亩,全部为堤防工程淤背区。 2.该项目目前施工区域约200亩,其中约100亩土地使用权属于章丘黄河河务局;其余土地为原郭中寨村集体土地,已依据黄河防洪工程建设项目要求征用,手续办理中。改良土壤为济南国际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产生的渣土,方量约30万立方米。施工前章丘黄河河务局已对渣土进行土工试验检测和土壤检验检测,符合项目要求。现场调查,施工区域已按项目要求进行了整平,种植绿化树木约120亩,未发现违规堆放大量垃圾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依法查处,防止违规堆放垃圾。 | 章丘区政府责成章丘黄河河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黄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章丘黄河河务局加强项目管理,严把进土质量,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查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2.黄河街道办事处加强宣传,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配合做好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3.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巡查,防止违法违规堆放建筑垃圾和占用土地行为。 | 已办结 | 无 |
16 | X3SD202506220005 | 济南市章丘区相公庄街道相五村相公中学北侧耕地2021年以来倾倒垃圾,侵占河道(此河道西入漯河,最终汇入小清河),破坏耕地、污染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水务局、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点位于相公庄街道相五村相公中学北侧约240米的河道南侧护坡,土地类型为林地,面积约2亩。现场调查并走访周边群众,2022年到2024年,该地块存在倾倒秸秆、杂草、农村拆建垃圾情形,堆存垃圾距离河道边缘约1.5米,未侵占河道,未破坏周边耕地。2024年11月,相公庄街道办事处清理了该地块的垃圾,并在该附近道路上安装栅栏,此后未再发现在此倾倒垃圾情形。2025年6月23日现场调查,该地块及周边未发现倾倒垃圾情形。 2.信访件反映的河道俗称“一步河”,宽约15米,降雨时有雨水汇入,西入漯河。现场调查,河道整洁,无垃圾,未发现侵占河道情形。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阻止随意倾倒垃圾 | 章丘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水务局、相公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和日常巡查,及时制止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2.加强对河道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7 | X3SD202506220033 | 济南市莱芜区口镇街道小庄村东北侧靠近012乡道农田边倾倒堆放建筑垃圾。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口镇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调查,小庄村靠近012乡道处为一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矿坑,矿坑内存放部分建筑垃圾,主要为水泥混凝土块,占地约400平方米,用防尘网覆盖,防尘网有破损。 | 属实 | 立即整改,加强巡查和监管,依法查处倾倒堆放建筑垃圾行为。 | 莱芜区政府责成口镇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口镇街道办事处将建筑垃圾清运至瑞鑫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已于6月24日清理完毕。 2.加强巡查,依法查处倾倒堆放建筑垃圾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的责任意识。 | 已办结 | 无 |
18 | X3SD202506220055 | 济南市章丘区官庄镇张家庄大桥南200米存在4处非法盗采石料存放点非法占用硬化耕地,上次举报检查后仅采取滤网覆盖物料,设备机械仍未拆除,目前又违法偷偷生产作业,生产、装卸、运输产生扬尘和噪声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官庄镇官庄村百顺餐厅向南700米养殖场路东蓝色大门内非法存放盗采石料。 | 济南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23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官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张家庄大桥南200米处,拟建一处仓库,总面积约10亩,土地性质非耕地,由村民李某某承包使用。现场正平整场地,地面未硬化,无新建建筑物,未办理建设手续,除一辆铲车外,无其他机械设备。现场堆放石料、地槽土共4处,已用防尘网覆盖,石源购自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来源合法。 2.信访件反映的百顺餐厅向南700米养殖场路东的院落,为官庄街道村民刘某租赁使用。现场调查,院内有4堆石料,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共计200立方米,未覆盖。石料来源为淄博市博山区土地治理工程未使用的原料,有施工合同和过磅单,未发现盗采石料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沟通交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 章丘区政府责成官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采取以下措施: 1.6月26日,区自然资源局对李某某违法建设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章自然责停字[官]2025-007号)。 2.官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巡查,严防严控非法采石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9 | X3SD202506220058 | 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山东滕轩能源公司西侧被倾倒堆放建筑垃圾。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高庄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调查,山东滕轩能源公司西侧为上台子村闲置空地,堆存乱倒建筑垃圾约50立方米。 | 属实 | 立即整改,加强巡查和监管,依法查处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 莱芜区政府责成高庄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高庄街道办事处将建筑垃圾清运至瑞鑫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已于6月23日清理完毕。 2.加强巡查,依法查处倾倒堆放建筑垃圾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 | 已办结 | 无 |
20 | X3SD202506220059 | 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塔子村鑫塔建材、南冶村赢众新型建材物料露天堆放,违规开采后山石料,产生扬尘、噪声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高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所反映的“鑫塔建材”实际为济南正悦建材有限公司(2025年2月济南正悦建材有限公司全资收购山东鑫塔建材有限公司,现已完成变更),位于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塔子村东,从事PC构件生产项目。该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齐全。经核实,该企业自2025年2月停产至今。 2.信访件所反映的“赢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全称为山东赢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小北冶村村南,主要从事静压砖生产项目。该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齐全。经核实,该企业因市场原因自2025年1月至今间歇生产,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 3.关于反映“物料露天堆放”问题。现场核实,济南正悦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存在5处砂石料堆露天堆存,周边设置铁皮围挡,但未采取完全覆盖措施;山东赢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存在1处砂石料堆露天堆存,未采取设置围挡和完全覆盖措施。 4.关于反映“违规开采后山石料,产生扬尘、噪声扰民”问题。经调查在济南正悦建材有限公司车间北200米处存在无证开采石料迹象,现场无开采作业。区自然资源局已于6月24日委托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对该区域矿产资源动用量进行核查,预计于7月底前出具动用量核查报告。山东赢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调查现场无非法开采石料行为。 | 部分属实 | 对所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 莱芜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高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2家企业涉嫌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违法行为分别予以立案调查,立案号:济环罚立字〔2025〕LW第06-12号、济环罚立字〔2025〕LW第06-13号,分别下达《责令改正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济环责改〔2025〕0000118号、济环责改〔2025〕0000119号,并责令其对露天堆存物料采取围挡、覆盖措施,已于6月25日覆盖完毕。 2.区自然资源局对无证开采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根据动用量核查报告和调查情况,对无证开采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行刑衔接的要求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区自然资源局、高庄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砂石资源的巡查力度,对易发盗挖点位等关键区域加强重点巡查,防止盗采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 | X3SD202506220066 | 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高新区)滨河小学和碧桂园天玺院墙外堆放生活垃圾。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鹏泉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调查,滨河小学院墙外东侧为绿化带,南侧为待建工地,西侧为道路,均未发现生活垃圾。碧桂园天玺小区东侧栅栏外为树林和居民用篱笆圈围的菜地,存在零散生活垃圾。 | 部分属实 | 立即整改,加强宣传和巡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 莱芜区政府责成鹏泉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鹏泉街道办事处清理生活垃圾,已于6月25日清理完毕。 2.加强宣传,引导周边居民自觉爱护社区环境;加大保洁和巡查力度,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 | 已办结 | 无 |
22 | X3SD202506220069 | 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雪山路百替御园华府北门徐升记火锅店异味、噪声扰民,店外放置多个餐厨垃圾桶,污水横流,污染周边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历城区政府组织港沟街道办事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徐升记火锅店”实为济南历城御雪华火锅店,位于百替御园华府二期北区商业裙楼二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自行设置独立烟道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独立烟道排放口位于二楼,朝向门前道路,室内装有音响设备。 2.现场调查,该店正常营业,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音响设备播放音乐。6月25日和26日,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该店进行了噪声和油烟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 3.该店门口北侧约4米处,设置了4个垃圾桶。垃圾桶桶盖无法密闭,附近有异味,垃圾桶周边地面存在油渍痕迹,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 | 部分属实 | 引导商户规范经营,减少油烟、噪声等对周边影响;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 历城区政府责成港沟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店做好烟道及油烟净化设备的养护,保持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降低室内音响设备音量。 2.督促小区物业更换4个垃圾桶、清洗路面油渍,已于6月24日完成整改;加强巡查和保洁频次,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 已办结 | 无 |
23 | X3SD202506220091 | 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牛角沟村东侧山上养鸡场粪污堆积未清理,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区农业农村局、马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鸡场”为济南安普瑞禽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长清区马山镇牛角沟村东南方向约540米处。该公司绿色生态蛋鸡养殖项目于2014年建成投产,营业执照、环评批复、验收、排污许可等手续齐全,目前蛋鸡存栏量约19万只,建有1200平方米鸡粪暂存间和3000平方米有机肥发酵车间,发酵车间配备有水喷淋加活性炭吸附除臭设施。 2.现场调查,该公司日产干清粪15吨,在暂存间暂存后转入发酵车间制作有机肥。发酵车间除臭设施运行正常,暂存间存放鸡粪约1000立方米,暂存间内异味明显,暂存间周边轻微异味。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降低异味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 长清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区农业农村局、马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督促该公司对鸡粪暂存间增加喷洒除臭剂的频次,及时将鸡粪转入发酵车间制肥,缩短暂存时长,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区农业农村局、马山镇政府加强日常检查和网格巡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 已办结 | 无 |
24 | X3SD202506220092 | 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郭家庄村西侧大片裸土未覆盖,扬尘污染。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鹏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交办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调查,鹏泉街道郭家庄村西地块内存放着砂石约3万立方米,该地块属建设用地,所存砂石为凤起玉鸣项目地基开挖时产生,因砂石为国有资源,禁止个人私自倒卖,临时存放于此,后期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处置。部分砂石和该地块部分裸露地面未覆盖,存在扬尘问题。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扬尘污染。 | 莱芜区政府责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鹏泉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鹏泉街道办事处督促责任单位对裸露区域利用防尘网进行覆盖,于6月26日已完成。 2.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鹏泉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辖区内施工工地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已办结 | 无 |
25 | X3SD202506220094 | 济南市长清区归德街道张官村村东南角小屯水库河道两侧盗采砂石,破坏生态。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归德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小屯水库河道”为长清区南大沙河河道小屯水库段。2022年3月30日,区水务局组织实施了长清区南大沙河(小屯水库至沙河入黄口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加固、防渗,新建防汛道路,改建路庄闸、漫水桥等。“小屯水库河道”在该工程六标段范围内,已于2024年1月完成施工。 2.根据设计要求,在河道清淤扩宽过程中产生了部分砂土混合物,已按规定程序于2023年5月9日经公开招标,确定由山东祥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规处置,砂石处置费用上缴区财政。 3.现场调查,砂石已处置完毕,未发现盗采砂石、破坏生态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落实常态化巡查机制,严防非法盗采砂石问题发生 | 长清区政府责成归德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归德街道办事处严格履行“河长制”,开展河道巡查工作,发挥河长在防盗采砂石中的作用,杜绝盗采砂石、破坏生态的行为。 2.区水务局加强对河道治理项目的监管,防止以项目名义盗采砂石行为的发生。 | 已办结 | 无 |
26 | X3SD202506220128 | 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街道锦东公园噪声扰民问题未解决,每天下午16点锦东锣鼓队噪声扰民。执法部门仅在晚上19点30分-20点间执勤,未实地检测噪声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执法部门撤离后,6个团体使用高音喇叭扰民,特别抖音直播号“涛哥大舞台”噪声扰民持续到夜间22点19分。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平阴县政府组织县公安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榆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锦东公园位于翠屏街以南,滨河路以西,锦东大街以北,振兴街以东,占地百余亩,唱歌跳舞活动主要集中在公园东北区域和中心区域。 2.通过日常巡查发现,该秧歌队成员16时开始活动,另有4至5人打鼓队,随秧歌队一起活动;17时左右两队解散。有两人于17时左右开始表演吹奏乐器,18时撤离。“涛哥大舞台”19时30分左右开始直播,22:00左右停止。广场舞人员19时30分开始聚集活动,21时左右解散。 3.现场调查,下午16时有1支秧歌队伍。晚上19时至22时,有1支广场舞群体,人数在30人左右;有2人唱戏;有2个直播群体,其中“涛哥大舞台”直播有3至4人,2人唱歌直播。以上群体活动区域主要是在公园北门及石拱桥附近,距离最近的居民区为东城盛景小区、锦尚花园,分别为约190米、150米。6月23日16:39,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对锦东公园进行了现场噪声监测。在广场周边设置两个噪声监测点位,其中东城盛景小区东南角53.9分贝、锦尚花园小区西南角56.3分贝,均满足二类功能区噪音标准(昼间6时至22时)。 | 属实 | 加强巡查,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平阴县政府责成县公安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榆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县公安局会同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榆山街道办事处组成20人巡查整治力量,分五个小组,围绕下午和晚上两个重点巡查时段,夜间巡查时间由原来19时至20时,延长至22时,细化巡查区域,梯次开展走访巡查、教育劝诫、依法查处等工作。 2.榆山街道办事处、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加强宣传,增强市民的自律意识,努力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已办结 | 无 |
27 | X3SD202506220129 | 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炒米店村东奥水业有限公司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通过暗管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排放至厂外沟渠,废水呈现浑浊状、有异味。2.随意堆存生产废料、过期桶装水,散发异味,雨天跑冒滴漏的污染物随雨水外排。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东奥水业有限公司位于长清区崮云湖街道炒米店村村委西,建有一条年产6万桶桶装水生产线,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环评批复、验收、排污许可登记等手续齐全,2017年投产,生产工艺为:原水-粗滤-细滤-灭菌-罐装-成品。该公司生产废水来自粗滤、细滤、清洗工序,日产生量约12吨,经管道排入厂区东侧容积为63立方米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外周边林木绿化,与环评一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6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曾对该公司生产废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浓度符合相关水质标准。 2.现场调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沉淀池内存有生产废水约20立方米。厂区及周边未发现有暗管直排的现象。信访件反映的“厂外沟渠”为厂区北侧泄洪沟,6月19日,长清区崮山站点监测降水量为75.4毫米,该段泄洪沟因地势低洼,有少量雨水积存,无其他污水汇入,有轻微异味。 3.厂区北侧外存放有废旧塑料桶约300个,无其他生产废料,周边无异味。库房内存放的桶装水最早生产日期为6月18日,保质期30天,无过期桶装水。现场未发现污染物随雨水外排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 长清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督促该公司对废旧塑料桶进行清理,6月23日已清理完毕。 2.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加强汛期排查,发现积存雨水及时抽运。6月23日积存雨水已抽运完成。 3.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该公司产品的抽检频次,防止过期桶装水流入市场。 | 已办结 | 无 |
28 | X3SD202506220142 | 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园区内亚诺化工厂区内物料露天堆放,无手续非法开采石料,非法洗砂磕石,污染地下水,噪声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高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亚诺化工厂”为莱芜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高庄街道鲁中产业园区(沙王庄村南)。从事减水剂生产,于2019年9月停产至今,2023年9月将厂区南侧厂棚租赁给雷某。 2.雷某租赁南侧厂棚内建有一条砂石破碎生产线,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因无营业执照、立项、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2025年4月,高庄街道联合区砂石执法大队对其进行了关停取缔。 3.现场调查,该加工处于停工状态,露天堆存部分砂石物料;现场周围无山坡,无开采石料行为。正常生产时会产生噪音,距离最近的任家洼村直线距离约800米。 | 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巡查监督。 | 莱芜区政府责成高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高庄街道办事处对石料加工点物料进行清理,预计于7月16日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高庄街道办事处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9 | X3SD202506220214 | 济南市莱芜区方下街道存在多个环境问题: 1.方下家园南侧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噪声扰民。 2.方下河大桥北侧岸边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污染河道水质。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方下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建筑工地”为方下街道土楼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于2025年3月31日正式开工建设,总工期730日。该项目土方开挖和外运工程已于4月上旬完成,目前处于主体建设施工阶段。施工区域道路已全部硬化,并按照规定安装洗车平台、围挡喷淋、道路喷淋、高压雾炮塔及扬尘检测仪等设备。 2.现场调查,施工工地内存放大约400立方米回填土,已用防尘网全部覆盖,无明显扬尘问题。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施工噪声问题。6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该工地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现场调查,方下河大桥北侧岸边约90米长度的范围内,堆存着建筑垃圾和农业生产垃圾,约900立方米。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段河道水质进行取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达到地表水Ⅱ类管控标准,优于方下河水功能区水质目标。 | 部分属实 | 建筑垃圾清运到位,加强巡查监管,整改落实到位。 | 莱芜区政府组织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方下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方下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河岸建筑垃圾进行清运,清运至定点建筑垃圾消纳场,已于6月25日清运完成。 2.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方下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在建工地的日常巡查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扬尘、噪声管控措施。 3.区城管局、方下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河道两侧的日常巡查,严禁擅自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 已办结 | 无 |
30 | D3SD202506220024 |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岛润兴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晨辉路47号)距离村庄较近,镀锌加工产生粉尘和异味,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每天22点以后噪音扰民,影响休息。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蓝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润兴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位于蓝村街道晨辉路47号,距离大官庄村约150米。该企业建设3条热镀锌生产线,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工艺:待镀锌件-挂钩上件-酸洗-水洗-助镀-热镀锌-冷却-钝化-包装入库。 2.企业酸洗工艺在封闭车间内进行,酸洗废气负压收集后由酸雾净化塔处理,经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锌烟由集气罩收集,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脱氨塔”处理后,经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挂钩维修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企业脱氨塔喷淋废水全部排入助镀槽用于配置助镀液,不外排;助镀液循环使用不外排;水洗废水、酸雾净化塔废水全部用于配制酸洗槽酸液。企业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排入蓝村污水处理厂。厂区车间地面、热镀锌所有池体已全部硬化、防渗。 4.企业主要生产设备置于室内,采取了隔声、降噪治理措施。 5.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现场未发现明显扬尘,未闻到明显异味。经了解,企业存在夜间生产情况。该公司废气、噪声每年检测4次。查阅2024年和2025年3月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厂内设有1个地下水井,地下水每年检测2次。查阅2024年和2025年3月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土壤每年检测1次,2024年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 部分属实 | 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即墨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蓝村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加强生产管理,按要求定期开展自行检测,确保达标排放,严禁废水私自排放。 2.督促企业做好降噪措施,对易产生噪声的电机等设备加装减震垫等,减少噪声扰民。 3.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4.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对企业土壤、地下水、粉尘、厂界臭气浓度、厂界噪声等开展监督性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1 | D3SD202506220026 | 青岛市市北区大港二路保利悦公馆小区存在多个环境问题: 1.小区北门和西门两条道路至今未修完,晴天扬尘扰民,雨天有泥土。2.大港纬四路与青海路交叉路口雨天积水。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保利悦公馆小区北门和西门两条道路”为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大港二路和大港纬四路,建设单位为区城市管理局,施工单位为青岛政益达实业有限公司。工程于2023年9月开工,其中大港二路预计2025年12月完工,大港纬四路因前序工程时间不确定导致工期待定。目前已完成基层铺设阶段,工地已使用密目网整体进行覆盖。为预留应急出入口,少部分密目网存在破损情况,周边居民车辆进出时存在扬尘情况。 2.信访件反映的“大港纬四路与青海路交叉路口”实为安丘路与青海路交叉口。该处有一处暗渠,已于2025年6月21日开始进行施工,属于大港纬四路道路施工内容。经了解,降雨量过大时,暗渠排水不畅,会引起该交叉路口积水问题。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消除积水问题,减轻施工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市北区政府责成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每天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抑尘并做好记录。已督促施工单位于调查当日完成破损密目网的更换。 2.加快推进大港纬四路施工进度。 3.督促施工单位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暗渠部分的施工。 4.加强监管,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督导,使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2 | D3SD202506220030 | 青岛市黄岛区宝山镇小陡崖村内山上被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城市管理局、宝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小陡崖村”周边为丘陵地形,有土岭和荒沟,无山地。2024年12月,宝山镇政府巡查时,发现尚庄村村民于某在小陡崖村正北约500米区域堆存约11立方米生活垃圾和约120立方米建筑垃圾,当即要求于某尽快清理。2025年3月,于某完成垃圾清理。 2.现场调查时,该区域堆有生活垃圾约2立方米。经巡查和走访周边居民,未发现倾倒建筑垃圾的情形。6月25日,已完成该处生活垃圾的清理。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发生倾倒垃圾的情形。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城市管理局、宝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规范村内垃圾收集、转运;加强对该地块及周边区域的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周边村民养成不随意倾倒垃圾的习惯。 | 已办结 | 无 |
33 | D3SD202506220031 | 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姜山工业园青岛福瑞斯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排放至西侧水沟,污水和生产加工产生刺鼻性气味。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莱西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姜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岛福瑞斯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为青岛福瑞斯生物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7月停产。厂区最南侧车间由青岛洪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租赁,其余厂房闲置。青岛洪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塑料颗粒加工,已取得环评审批,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及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因生产经营原因,青岛洪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初停产。现场调查时,企业未生产,厂区周边无异味。厂区西侧约650米为姜山镇工业园排水沟,水质较清澈,未发现污水直排问题。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排水沟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3.经调查核实,青岛洪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2025年6月25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已对其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确保企业依法排污。 | 莱西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姜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加强企业监管,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待企业复产后,对该企业开展废气及废水监督性监测;生产期间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该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姜山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后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4 | D3SD202506220032 | 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保利叁仟栋三期小区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有不明来源污水排放至小区门前河流,导致河水发黑发臭,水质变差,存在污染。2.小区附近海大生物夏天燃烧浒苔异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海洋发展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门前河流”实为保利叁仟栋小区三期与一、二期之间的河道,位于大沽河度假区栖云路南侧,长度约2千米,经保利叁仟栋项目建设方改造提升为景观河道。 现场调查时,该河道周围无工业园区,无生活污水排口,现场无异味,未发现排污现象。该河道设计水位浅,水体流动性差,夏季随水体温度升高,藻类加快繁殖,影响水体观感。6月23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该水体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Ⅳ类地表水要求。 2.信访件反映的“海大生物”实为青岛海大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位于胶州湾工业园云溪路15号,距离东南侧的保利叁仟栋三期小区直线距离约1千米。该公司主要利用浒苔从事有机肥料生产,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承担青岛市浒苔应急处置任务,处置工艺分为2种:一是浒苔烘干、粉碎、包装工艺;二是浒苔磨浆、生物酶降解工艺。浒苔烘干生产线配套建设了二级旋风除尘+列管式换热降温除尘除味+自动锁气除灰等废气处理设施,浒苔烘干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浒苔采取磨浆、生物酶降解工艺在密封厂房中进行,根据环评分析不需要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经调阅该公司2025年6月份自行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均符合相关要求。 经调查,该公司2025年浒苔处置于6月6日正式开始,目前由于进厂浒苔量较少,采取磨浆工艺能够满足浒苔应急处置要求。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浒苔烘干破碎生产线未生产,磨浆及生物酶降解工艺正常生产,磨浆车间内有轻微异味。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厂区周边开展臭气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具。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确保河道水质达标、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胶州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河道内漂浮物和岸边垃圾。 2.计划于2025年8月30日前安装曝气机,进一步增强水体的流动性,提升河道的水体质量及景观效果。 3.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环保管理要求,督促其对污染物防治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在该公司浒苔烘干破碎线启用时开展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后续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5 | D3SD202506220034 | 青岛市平度市旧店镇南庙东村村东南角洗砂厂从黄铜水库河道非法开采砂子,污染灌溉水源,洗砂设备产生扬尘。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水利水产局、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旧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洗砂厂”位于旧店镇南庙东村东南方位约500米处。2024年底,因无相关手续被旧店镇政府及执法部门责令停产,洗砂设备已于2025年4月拆除。该洗砂厂区东侧堆放2处砂堆,分别约1000立方米、500立方米;厂区西侧堆放1处土堆,约100立方米。3处砂土是洗砂厂2024年陆续从莱州市购入,已全部覆盖。 2.信访件反映的“黄铜水库河道”实为庙东河。经现场调查,未发现非法采砂现象。经查看卫星图片,河道自2021年以来没有明显变化。 3.该洗砂点北侧有一处湾塘,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现场未发现向湾塘排污现象。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该湾塘水样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保护砂土等自然资源,扬尘等污染有效控制。 | 平度市政府责成水利水产局、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旧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旧店镇政府强化属地监管,对辖区河道、坑塘加强巡查排查,发现非法采砂、排污问题,及时处置,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3.市水利水产局对加强对河道范围内巡查监管,发现盗采河砂违法问题依法处置。 4.旧店镇政府督促沙土堆所有人及时清理砂土堆,未清理完成前做好砂土堆覆盖工作,防止扬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6 | D3SD202506220035 | 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青岛征和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摩托车链条,每天全天排放废气,机械加工噪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凤台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岛征和股份有限公司”实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访件反映的厂区位于香港路112号,主要从事工业链条、农机链条生产,年产链条250余万条。该厂区现有“年产240万条高性能农用收获机链条升级改造扩建项目”、“工业链条、农机链条及农机部件扩建项目”、“年产400万件传动系统部件升级改造项目”3个项目,均取得环评批复,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2.该厂区共有生产车间7座,主要大气污染物有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配建有12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现场调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经查阅该公司近三年废气排放自行检测报告(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未发现有超标情况。6月23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3.该厂区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经查阅该公司近三年噪声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噪声超标情况。经现场调查,该厂区1公里范围内仅有西侧的万科如园小区,靠近小区的车间门窗均已封堵,部分车间墙壁和窗户已加装防火隔音棉,厂区西侧的废气处理设施、热交换散热装置均已加装隔音罩。该公司目前正在厂区西部构筑一道长213米、高6.5米的隔音屏,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对小区居民生活的影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该厂区西厂界敏感区域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 部分属实 | 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噪声达标排放,降低对周边居民环境影响。 | 平度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凤台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凤台街道办事处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开展自行检测,评估污染物削减效果;加快厂区隔声屏建设,提高降噪效果。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加强监管,发现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污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7 | D3SD202506220040 | 青岛市黄岛区灵珠山街道韩家台村旁边小珠山水库东岸有超群影视城和一家驾校,污染饮用水水源。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灵珠山街道办事处、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超群影视城”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超群文化有限公司,位于小珠山水库南侧约50米处,占地面积约25.85亩。1998年,公司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旅游娱乐用地,主要从事文化活动场地租赁。2017年以来该公司一直处于关停状态。现场调查时,公司关停,无污水产生。 2.信访件反映的“一家驾校”实为青岛石扬奥瀚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位于小珠山水库东南侧约150米处,面积63407平方米。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营业,场地内停有20辆培训车辆;生活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乱排情形。 3.山东省青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小珠山水库的入口、出口的水质每月监测一次。根据监测结果,2025年小珠山水库的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发生污染饮用水水源问题。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灵珠山街道办事处、红石崖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妥善处置已关停的影视城项目,依法规范处置驾校项目。 2.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灵珠山街道办事处、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污水乱排问题及时查处,防止发生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情形。 | 未办结 | 无 |
38 | D3SD202506220044 | 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街道王家村拆迁后有多个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全天施工噪音扰民,影响休息。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崂山区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施工区域为金家岭街道王家村社区村庄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和柏悦府一、二期项目,2个项目建设手续齐全,目前均处于主体施工阶段。 2.现场调查时,2处建筑工地均有工人在施工作业,存在一定的施工噪声。经现场调查,近期柏悦府一、二期项目由于混凝土浇筑需要,曾存在违规超时间施工问题;王家村社区村庄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按规定时间施工。 3.6月23日,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 | 基本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监管到位,避免噪声扰民。 | 崂山区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降噪措施,加强人员培训教育,做好噪声源头管控,减少噪声扰民情况。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要求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承诺书》,严格落实施工时间,按照规定的时间段进行施工,禁止违规超时间施工。 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和噪声检测频次,发现违规施工及噪声超标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减少噪声扰民的情况。 | 已办结 | 无 |
39 | D3SD202506220048 | 青岛市市南区金门路街道银川西路36号瑞纳紫域小区楼下乐华超市每天2:00-5:00有货车在此卸货、运输,存在噪音污染。超市乱扔厨余垃圾,造成环境脏乱差。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市南区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金门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乐华超市”注册名称为“市南区乐川华百货超市”,营业时间为每日早7时至晚9点,主要销售日用百货、生鲜食品等。 2.经现场调查,“乐华超市”进货时间为每日早晨6时左右,小型厢货物流车及装卸过程产生噪声。超市产生的垃圾集中投放到指定垃圾桶中,现场未发现环境脏乱差问题。 | 部分属实 | 噪声得到有效控制,环境整洁,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市南区政府责成金门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乐华超市”与物流车辆协商,将每日进货时间严格控制在早6时以后,物流车辆到达后立即熄火、禁止鸣笛,人员在装卸货时轻拿轻放、轻声交谈,减少噪声的产生。 2.督促“乐华超市”对产生的垃圾第一时间清理,按规范投放至指定垃圾桶,同时做好店铺周边保洁工作,发现环境卫生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40 | D3SD202506220049 | 青岛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平度市三成路37-1号与振兴路交叉口有一家无名混凝土搅拌站,无环评手续,粉料产生扬尘。2.即墨区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即墨工厂东南方向秀水一路露天无名搅拌站,扬尘扰民,无环评手续。3.即墨区新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对面祥泉二路一家无名搅拌站,无环评手续,扬尘、噪音扰民。4.城阳区春海路6号大理石厂东100米院内无环评手续,扬尘,噪音扰民。5.城阳区正阳路由东向西彩虹桥右转铭耀物流西侧无名搅拌站,无环评手续,噪音扰民。以上工厂噪音全天存在。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平度市政府、即墨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分别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平度市“无名混凝土搅拌站”实为青岛宏瑞磊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南村镇三城路44号。该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2019年12月25日取得环评批复(平环审〔2019〕319号),2022年1月27日通过自主验收,已办理排污登记(编号:91370283MA3QTAN081001Y)。 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生产物料存放于封闭车间内,厂区已全部硬化,存在部分积尘。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南村镇政府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扬尘)、噪声开展检测。 2.信访件反映的“秀水一路露天无名搅拌站”实为周某某经营的混凝土搅拌站,无营业执照和相关环保手续。2024年4月30日,根据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委要求,周某某已将生产设备清理完毕并搬离。现场调查时,无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已经清除,未发现生产痕迹。院中堆放石料约1200立方米、沙子约1800立方米,料堆上覆盖有防尘网,防尘网个别位置有覆盖不全情况,现场有扬尘。6月26日,2个料堆已全面覆盖。 信访件反映的“祥泉二路一家无名搅拌站”实为解某某经营的个体混凝土搅拌站,无营业执照和相关环保手续。搅拌站所在区域未通电,解某某自购发电机供电。2024年6月,因订单原因,解某某不再生产,外售发电机,并拆除了1座料仓。现场调查时,无生产车间,露天存放有水泥储料罐1组、搅拌机1台、输送带1条、储水罐2个,无生产痕迹。院中西南侧堆放石子约20立方米、砂子约100立方米,均已覆盖。该院作为解某某的临时停车场,院内停有空置大车,大车进出场地时有扬尘和噪音产生。 3.信访件反映的“大理石厂东100米院内”共有青岛佳悦达建材有限公司、青岛顺合泰达建材有限公司2家公司。青岛佳悦达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砂浆生产,于2023年4月7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青环审(城阳)〔2023〕42号,该公司因订单原因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尚未投产验收。青岛顺合泰达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湿拌砂浆生产,于2024年10月15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青环审(城阳)〔2024〕113号,正在组织验收,尚未投产。 现场调查时,上述2家公司均未生产,生产设备均位于密闭车间内,目前正进行道路硬化,厂区内配备洒水车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路面有洒水痕迹。 4.信访件反映的“铭耀物流西侧无名搅拌站”为青岛陆正源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正阳中路1680号西350米南方物流园区,主要从事预拌砂浆等建材生产,于2024年9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青环审(城阳)〔2024〕106号,2025年4月完成自主验收。该企业根据订单状况间歇生产,近期无夜间生产情况。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湿拌砂浆生产线位于封闭车间内,生产设备工作时及车辆进出会产生噪声。查阅该企业自主验收检测报告,厂界噪声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一、平度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南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南村镇政府督促该公司在生产、储运、输送过程做到密闭,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立即对厂区地面积尘进行清理,落实好抑尘管控措施;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减少扬尘和噪声扰民。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通过“双随机”、非现场执法、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处置。 二、即墨区政府责成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辖区内易产生扬尘区域的日常管理,发现产生扬尘的点位即查即改。 2.督促解某某已将剩余设备拆除完毕,拆除的设备按要求存放并覆盖完善。 3.要求解某某做好停放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停放拉运物料的车辆时,做好物料覆盖,减少扬尘;采取车辆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噪声产生。 三、城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城阳街道办事处、棘洪滩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督促青岛佳悦达建材有限公司和青岛顺合泰达建材有限公司对厂区内运输道路完成硬化,并做好洒水抑尘相关措施。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降噪措施,保持车间封闭,组织进出场车辆降低车速禁止鸣笛,确保噪声达标。 2.待正常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青岛佳悦达建材有限公司、青岛顺合泰达建材有限公司、青岛陆正源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处置。 3.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联合城阳街道办事处、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加强企业的监管,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1 | D3SD202506220077 | 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营房村向东4公里对虾养殖场使用激素及农药,污水直排至大海,污染海洋。 | 青岛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胶州市政府组织海洋发展服务中心、九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位于胶州市大沽河入海口西岸,为20世纪90年代由九龙街道东营村等6个村集体和养殖户自行出资建成的养殖区,主要以养殖虾、蟹、海参为主。《胶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将该区域列为海水养殖禁养区,养殖项目已于2022年12月31日已清退完毕。 2.现场调查发现,该区域大部分是滩涂地貌,有约100亩的废弃养虾池,无养殖场及养殖设施,已不具备养殖功能和条件,不存在养殖行为,未发现使用激素及农药的情形。现场无污水产生,未发现污水直排、污染海洋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 胶州市政府责成海洋发展服务中心、九龙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海洋发展服务中心建立条块结合、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严防违法违规养殖、污水直排等行为发生。 2.九龙街道办事处加强属地监管,完善长效机制,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42 | D3SD202506220080 |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新经济区仇家沟岔村东侧幸福三街与长安一路交叉口西北角一无名院内东侧生产凉皮、河粉,每天17:00-24:00之间排放废气和废水。 | 青岛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通济新经济区管理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生产凉皮、河粉”的加工点为即墨区福荣佳面食坊,原注册地址为通济新区前枣杭村天山二路16号,2025年6月21日搬至通济新经济区仇家沟岔村。该面食坊现场经营面积约9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兑料机1台、凉皮机1台、生物质蒸汽设备1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在进行地址变更。 2.现场调查时,该面食坊正在整理现场,未进行生产加工,无生产迹象,未发现夜间排放废气和废水现象。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 即墨区政府责成通济新经济区管理服务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该面食坊在取得相关手续前禁止生产加工,依法投产后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已办结 | 无 |
43 | D3SD202506220083 | 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保利领秀海小区7号楼的电梯运行时噪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保利领秀海小区”位于东岳东路3777号,2022年建成交付。小区7号楼2个单元共有2部电梯,于2021年3月10日安装,2022年5月22日投入使用,最近一次检测日期为2024年8月,目前在检测有效期内。 2.6月23日18时,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对2部电梯噪声开展检测。7号楼一单元轿厢内噪声最大值为54.8dB,机房内噪声平均值为72.0dB,开关门噪声最大值为63.2dB,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二单元机房内噪声平均值为72.8dB,开关门噪声最大值为61.4dB,符合相关要求;二单元轿厢内噪声最大值为58dB,超出标准限值。 | 属实 | 监管到位,降低电梯噪声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山卫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电梯维保单位会同制造商对7号楼2部电梯进行降速,运行速度由2.5m/s调整为1.75m/s,并对2部电梯轿厢内噪声分别测量,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 2.2025年6月30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选择靠近电梯的住户开展室内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该小区和维保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定期排查检修电梯运行情况,发现噪声变化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44 | D3SD202506220084 | 青岛市市北区台东街道黑熊食堂无烟灶,每天10:00-21:00之间油烟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台东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黑熊食堂”注册名称为市北区奶豆餐饮总店,位于芙蓉路49号-8,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现场调查时,店内操作间有冰箱、雪花冰机、电磁炉、空气炸锅、电煎锅、炒锅等设备,无炒菜专用灶台,无油烟机及油烟排放口。 3.经现场询问该店负责人,其表示主要经营冷餐、小食、甜品、意面等。但实际经营过程中有油炸作业,产生油烟。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油烟影响周边环境。 | 市北区政府责成台东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4日已对该店下达询问调查通知书(北综法查通字〔2025〕第1001023号),要求商户停止产生油烟的经营项目作业,相关作业设备将于2025年7月31日前清理完毕。 2.加强监管和日常巡查,引导商户依法依规进行经营。 3.鼓励居民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5 | D3SD202506220086 | 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街道保利公园南区27号院食惠快餐店、老太太烧烤店经营时产生油烟,污染环境。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李沧区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食惠快餐店”实为李沧区如果吃小吃店,位于保利公园小区南区27号院3号居民楼下裙楼网点,经营项目为保健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反映的“老太太烧烤店”实为李沧区高家大厨快餐店,位于保利公园小区南区27号院4号居民楼下裙楼网点,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上述2家店铺均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限经营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项目。 2.现场调查时,李沧区如果吃小吃店有灶台1个,高家大厨快餐店有烧烤架1个;2家店铺存在烧烤和炒菜等产生油烟的经营活动,超出相关证照许可经营范围。 | 属实 | 监管到位,规范经营,防止油烟扰民问题发生。 | 李沧区政府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虎山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2家餐饮店铺立即整改,停止经营产生油烟类的餐饮服务项目。 2.加强监管,督促2家餐饮店铺严格按照许可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防止油烟扰民。 | 已办结 | 无 |
46 | D3SD202506220090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二批受理编号D3SD202506070039“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东宅子回迁社区南侧规划道路扬尘扰民”的调查核实情况"对规划道路未硬化部分采取表面固化抑尘措施,加密洒水频次,进一步降低扬尘,直至道路建设完毕"不满意,认为房屋已经回迁安置,道路未建好不合理,要求继续整改道路扬尘扰民问题。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夏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东宅子回迁社区”实为东宅子头社区旧村改造安置区,于2024年12月整体竣工交付。信访件反映的道路为规划四路约160米路段,属于安置区周边配套道路。该规划道路处于崂山风景名胜区内,需在新版《崂山风景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复后方可办理建设手续。 2.现场调查时,该路段未开工建设、未硬化,已铺设二灰土进行临时表面固化抑尘,现场路面有洒水痕迹。6月份以来,夏庄街道办事处安排洒水车每天定时洒水,降低道路扬尘影响。 | 属实 | 扬尘控制到位,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城阳区政府责成夏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建设手续办理后尽快实施道路硬化。继续加大洒水频次,进一步减少道路扬尘,直至道路建设完毕。 2.夏庄街道办事处组织东宅子头社区加强沟通,争取居民理解。 | 已办结 | 无 |
47 | X3SD202506220019 | 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55号俏东方海鲜饺宴酒店和沃德酒店改变房屋规划用途经营饭店,油烟未经净化设施处理直排,私设排气口高度不够,油烟、噪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崂山区政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崂山分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俏东方海鲜饺宴酒店”和“沃德酒店”实为俏东方饺子会展中心店和青岛惠文沃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均位于崂山区银川东路55号朱家洼商业楼项目。该项目房屋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商业”,经营餐饮符合房屋规划用途。两家商户均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经现场调查,该商业楼无专用烟道,两家商户均自行设立烟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建立了油烟净化设备清洗维护台账。油烟经净化后高空排放,排烟口位于楼顶,符合规范要求。 4.6月23日,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俏东方饺子会展中心店、青岛惠文沃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进行油烟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对青岛惠文沃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对俏东方饺子会展中心店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超过相关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监管到位,避免油烟和噪声扰民。 | 崂山区政府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金家岭街道办事处要求俏东方饺子会展中心店于2025年7月31日前对排烟管道进行整改,在原来排烟设施的基础上,向居民区反方向延长排烟管道,加大油烟排放口与居民区的间距,并增设隔音板,减少油烟、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俏东方饺子会展中心店噪声超标排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采取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执法检查的方式,加强对两个商户油烟排放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巡查,督促商户定期清洗油烟设施,完善清洗维护台账,避免油烟、噪声扰民。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8 | X3SD202506220020 |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潘家官庄村的灌溉水井被污染。 | 青岛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通济新经济区管理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潘家官庄的灌溉水井主要分布于潘家官庄西北方向,经排查约有20口,主要用于村民口粮地及果园灌溉,部分用于村民生活用水。潘家官庄村范围内居民及企业的生活、生产污水均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现场调查时,潘家官庄村民口粮地及果园内农作物长势良好。潘家官庄村组织人员对村民口粮地、果园范围内进行摸排,未发现土壤或地下水受到污染现象。随机调查村内灌溉水井,水井井口均为封闭状态,仅留有取水管,取出的井水水质清澈。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保障用水安全。 | 即墨区政府责成通济新经济区管理服务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通济新经济区管理服务中心将对灌溉井水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下一步措施。 2.加强对辖区水环境监管,防止水源污染。 | 未办结 | 无 |
49 | X3SD202506220021 | 青岛市即墨区宝龙七星街、蓝鳌路、墨城路、文峰路、营流路等街道夜间改装轿车、摩托车等聚集,噪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通济街道办事处、环秀街道办事处、潮海街道办事处、北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即墨区宝龙七星街、蓝鳌路、墨城路、文峰路、营流路等路段是即墨区商业、娱乐、餐饮聚集区,近年来存在个别轿车、摩托车启用运动模式声音过大和少数机动车非法改装问题。2025年以来,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分别针对机动车非法改装噪音扰民、 “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常态化部署警力在蓝鳌路、墨城路、文峰路、营流路、宝龙七星街等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路面管控,严厉查处非法改装交通违法行为。 2.6月24日晚,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在宝龙七星街等路段组织了夜查活动,未发现改装轿车、摩托车等噪声扰民情况。 | 属实 | 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噪声扰民。 | 即墨区政府责成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通济街道办事处、环秀街道办事处、潮海街道办事处、北安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严把机动车检验关、审验关,对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一律不办理注册登记及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2.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强化城区道路管控力度,成立夜间“炸街车专班”,采用警车巡逻,便车守候,铁骑机动的巡查方式,对发现有改装嫌疑或行驶中发出明显交通噪声的车辆从严查处,对擅自改装的违法装置一律予以拆除、收缴,责令立即恢复原车出厂设置和技术参数。 3.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修配店经营户、驾驶人自觉放弃机动车违法改装行为,增强安全意识、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遏制擅自改装机动车问题。依托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面开展宣传,持续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居民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查处。 | 已办结 | 无 |
50 | X3SD202506220029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通济街道金河花园小区存在多个问题:1.小区南侧、西侧十余亩土地多年来堆存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2.小区院内生活污水溢流,污染环境。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隐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通济街道”实为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反映的“金河花园小区”位于隐珠街道文化东路17号,2002年建成。小区南侧有空地约8亩,小区西侧有空地约2亩。现场调查时,该小区与南侧、西侧空地之间设有围挡分隔。因疏于管理,小区南侧、西侧散落建筑垃圾约15立方米,南侧有袋装生活垃圾约1立方米。 2.由于该小区地势较低,强降雨天气时,存在污水冒溢问题。现场调查时,小区2号楼北侧有污水冒溢的痕迹。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发生积水情形。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自然资源局、隐珠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隐珠街道办事处督促小区物业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前完成小区南侧和西侧垃圾的分拣清理,并建立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制止乱堆乱放行为,引导居民将垃圾分类投放到垃圾收集点。 2.隐珠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小区物业在强降雨天气时做好防止污水倒灌措施,采取排水泵抽排方式解决小区积水问题。 | 未办结 | 无 |
51 | X3SD202506220035 | 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小丈村村东山上石子厂存在多个问题:1.2008-2013年违规开采大量石渣。2.2014年-2024年,破坏小张村大面积山体,盗采山石。3.2010年8月在其承包的54亩山地内违规盗采山石,跨村界偷挖北坦村集体山体。 | 青岛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田横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北安街道小丈村”实为田横镇小丈村。反映的“石子厂”为时某某采石场,位于田横镇小丈村东南约600米处,占地约143亩(其中西坦村土地约54亩)。该采石场于2002年4月办理采矿许可证,2014年5月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关停。2008年-2013年在其采矿权有效期内。 2.2014年5月该采石场关停后,未再进行开采,部分尾料堆放在场内。因经济纠纷问题,2019年7月26日,区人民法院对采石场内的石子堆进行了查封。2018年-2020年,根据原即墨市人民政府要求,对该采石场进行了生态修复。生态修复面积约140亩,已于2020年8月修复完毕,并通过了工程竣工验收。经咨询工程施工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按照修复治理方案要求,因削坡排险产生的土石料全部用于该项目坡脚续坡回填等工程建设,工程治理石料未外运,无盗采外运现象。 3.2010年,采矿权在有效期内。区自然资源局每年结合矿业权年检进行联合检查,采矿权到期关停后开展检查,均未发现盗采山体现象。目前原采矿区域已恢复治理完毕,原始地貌已改变,原影像已无法判读。 4.现场调查时,该区域已进行土壤覆盖,长有树木等植被;现场无生产设备,无生产迹象,未发现私采偷挖现象。原加工区存在部分石子堆,2019年至今被区人民法院查封,已采取密目网封盖措施。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出现非法采石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 | 即墨区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田横镇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田横镇政府加强对以上区域监管,防止出现非法采石等问题,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2.田横镇政府要求做好查封石堆的密目网封盖,防止扬尘和其他环境问题。 | 已办结 | 无 |
52 | X3SD202506220044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一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6019“青岛市市北区延安路街道登州路39号门口污水问题自2024年4月开始施工至今未完工,污水异味扰民。”的调查核实情况不满意:该单元楼门口至今异味明显。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城市管理局、延安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污水异味”为登州路39号青岛山公寓小区12号楼1单元门口的污水井,为小区居民生活污水所配套。2024年4月,小区污水管道破损,污水从该污水井外溢。延安路街道办事处协调相关单位修复污水管道的同时,对该污水井进行加高。 2.现场调查时,该污水井污水排放正常,井口已覆盖,无外溢和明显异味,与前期现场调查情况一致。 3.6月24日,制定污水管网改造方案。6月26日,延安路街道办事处组织施工单位和小区12号楼居民召开污水改造方案征求意见会。 4.6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委托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青岛山公寓小区12号楼1单元异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 基本属实 | 整改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影响。 | 市北区政府责成城市管理局、延安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建设单位计划于2025年7月15日前完成污水管网改造工作,将污水井迁移至现污水井北侧4.9米处。 2.区城市管理局加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施工,按期完成改造。 3.延安路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加强管理,发现类似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3 | X3SD202506220046 | 青岛市市北区同乐三路3号(银川路以北、劲松五路以西)近16400平米(24.6亩)绿地被占用修建盛士汽修店。 | 青岛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北分局、城市管理局、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原为浮山后村(现为浮山实业总公司)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占地约16400平方米。2014年,浮山实业总公司将该处地面进行了平整硬化。经核实,该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依据《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用地性质为交通运输用地,非城市绿地。 2.信访件反映的“盛士汽修店”为青岛盛士泰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维修。该公司于2015年进驻该地块,相关手续齐全。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绿地被违规占用。 | 市北区政府责成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浮山实业总公司加强对经营商户的日常管理,做好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洁。 2.加强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3.鼓励居民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查处。 | 已办结 | 无 |
54 | X3SD202506220048 | 青岛市平度市尹府水库周边有砂石堆积产生扬尘污染。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平度市政府组织水利水产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砂石实为尹府水库清淤工程封存的余砂。2012年,经平度市政府同意,水利水产局根据《平度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试行)》及尹府水库清淤规划,实施了尹府水库清淤工程。工程结束后,余砂在旧店镇酒馆村东北侧约500米处封存。2020年1月16日,平度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开展尹府水库清淤工程遗留问题整治。平度市水利水产局根据方案,于2020年3月中旬至2020年6月30日对封存的余砂进行处置,完成汛前阶段清运整治。剩余砂石实施封存管理。 2.现场调查时,尹府水库清淤工程封存的余砂占地总面积约8万平方米,因长时间封存,约三分之二的砂堆已被植物覆盖,剩余三分之一的砂堆表面已基本固化,但仍存在部分裸露区域,存在扬尘隐患。 | 部分属实 | 消除扬尘隐患,维护周边环境。 | 平度市政府责成水利水产局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7月20日前,完成裸露砂堆覆盖防尘网和播撒草种整改工作。 2.定期巡查余砂封存场地,做好场地围网封闭等砂石封存管理工作,发现扬尘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5 | X3SD202506220049 | 青岛市李沧区浮山路街道枣山路329号枣山家园部分绿地上有大量垃圾,产生扬尘污染。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城市建设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浮山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枣山路329号枣山家园小区于2011年5月建成,小区绿化面积约2.5万平方米,生活垃圾纳入环卫一体化处理。2021年12月,该小区按照青岛市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在4号楼西南侧约10米处设置大件垃圾暂存点,面积约10平方米,主要存放废弃家具等大件垃圾,约10-15天清运一次,未占用绿地。 2.现场调查时,该大件垃圾暂存点存放有旧木门、旧桌椅等废旧家具约2立方米。物业公司已于6月26日完成存放垃圾的清理。该区域有约4平方米裸露地面,存在扬尘问题;其他区域未发现堆存垃圾。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扬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 李沧区政府责成浮山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垃圾暂存点管理,及时清运。 2.2025年7月6日前,对大件垃圾暂存点裸露地面进行硬化。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6 | X3SD202506220065 | 青岛市黄岛区珠海街道孟家庄村50亩林地被盗采砂土后于2019年用建筑垃圾和工厂的黑淤泥回填,填埋深度6米。还有另外两处地方,一处占地40亩,地上地下都是垃圾,一处是口粮田,垃圾深埋有6-8米。 | 青岛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珠海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孟家庄村50亩林地”位于珠海街道孟家庄村南约1000米,面积约52亩,土地类型为草地、其它林地。经调查,1990年至2005年期间,孟家庄村南、风河南岸区域发生多次盗采砂土情况,形成多处沟坑。2014年前后,土地承包人孟某某对该区域进行平整。2019年在该区域陆续种树,未发现回填建筑垃圾和黑泥的情形。2021年8月,选取该区域7处点位进行挖掘,已见原始砂层,均未发现填埋建筑垃圾和黑泥的情形。现场调查时,该区域地面平整,种植有桃树、杨树等苗木,长势良好,未发现填埋垃圾的痕迹。 2.信访件反映的“一处占地40亩”位于孟家庄村西北约900米,面积约41亩,土体类型为林地、设施农用地和其他草地。现场调查时,该区域种植有冬青苗,北侧堆存建筑垃圾约1.5立方米。6月24日上午,珠海街道办事处在该区域随机选取3处位置挖掘,未发现填埋垃圾的情形。 3.信访件反映的“一处是口粮田”位于孟家庄村西南约600米、风河西约230米,面积约6亩,土地类型为旱地、林地。现场调查时,该区域种有花生、玉米、地瓜,农作物长势良好,地块西侧堆有建筑垃圾约0.5立方米。 | 基本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根据挖掘情况处理到位,防止发生填埋垃圾问题。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珠海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6月27日,珠海街道办事处已完成孟家庄村西北约900米处1.5立方米、西南约600米处0.5立方米建筑垃圾的清理。 2.珠海街道办事处待秋收结束后,对孟家庄村西南约600米6亩区域打点探挖,根据挖掘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3.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珠海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倾倒和填埋垃圾的情形。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7 | X3SD202506220085 | 青岛市莱西市水集街道姜家泊村东北侧耕地内堆存白色粉末状物料,产生扬尘污染。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莱西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水集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水集街道姜家泊村东北约1500米处,面积约3亩,由村民郑某某承包,现状土地类型为一般耕地。 2.现场调查发现,信访件反映的“白色粉末状物料”实为石子粉,为郑某某修建房屋使用,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覆盖有抑尘网,现场无明显扬尘。 3.2025年6月23日,市自然资源局对郑某某压占土地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西自责整改字〔水集2025〕10号),责令其2025年6月25日前恢复土地原状。2025年6月24日,已恢复土地原状。 | 属实 | 监管到位,严防出现占用耕地问题。 | 莱西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集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资源局加强监管,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对非法占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市农业农村局对破坏农作物的行为及时发现处理。 3.水集街道办事处强化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处理。 | 已办结 | 无 |
58 | X3SD202506220100 |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4号存在以下问题:1.占地范围不全是医疗用地,部分场地侵占绿地、林地。2.部分建筑内诊疗项目擅自开工建设和运营,未办理环评手续。3.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混合贮存。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人民路4号”为青岛市中医医院本部院区。经查阅该院区《国有土地使用证》(青国用(93)字第40013号),医院用地面积为2.62967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医疗用地,不存在侵占绿地、林地的情况。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医院诊疗项目的增减不作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据。前期根据相关项目情况,该院区已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青岛市中医院扩建(国医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环评字〔2007〕122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DSA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青环辐审〔2023〕2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岛市中医医院(青岛市海慈医院、青岛市康复医学研究所)核医学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青环辐审〔2023〕4号)等环评批复文件。 经现场调查,目前该院区的诊疗科目为:内科、外壳、妇产科、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等,现有诊疗科目均已通过行政审批部门审核,不存在诊疗项目擅自开工建设和运营的情况。 3.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医疗废物不得随意弃置,须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现场调查时,该院区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医疗废物位于医疗废物暂存处(位于该院区西南侧),生活垃圾位于生活垃圾站(位于该院区西北侧),未发现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混合贮存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 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青岛市中医医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相关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进行环评审批和验收,依法合规开展诊疗运行。 2.强化医疗废物监管,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分类贮存要求,科学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 已办结 | 无 |
59 | X3SD202506220102 | 青岛市胶州市青岛恒荣手套有限公司存在多个问题:1.废气处理设施不按时更换过滤棉、活性炭,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2.公司内锅炉白天燃烧生物质,晚上违规燃煤。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胶西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恒荣手套有限公司位于胶西街道小刘家疃村西侧,主要从事挂胶手套劳保用品生产,环保手续齐全。浸胶、烘干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配套建设“二级水喷淋”处理设施,按设计要求不涉及过滤棉、活性炭等耗材。建设生物质锅炉1台,采取低氮燃烧技术,配套建设“SNCR脱硝系统(炉内喷尿素)+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设施。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有机废气、锅炉废气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经调阅该公司近6个月生产设施、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的电量监控记录,其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均同步运行。生物质锅炉燃用生物质颗粒,现场未发现有煤炭使用痕迹;经调阅该公司6月份以来生物质锅炉房内监控视频,未发现违规燃烧煤炭行为。 3.经查阅该公司近2年有机废气、锅炉废气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于6月24日对该公司有机废气、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 | 胶州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该公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及时发现、查处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使用违规燃料等违法行为。 2.依托在线监测、电量监控、锅炉房内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及时发现企业在线数据超标、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并及时依法依规查处。 | 已办结 | 无 |
60 | X3SD202506220111 |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存在多个问题:1.长昆立交桥东北象限道路施工项目西北角和街角公园项目土方,垃圾随意堆存,扬尘、噪音影响周边环境。2.齐福能源加气站偶尔排放气体,怀疑对环境有污染。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交通运输局、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长昆立交桥东北象限道路施工项目”为青城翰章小区配套民生工程,项目西北角的土方为平江学府小区西南角围墙的施工渣土。2025年6月21日,该围墙开始施工,将施工渣土临时堆放在围墙外侧。现场调查时,该施工现场有小型挖掘机正在作业,挖掘时有噪声和扬尘。围墙外有渣土约70立方米,围墙内有装修垃圾约2立方米。当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完成渣土和垃圾的清运,并对裸露土地使用密目网覆盖。 信访件反映的“街角公园项目”为青城翰章小区西南侧的街角公园,面积约300平方米。现场调查时,该公园区域未堆积土方,当日对该区域土方进行密目网覆盖。 2.信访件反映的“齐福能源加气站”为青岛齐福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气态和液态天然气加气业务,手续齐全。经调查,液态天然气储罐内部自然气化或温度升高时会产生额外压力,超过设定压力值后储罐的安全阀会自动起跳,通过放散管将超压气体排出实现降压。此泄压过程为正常生产需要,排放的天然气量少、无毒,会在空气中迅速消散。气态加气站无排放气体的情况。 现场调查时,该加气站正常经营,周边无明显异味,未发现污染周边环境的情形。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扬尘和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督促平江学府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于2025年7月5日前完成围墙施工,非施工区域保持密目网覆盖,防止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督促青城翰章小区开发商于2025年7月20日前完成街角公园的绿植种植和景观施工。 3.区城市管理局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青岛齐福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消除周边居民的疑虑。 4.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加强加气站污染排放情况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1 | X3SD202506220114 | 青岛市莱西市院上镇丁家庄村西南侧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养殖场2021年外排污水污染的耕地至今未修复。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莱西市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院上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为莱西市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建成,2021年9月停养至今,环保手续齐全。经了解,2021年5月18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破损造成养殖污水外溢至厂区南侧自然沟内。污水外溢后,公司立即采取漏点封堵、污水回抽等措施将外溢污水收集处理,周边耕地未发生积水积涝问题,种植的小麦及麦收后种植的玉米均长势正常。 3.信访件反映的耕地实为该公司配套租赁的消纳地,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共400余亩。该公司停止养殖后,已将消纳地退还给村民。现场调查时,80余亩待播种;320余亩已种植紫甘蓝、玉米、花生等农作物,长势良好。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莱西市政府责成农业农村局、院上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巡查监督,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破坏耕地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2.院上镇政府加强养殖场及周边农田的巡查,发现耕地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 已办结 | 无 |
62 | X3SD202506220117 | 青岛市莱西市望城街道胡家疃村耕地及农作物被铲车破坏,拉走耕作层土壤地面硬化后建盖房屋、停车场。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莱西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望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点位实为七星河乡村振兴项目七星河农产品推广中心(东区),位于望城街道胡家疃村东南侧约100米处,占地面积约15500平方米,建有商业用房1座、停车场1个,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2.经现场调查,因建设七星河乡村振兴项目,望城街道胡家疃村委会进行土地流转。2023年11月,土地性质由公共设施用地、林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开挖地基情况,开挖土方全部用于该项目土地平整及回填。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 莱西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望城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非法占地行为并依法查处。 2.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巡查监督,对破坏农作物的行为及时发现处理。 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加强对违法建设的监管,确保相关项目的违法建设活动早发现、早处置。 4.望城街道办事处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 已办结 | 无 |
63 | X3SD202506220122 | 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南张家庄村存在占用大面积耕地违规建设房屋的情况。 | 青岛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胶州市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哥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违规建设房屋”位于李哥庄镇南张家庄村东约500米、派出所西南约200米、沽秀路以西、规划航泰路以南的地块内,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约45亩。该地块内建设的是青岛沽河绿苑商业中心项目和文化旅游中心项目,土地所有权及建设单位均为李哥庄镇南张家庄村经济合作社,已办理不动产权证(鲁胶州市2021不动产权第0008419号、鲁胶州市2023不动产权第0016484号、鲁胶州市2023不动产权第0016525号、鲁胶州市2023不动产权第0016519号)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第370281202108021号、乡字第370201202440007号、乡字第370201202440006号),土地和规划手续齐全。 2.现场调查时,项目正在建设中,未发现占用耕地违规建设房屋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发生。 | 胶州市政府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哥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李哥庄镇政府加强该区域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防违法占地建设问题发生。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哥庄镇政府加强对地块内项目建设监管,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3.李哥庄镇政府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发现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及时举报,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查处。 | 已办结 | 无 |
64 | X3SD202506220135 | 青岛市即墨区环秀街道东元路与水城路交汇处青岛万事顺车辆有限公司为橡胶企业,无环评手续,无环保治理设备,废气直排。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即墨区环秀街道东元路与水城路交汇处青岛万事顺车辆有限公司”实为位于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的青岛万事顺专用车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气门嘴生产,生产工艺为原材料-密炼-开炼-组装-硫化-打磨-质检-包装。该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取得《关于青岛万事顺专用车辆有限公司关于轮胎制造及气门嘴生产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意见的函》(青环黄备〔2017〕52号),2021年4月16日完成排污登记(编号:913702110814435908001Y)。 2.经调查,该公司废气主要来源于硫化、密炼工序,配套建有集气罩、脉冲除尘器+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过滤棉等废气处理设施。2025年6月16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开展废气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有轻微异味,未发现废气直排情形。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公司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3.2025年6月27日,对该公司开展废气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 已办结 | 无 |
65 | X3SD202506220138 |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街道东李商圈改造二期项目、信联天地东区项目由青岛信宇置业有限公司在2020年开发,期间占用约15亩集体土地修建临时设施,拆除后至今未进行复垦,场地土壤裸露,扬尘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李沧区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九水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九水街道东李商圈改造二期项目、信联天地东区项目”位于巨峰路以东、南崂路以南、芙蓉峰路以西、大崂路以北,总面积约36亩,2012年9月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权属人为九水街道侯家庄社区。2019年5月24日,开发商办理临时建筑手续(青自然资规李临字〔2019〕5号),临时占地约18亩建设办公用房、售楼处,2021年6月开发商将临时建筑全部拆除,现状地面已硬化。该区域未被临时占用的土地约18亩未硬化,附近居民曾在此临时开荒种菜,导致土地裸露,存在扬尘问题。侯家庄社区已使用围挡对该区域进行封闭管理。 2.现场调查时,围挡基本完整,临时开荒种菜已清理,裸露土地使用密目网覆盖。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扬尘污染,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李沧区政府责成九水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地块未开发利用前,加强封闭式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已完成对裸露土地在密目网覆盖基础上播撒草种,进行简易绿化,防止扬尘污染。 | 已办结 | 无 |
66 | X3SD202506220140 | 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姜家白庙村东山青岛鑫汇商砼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开山采石、石子洒漏道路产生扬尘情况。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鑫汇商砼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鳌山卫街道姜家白庙村东,距离姜家白庙东山约600米,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营业执照及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设备有混凝土搅拌线1条、运输罐车10辆,主要原料为外购砂石、水泥等,不进行采石。 2.经走访了解并查阅青岛市预拌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该公司自2025年1月上报住建部门停产后,至今未复产。对比2014年至今卫星地图地貌,未发现开山采石现象。现场调查时,公司未生产;厂区土地平整,未发现石子料堆及开采石子设备;厂区及周边道路上有洒漏的砂石,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6月23日,已完成道路砂石清理。 | 部分属实 | 抑尘措施落实到位,防止非法采石、扬尘污染问题发生。 | 即墨区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鳌山卫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利用卫片比对、预拌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人工巡查等方式加强监管,防止违法采石问题的发生,对发现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行立改,依法依规处置。 2.督促企业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及时清扫厂区及周边道路上洒漏的砂石,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 已办结 | 无 |
67 | X3SD202506220147 | 青岛市市北区绍兴路77号华润润府(绍兴路东下桥口区域)存在杭鞍高架桥二期噪音、扬尘扰民的情况,影响老百姓正常生活。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北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杭鞍高架桥二期”实为辽阳路(南京路-福州路段)交通结建工程,建设手续齐全。工程于2020年9月开工,2022年8月通车。为降低噪声影响,该工程在南京路-绍兴路东下桥口段设置了直立式声屏障,并使用降噪沥青降低车辆通行噪声。 2.绍兴路77号华润润府小区于2024年12月建成交付,位于杭鞍高架桥二期南侧,距离高架桥最近约40米,小区建设时已安装三层玻璃隔音窗。小区附近路段每天安排高压冲洗车进行冲洗作业2次,及时清理路边积尘。 3.现场调查时,信访件反映的华润润府(绍兴路东下桥口区域)存在噪声影响,主要为车辆行驶产生噪声,现场未发现明显扬尘。 4.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对华润润府小区开展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基本属实 | 噪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会同市北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道路清扫冲洗作业,及时清理路边积尘。 2.加强沟通,争取附近居民理解。 | 已办结 | 无 |
68 | X3SD202506220176 | 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号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浦路11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多个问题:1.《废旧塑料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期间,相关数据弄虚做假,车间COD,VOCs排放超标。2.用于废旧塑料利用项目的大部分危废塑料包装物进厂直接入库存放,没有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述经危废处置脱包后的废旧包装物入库,与环评报告书中相关要求不符,且部分包装物的残粉、残液大量残存,危险废物含量超标,不符合生产要求直接入库。3.危废管理混乱,生产车间及原料暂存库内所使用危废塑料没有出入库登记记录,无危废管理登记台账。截至到2025年1月在未获取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已生产出塑料桶粉碎片226包(约136吨),吨桶粉碎片料所含危险化学成分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吨包颗粒800多编织袋(约20吨),暂存在南西大库。4.废旧塑料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库房异味较重,除臭设施基本不运行,所配备治理设施废气处理能力达不到环评要求。5.废旧塑料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生产车间配备的除臭设施降低了除臭风量配置用以规避环保检测在线,除臭效果不达标,车间生产时烟雾、粉尘等无组织排放。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青岛新河生态科技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废旧塑料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是从原计划焚烧的废物中筛选出可以利用的废塑料包装物再生产。该项目于2023年11月16日取得环评批复(青环审﹝2023﹞36号),2024年1月开始建设,2024年3月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间断性调试运行,2025年1月后未再调试。因设备运行不稳定、产品质量不达标等原因,2025年4月17日公司停运该项目。经调阅环评报告资料等相关档案,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期间,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尚未建设,污染物因子数据主要为VOCs。VOCs产生量和排放浓度系根据废塑料包装内危废附着量、可挥发物质的占比以物料平衡计算法取得,相关数据均为理论计算值,不涉及数据造假问题。含COD的废水和其他高热值废物配伍后进行焚烧处置,不外排,不涉及COD超标排放问题。 2.根据环评要求,该公司废旧塑料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的废塑料包装物入库前的初步分选(主要为脱包和人工倒残)均在原有的SMP车间、焚烧车间、物化车间或固化车间内进行,产生的残粉、残液均按照要求焚烧处置;详细分选(分类)处理后的原料进入废塑料暂存库内暂存。暂存库内部分包装物的残粉、残液及水洗产生的废水全部进行焚烧处置。包装物暂存产生的废气经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现场调查时,该项目清洗池底部已干涸固化,破碎、水洗和生产等设备灰尘较多,无近期生产迹象,暂存库未发现“部分包装物的残粉、残液大量残存,危险废物含量超标”的废塑料包装物存放。 3.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提供出废塑料出入暂存库登记记录,仅提供了入厂经营管理台账。经核实,该项目自2024年3月开始间断性调试运行。2025年2月,对调试设备过程中产生的塑料片、塑料颗粒全部进行焚烧处置,焚烧的炉渣进入填埋场填埋,不涉及“危险化学成分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问题。经查阅企业提供的处置单,共8次焚烧处置PE废塑料(塑料桶粉碎片)134.102吨、PP废塑料(吨包颗粒)19.725吨,合计153.827吨。现场调查该公司所有暂存库和其他仓库,均未发现信访件反映的“吨桶粉碎片料”和“吨包颗粒”,信访件反映的“南西大库”现为杂物仓库。 4.该项目设置了2座暂存库,其中1号暂存库未进行改造,目前仍为闲置仓库;2号暂存库西侧按照要求配套建设了“碱液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污染防治设施一套。现场调查时,将污染防治设施通电后运行正常,暂存库内无物料堆存,有轻微异味,暂存库外无异味。 5.现场调查时,生产车间无生产原料和产品,但车间内有异味,生产车间产生废气的环节已设置隔离间,生产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生产车间配套建设的“碱液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污染防治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经查阅《青岛海湾集团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废旧塑料利用除臭系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生产车间配套废气处理设施风量为9000立方米/小时,与环评要求一致,未发现“除臭设施降低除臭风量配置用以规避环保检测在线”情况。现场调查时该项目未生产,不具备监测条件,无法核实“除臭效果不达标,车间生产时烟雾、粉尘等无组织排放”问题。 | 部分属实 | 台账记录落实到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处置规范、合法,环境风险可控。 | 平度市政府责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青岛新河生态科技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采取以下措施: 1.针对企业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将深入调查取证,依法依规办理。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会同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督促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处置利用规范、合法。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9 | X3SD202506220177 |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街道青岛圣德嘉悦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环评造假问题:1.环评显示位置与实际位置不符,项目单位位于金水云麓小区北区内为小区内5号楼,环评中描述为西侧2米处为金水云麓北区,距离小区建筑6m。2.环评显示据周边敏感地区存在一定距离与实际不符,项目紧邻李沧区奇峰路幼儿园,仅有一道铁栏杆,环评描述为南侧 2m 处为奇峰路幼儿园,距离园内建筑6m。3.项目为二级专科医院,距离李村河480米,位于入胶州湾河流河道管理两侧五百米范围内。4.项目紧邻文正小学,距离11米,而不是报告表描述的18米。5.项目未按要求使用告别室。6.项目危废间、固废间位于综合楼5楼而不是环评中的地下一层。7.项目污水处理站位于综合楼北面且设有污水排放口,污水处理站撤销封存后,污水排放口未封堵。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圣德嘉悦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位于九水街道南崂路113号5号楼老年公寓,该公司医养中心项目于2024年6月19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青环审(李沧)〔2024〕7号。因发展规划调整,2025年1月,该项目停止建设和经营。目前仅作为养老院使用。 2.圣德嘉悦医养中心项目所在区域由围墙单独合围,西侧为金水云麓小区北区住宅楼,南侧为李沧区奇峰路幼儿园,两侧均有公共围墙做物理隔离,西侧围墙距离金水云麓小区北区建筑最近处约2米,南侧围墙距离奇峰路幼儿园建筑最近处约9米。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因环评编制单位工作不细致,将距离错误描述为“医养中心项目距离奇峰路幼儿园、金水云麓小区北区之间分别为2米,距离幼儿园、小区内建筑之间分别为6米”。经组织专家研究论证,该描述错误不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针对上述问题,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已对相关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分别予以失信计分处理。 3.信访件反映的“二级专科医院”实为青岛圣德脑血管医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曾在2024年7月5日登记执业地点时增加过李沧区南崂路113号5号楼1-6层,2025年1月16日变更地址为李沧区黑龙江中路392号。《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第三十七条规定:入胶州湾河流河道管理范围两侧五百米内禁止新建或者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电镀、电解、酿造、炼油、制革、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或者扩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禁止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经现场调查,圣德嘉悦医养中心项目南侧距离李村河约480米,不在上述禁止范围内。 4.圣德嘉悦医养中心项目东侧隔路为青岛文正小学,经测距仪实地测量,项目东侧院墙距离该小学西侧院墙直线距离18米,与环评文件描述一致。 5.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圣德嘉悦医养中心项目建设有告别室。 6.经现场调查,信访件反映的“综合楼5楼”实为圣德嘉悦医养中心项目5号楼5楼,设有杂物间、洗手间、助浴室各1间,其他房间均为老人护理间,未发现危废间和固废间。5号楼北侧地上位置原设有1处危废暂存间,医养中心项目停止建设经营后已清空闲置,地下一层未发现危废间和固废间。 7.经现场调查,圣德嘉悦医养中心项目停止建设后,原污水处理站的污水排放口现已用于养老院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经该污水排放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 部分属实 | 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到位,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现状养老院经营规范化管理到位,防止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 李沧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民政局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环评审查全流程管控,加强第三方环评机构动态监管,提高环评文件编制和审批质量。 2.加强监管,督促现状养老院经营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 已办结 | 无 |
70 | X3SD202506220183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五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100176“青岛市即墨区田横镇东侧林地被占用违建二层房屋及配套房,周边建筑垃圾未清理。”问题调查整改情况不满意,认为:海参养殖棚流转合同未约定建设事宜,但仍违规给房屋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活动板房(配套房)被藏匿在养殖棚东侧未全部拆除,又新建了铁皮房等违建;2021年因土地类型为林地,不符合总体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在要求2021年6月15日前拆除的情况下办理了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无排污许可证情况下建设锅炉房排放废气;硬化地面等私人设施在2024年00130号回复中要求拆除,目前仍未全部拆除。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违建二层房屋”位于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巉山村王台山东侧,占地面积约0.3亩,土地类型为林地。 2.2021年5月28日,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收到举报后,因该二层房屋不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要求当事人“于2021年6月15日前自行拆除该违建”。后经现场勘查,该二层违建主要用于养殖管理看护,为保障正常养殖生产需要,要求将该违建的第二层予以拆除,剩余一层作为养殖看护房。2021年6月,刘某某拆除“二层房屋”的第二层。2021年7月8日,办理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田管字〔2021〕76号),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经调查,该养殖看护房所占土地类型不属于公益林,可以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 3.经调查,2022年,刘某某曾搭建约12平方米的活动板房(未办理农用设施用地备案),主要用于工人临时居住及值班看护使用。根据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要求,该活动板房已于2024年8月19日拆除,拆除后放置在养殖棚南侧。信访件反映的“铁皮房”实为养殖棚南侧一处充氧泵,为防雨需要,充氧泵外围用铁皮罩住,占地约6平方米,未办理农用设施用地备案。 4.2021年年底,刘某某建设锅炉,用于冬季养殖池加温,未办理农用设施用地备案,已于2024年5月6日拆除。 5.2020年,刘某某在管理看护房前(未办理农用设施用地区域)硬化地面约0.4亩,用于养殖物料堆放及运输,已于2024年8月19日拆除。 5.2025年6月11日现场调查时,该养殖看护房仅有一层,未发现配套房,看护房东侧约20米处堆有建筑垃圾约50立方米。2025年6月23日现场调查时,未发现锅炉房、硬化地面,养殖棚南侧放置1处已拆除的活动板房;看护房东侧20米处建筑垃圾已清运完成。 | 基本属实 | 整改到位,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即墨区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采取以下措施: 1.刘某某已于2025年6月26日拆除养殖棚南侧充氧泵的铁皮外壳。 2.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规占地、违规使用锅炉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已办结 | 无 |
71 | X3SD202506220184 | 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下疃村的几家铸造厂,无环保手续,废气随意排放污染。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北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北安街道下疃村现有铸造厂3家,分别为:青岛福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青岛顺宝泰五金索具有限公司和即墨市中辰铸造厂。 青岛福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索具生产,年产索具300吨。该公司于2011年9月取得了环评审批手续(青即环审〔2011〕304号),2012年2月完成环保验收(青环即验〔2012〕7号),已办理排污许可证(91370282395689972A001W)。 青岛顺宝泰五金索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械底座件生产,年铸造机械底座件12000吨。该公司于2018年5月取得环评审批手续(青即环审〔2018〕246号),2018年10月完成环保验收(青即环验〔2018〕172号),已办理排污许可证(91370282MA3LEWRX6001U)。 即墨市中辰铸造厂主要从事索具生产,年产索具50吨。该厂于2007年8月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即环审批字〔2007〕148号),2007年11月完成环保验收(2007-219),已办理排污许可证(92370282MA3E8W0144001Q)。 2.现场调查时,上述3家铸造厂均正常生产,现场有轻微粉尘。3家铸造厂产生颗粒物及废气均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查阅2025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经调阅3家企业提供的自行检测报告,废气、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问题发生。 | 即墨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北安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于2025年7月4日前对上述3家铸造厂废气等进行监督性监测,并根据废气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督促上述3家铸造厂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发现环境污染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2 | D3SD202506220067 | 淄博市张店区唐庄温泉酒店(华光路与世纪路交叉口)排风口全天噪音扰民,影响休息。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张店区政府、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淄博市张店区唐庄温泉酒店位于张店区华光路与世纪路东北角,为一家24小时营业的综合性酒店。两部排烟风机位于酒店顶层,外部均建有隔音房,距离居民楼30米,运行时噪声扰民。6月2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对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 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噪音扰民。 | 1.张店区唐庄温泉酒店已完成排风口降噪优化工作,新增隔音板,对接缝处进行密封处理,进一步提升降噪效果。 2.张店区政府、淄博市商务局对唐庄酒店加强监管,发现噪声超标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3.张店区政府、淄博市商务局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回应合理诉求。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3 | D3SD202506220068 | 淄博市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奥林新城小区西南角绿化被圈占,用来堆放建筑垃圾和枯树枝,堆满一次转运一次,未采取扬尘措施,扬尘扰民。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位于淄博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奥林新城小区西南角11号楼南侧,该小区物业公司为山东伟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解决小区内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存放问题,2025年4月25日奥林新城小区召开业主大会。经表决,同意将11号楼南侧绿化区域较大的位置改建为“小区大件垃圾、建筑垃圾暂存点”。现场核查发现,暂存点内堆放枯枝落叶及床垫等大件垃圾,垃圾存放及清运过程中抑尘措施不到位。 | 属实 | 垃圾清运到位,恢复绿化植被,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扬尘问题反弹。 | 1.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责令山东伟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清运暂存点内垃圾,清运过程采取湿法作业防止扬尘,对圈占的绿化区域进行补植;寻找合适区域作为垃圾暂存点,采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2.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加强奥林新城小区及周边日常监管,发现扬尘污染等问题及时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4 | D3SD202506220074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四批D3SD202506090090号“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荣盛广场北侧垃圾房存在异味和清运车辆噪音扰民”的调查核实情况“集中收集并定时清运生活垃圾、餐余垃圾”不认可,投诉人认为:1.对于市政府网站公开的不再存放餐余垃圾未整改到位,无环评手续。2.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荣盛广场北侧的卸货通道卸货车、小拖车及工人噪音扰民。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张店区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荣盛广场,由淄博鑫智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6月10日,现场检查发现广场北侧垃圾房为广场自用密闭式垃圾中转站,站内配有消杀和除臭设备,每日进行2次全面清洁,集中收集并定时清运生活垃圾、餐余垃圾,清运时存在异味。由于广场计划6月底开业,部分商户集中装修施工,装修垃圾产生量大,临时堆存垃圾房西侧暂存间,装运车辆频繁进出该区域,存在噪音扰民情况。6月23日,再次检查时,鑫智汇运营公司已制定垃圾收集、清运方案,垃圾集中收集时间为每日14:00-16:00、20:00-22:00,垃圾清运车辆于每日6:00-8:00进行集中清运。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转运站“日运转能力150吨及以上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荣盛广场垃圾转运站设计规模不足150吨,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3.信访件反映的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荣盛广场北侧有广场进出货装卸货通道,距离居民楼20米左右,上货时间分别为:7:00 - 9:30、14:00 - 16:00、21:00 - 22:00。装卸货车、小拖车及工人运输货物时,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噪声扰民,维护周边居民环境权益。 | 1.张店区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责令淄博鑫智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加强管理,在垃圾房卷帘门下方安装密封条,减少异味散发;增加消洗频次;设置限速提示标识,提示运货车辆减速慢行,装卸货物期间轻拿轻放,禁止鸣笛,减少噪声,于6月28日前完成。 2.张店区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加大荣盛广场巡查力度,发现噪音扰民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主动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回应合理诉求。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5 | D3SD202506220088 |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业旺东村向北1公里沟渠内填埋很多化工废料垃圾,污染环境。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临淄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金山镇业旺东村向北1公里沟渠实为原齐鲁化工区1号排洪沟南端。6月8日接到相同信访件,现场核查发现,该沟渠起源于金山镇业旺东村,往北流向最终汇入乌河,呈南北走势。一号沟南侧仅有一处院落,院落所有人将一号沟南侧区域用围墙包围,并用水泥碎块和渣土全部填平,总占地面积约17.58亩,土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用于存放建筑器材。经对院落所有人问询,未反映该区域有填埋固废情况。现场对该院落进行挖掘,现场随机挖掘3个坑,坑长约1.6米,坑宽约1米,坑深为1.8米,填埋物为石块和黄土,未发现填埋盐泥情况。该院落周边环境处于自然状态,草木正常生长,未发现动土痕迹。 2.6月23日,再次核查时,该点位无新增占地情况,院落周边环境草木正常生长,未发现动土痕迹。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力度,严防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 | 1.临淄区政府加强坑塘沟渠、闲散院落管理,严防非法倾倒处置工业固废。 2.临淄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巡查力度,发现违法填埋工业固废等问题依法处理。 | 已办结 | 无 |
76 | X3SD202506220007 | 淄博市张店区体育场街道夜市(东三路与共青团路交叉口东北角)油烟、噪音扰民,油污餐盒等生活垃圾未有效收集清理。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张店区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夜市位于东三路与共青团路交叉口东北角,管理方为淄博嘉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市场内现有50余家流动商贩,5家有烹炒工艺的商贩经营过程中产生油烟,顾客就餐产生噪声,地面存在包装垃圾和油污清理不及时的情况。6月23日20时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夜市无摊贩经营。经走访群众了解,因中高考导致近期客流较少,该夜市自6月10日至今未营业。 | 属实 | 加大夜市巡查力度,减少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 1.张店区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责令淄博嘉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加强对夜市的管理,及时清理垃圾和地面油污;督促商贩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劝阻顾客喧哗行为,减少噪声扰民。 2.张店区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加大夜市巡查力度,发现餐饮油烟、噪声、垃圾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7 | X3SD202506220030 |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吴胡同村西沟与涧西村东沟林保地被填埋大量危废、固废,堵塞泄洪道,雨季异味扰民,洪水淤积导致上游树木被淹,此外林保地被侵占搭建厂房销售煤炭和建筑材料。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临淄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水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金山镇吴胡同村与涧西村相邻,吴胡同西沟与涧西村东沟实为同一位置,系天然形成的沟渠,沟内设有排水管道,地类为林地。2023年8月,涧西村某村民私自占用沟渠北端地块,并使用建筑垃圾、石膏进行回填,毁坏沟渠植被,堵塞排水管道;该村民还私自在该地块建设铁皮棚,销售煤炭、建筑材料,未办理用林手续,共占地3114平方米。沟渠其他地块保持原貌,未被侵占或破坏。 2.2024年8月,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该村民占用地块进行检查,未发现危险废物,存在填埋建筑垃圾和石膏的情况。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该村民对填埋的建筑垃圾和石膏进行清理,共计清理870余吨,已全部转移至有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利用处置。2025年6月23日,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新的填埋危废和固废的情况。 3.2024年9月,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对该村民未办理用林手续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责令该村民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目前,现场正在组织清理,部分林地已种植了树木。 4.经走访周边居民,降雨期间吴胡同村与涧西村部分雨水汇入该沟内,形成积水。现场核查,近期无强降雨天气,上游树木正常生长,未发现被淹。沟内存有少量生活垃圾,现场有腐烂异味,金山镇政府已组织开展清理工作。 | 基本属实 | 按期完成整改,防止发生破坏林地、非法填埋等违法违规行为。 | 1.临淄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该村民对违法占地区域彻底清理,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于2026年3月底前完成。 2.临淄区政府在沟渠北端重新铺设排水管线,恢复排水能力,防止积水浸泡树木,计划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及时清理周边生活垃圾,消除异味。 3.临淄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该区域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林地及非法填埋工业固废违法违规行为,防止问题反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8 | X3SD202506220061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五批受理编号X3SD202505310036号 “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山嘴头村南部山地于2020年被盗采矿石、砍伐树木,破坏生态环境,多次举报无果。”的调查核实情况“未发现盗采矿石、砍伐树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不满意,投诉人认为:调查情况与事实不符,山嘴头村500亩山林被盗采,山体被盗挖形成大坑。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淄川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为原淄博市淄川山嘴头粘土场,为有证矿山,2003年开始采矿,2011年停采。2021年初,该处作为高速公路弃土场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占地约84亩,土地性质为旱地、林地、草地等,用于存放山东省济潍高速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石土料。 2.经比对2017-2025年历史卫星遥感影像,未发现山体有新的开采面和破坏山体现象,周边山林面积基本保持一致。举报反映的“大坑”实际为原有证矿山存续期间开采遗留的开采矿坑,面积约60亩,深度4至6米。淄川区自然资源局、昆仑镇人民政府于6月1日、13日、23日均对该区域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有新的山体盗挖形成的矿坑,未发现盗伐山林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检查,严防非法盗采、破坏山体及林地行为。 | 1.淄川区政府责成昆仑镇政府就原淄博市淄川山嘴头粘土场开采情况,向周边居民进行沟通说明,回应群众关切。 2.淄川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此区域的监管力度,发现盗采山石、砍伐树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淄川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和保护林木等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营造打击违规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舆论氛围。 | 已办结 | 无 |
79 | X3SD202506220070 |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淄河两岸长期存在挖沙采石盗取矿产资源行为,回填大量有害化工垃圾及废物。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临淄区政府、淄博市水利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淄河流经金山镇辖区长度约18公里。临淄区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2023年,在淄河金山镇段南杨村查获两起违法采砂案件,分别盗取砂石6车和2车,均依法立案查处并下达处罚决定书,涉案区域采砂量较少,现已自然恢复。此后,淄河金山镇段未发现新的违法盗采行为。 2.前期接到信访投诉反映,金山镇南杨村沿河路南杨段土地整理项目有回填工业垃圾的情况。2025年6月5日,金山镇政府对该地块进行挖掘勘探,共随机挖掘7个坑,坑深2-4米,未发现化工垃圾填埋。结合日常巡查记录和走访沿河村落居民,淄河金山镇段其他位置未发现回填化工废物迹象。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范盗采砂石、填埋化工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 1.临淄区政府、淄博市水利局加强河道巡查,严防破坏河道、盗采砂石行为。 2.临淄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严防乱采滥挖,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 3.临淄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巡查力度,严防违法违规倾倒填埋工业固体废物。 | 已办结 | 无 |
80 | X3SD202506220074 | 淄博市张店区湖田镇上湖村东南角工业园内多家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1.淄博鹏鹰陶瓷有限公司环保设施长期不运行。2.鹏鹰陶瓷南邻院子存在无手续加工废旧电缆、电线和纸箱行为。3.淄博聚欣隆佳环保有限公司存在批建不符问题,立项为年产1000吨氧化铝基特种陶瓷球项目,实际生产为分子筛化工项目,异味扰民。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张店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淄博鹏鹰陶瓷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上湖村,该公司年产240万件陶瓷咖啡杯项目于2017年7月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年产200万件日用注浆杯项目于2018年10月办理环评手续,2020年11月通过自主验收。公司主要生产陶瓷咖啡杯及日用注浆杯,主要生产工艺为球磨、练泥、压制成型、烧成、烤花、分检、入库。球磨工序污染治理设施为布袋除尘器、辊道窑污染治理设施为SNCR脱硝装置,烤花窑污染治理设施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现场检查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经查阅活性炭购买和更换记录、布袋除尘器更换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智能用电监控系统,未发现生产时污染治理设施不运行情况。 2.信访件反映的“鹏鹰陶瓷南邻院子内加工废旧电缆、电线”单位为张店区兴睿废旧回收经营部,主要从事废旧电缆、电线清洗,该经营部已于5月24日停止生产,目前正在搬迁。信访件反映的“加工纸箱”单位为淄博汇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纸箱折叠。根据2023年11月14日发布的《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上述两家公司位于湖田工业集聚区城镇开发边界外,均无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张店区兴睿废旧回收经营部已于5月24日停止生产,正在搬迁;淄博汇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已经停止生产,正在制定搬迁计划。 3.信访件反映的淄博聚欣隆佳环保有限公司位于淄博鹏鹰陶瓷有限公司南邻院内。该公司“年产1000吨氧化铝基特种陶瓷球项目”于2025年1月22日立项备案,项目主要原料为氧化铝、沸石粉、氧化锆等;产品为氧化铝基特种陶瓷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特种陶瓷制品制造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企业生产车间内现有混料机1台、造粒机5台、烘干机1台、分筛机3台,生产工艺为混合、滚球成型、分筛、烘干;混料和烘干工序产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现场核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无异味。信访件反映的分子筛化工项目实为该企业分子筛成品分装销售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 部分属实 | 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合规经营,遏制环境问题发生。 | 1.张店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督促淄博鹏鹰陶瓷有限公司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张店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淄博聚欣隆佳环保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项目立项备案意见关于建设规模及内容要求,规范开展生产活动,同时加强日常管理,避免异味扰民。 3.张店区政府指导张店区兴睿废旧回收经营部、淄博汇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合规选址、办理相关手续,停止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4.张店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加大该区域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有效遏制环境问题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1 | X3SD202506220110 | 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化机浆、化学浆装置无环评手续运行。 | 淄博市 |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 6月23日,桓台县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桓台县马桥化工产业园,主要从事高档包装纸板、化机浆、化学浆的生产和销售。先后于2008年1月至2023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并完成验收。 2.信访件反映的“化机浆、化学浆装置无环评手续运行”问题。(1)年产9.5万吨化学木浆技改工程于2006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2013年3月通过验收,该工程配套建设化学浆装置1套,已于2019年5月停产。(2)化机浆扩建项目于2005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2010年3月通过验收,该项目配套建设化机浆装置1套。(3)年产20万吨化机浆项目于2023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2023年7月通过验收,该项目配套建设化机浆装置1套。综上,该公司共有化学浆装置1套、化机浆装置2套,均已通过环评审批及验收。经现场核查,主要生产设施及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与环评一致。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评管理制度,确保合规生产。 | 1.桓台县政府督促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全过程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组织生产。 2.桓台县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监管,发现未按环评生产和批建不符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桓台县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加强辖区内项目环评手续监督管理,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已办结 | 无 |
82 | X3SD202506220161 | 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云鹤水泥厂所在街区多家企业存在批建不符、粉尘噪音扰民、环保设备不达标等问题。马庄徐家附近多家铸造厂缺少环保手续,夜间喷漆异味扰民。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淄川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淄博云鹤水泥厂所在街区实为磁村工业园,该工业园内共有15家企业,均取得了环评批复,按要求配备了治污设施,未发现批建不符情况;经查阅企业在线数据和例行检测报告,均达标排放。现场检查发现,淄博华奥冶金建材有限公司存在原料下料口粉尘收集措施不完善问题,淄博宏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柏林机械有限公司生产中产生噪音。磁村工业园距离最近的居民点约300米,存在粉尘和噪音扰民影响。 2.信访件反映的昆仑镇马庄村、许家村铸造企业共7家,均取得环评批复,受峰谷电价因素影响,7家企业第一、第四季度夜间生产,第二、第三季度白天生产,生产工艺均无喷漆工序,但消失模工序产生异味,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150米,存在异味扰民影响。 | 部分属实 | 加大监管力度,落实整改措施,减少粉尘噪音和异味扰民。 | 1.淄川区政府责令淄博华奥冶金建材有限公司对下料口安装收集罩,加强引风机维护,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2.淄川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磁村工业园15家企业、昆仑镇7家铸造企业开展噪音和废气污染物监督性监测,根据结果依法处理。 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淄博宏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柏林机械有限公司进一步采取车间密闭、增加隔音板等隔音减震措施,减少噪音扰民。 4.淄川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采取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发现粉尘超标、异味排放和噪音扰民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3 | X3SD202506220169 | 淄博市博山区城西街道池子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河道中间一餐饮店污染水源。2.原村委楼装修产生的十几车的垃圾被运到山上掩埋。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博山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餐饮店位于李家窑社区池子管区东侧山谷。6月5日,根据信访举报,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餐饮房屋为某居民自住用房,偶尔为过往游客提供热水、热饭服务。住户生活污水经集中收集后还田利用,未发现污水直排情况。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该住户山沟上游和山沟下游分别进行取样检测。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较好。6月23日,再次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生活污水直排情况。 2.经现场核查,李家窑社区池子管区2025年3月12日开始对原村委楼进行修缮,将产生的装修垃圾(约20立方米)用车辆运至村北无名道路边沟处倾倒。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力度,严防生活污水直排和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 1.博山区政府责成城西街道办事处督促住户做好卫生清洁,防止污水直排;责成李家窑社区池子管区于6月底前将倾倒的装修垃圾清理到位。 2.博山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生活污水直排和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4 | X3SD202506220182 | 淄博市淄川区大钟街雨污分流工程雨污管网自2023年施工至今仍未接通,雨污通过下水道井外溢,异味扰民。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淄川区政府、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大钟街雨污管网为天津路雨污分流二期工程大钟街段,项目北至胶王路,南至张博铁路,管网建设长度共3799米,该工程已于2024年4月完成竣工验收。工程原设计方案紧邻张博铁路北侧,因张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停工,导致雨污管道施工至大钟街南侧位置时停工,形成断头管网,未接入雨污水主管网,污水从检查井中外溢,造成异味扰民影响。 2.针对该问题,2025年5月对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于5月25日继续施工。目前,雨水工程应急排涝土渠清淤修缮完成,正在进行雨水方沟施工,污水工程准备进行顶管施工。 | 基本属实 | 限期完成管网建设,消除异味影响;加强巡查力度,防止出现污水外溢异味扰民。 | 1.淄川区政府责成施工单位加快大钟街南端污水及雨水排放工程施工,于8月15日前完成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对大钟街南侧污水检查井及时抽吸,防止污水外溢,减少异味扰民。 2.淄川区政府、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学制定管网改造升级计划,系统推进全区管网建设;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5 | X3SD202506220186 | 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东刘村东山存在假借废旧矿山修复项目名义在基本农田违规开山采石、建设厂房问题,开山采石行为形成几个大坑,其中一个面积南北 150 多米,东西 180 多米,深度 30来米。被破坏的基本农田仅作为山东铝矿自备矿区,未被开采过。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淄川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东刘村东山存在多处矿山,分别为永强石料厂、大王石料厂、山铝前宅矿区。此处因开采时间不同,多个矿区位置重叠交错,形成多个矿坑。信访件反映的“矿坑面积南北150多米,东西180多米,深度30来米”,实为原大王石料厂开采后形成的矿坑。大王石料厂已于2015年政策性关停,永强石料厂于2015年政策性关停,山铝前宅矿区于2009年因为市场原因关停。 2.2021年至2023年,临临高速建设时因工程需要占用部分矿区并现场施工开采部分山石。开采的山石用于高速路路基及道路建设,征用永强石料厂南侧约100亩土地建设高速公路养护站,此处为建设用地,已办理用地手续。 3.罗村镇政府自2024年开始,通过地形整理、覆土、播撒草种等人工辅助自然恢复方式,对东刘村东山范围内剩余矿坑进行部分修复,目前裸露矿山已逐步显现绿意,生态修复成效初显。经现场实地核查,无新开采迹象,未发现新的非法采矿行为。 | 部分属实 | 加大矿山监管力度,防止违规开山采石行为发生。 | 1.淄川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该地块巡查力度,发现违规开山采石问题第一时间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地块进行动态监测,实时分析地形地貌变化,识别异常违规迹象,发现异常开采迹象后,通过封堵路口,联防联查等方式消除非法采矿隐患。 3.淄川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快剩余矿坑生态修复进程,确保生态修复工作高质量完成。 | 已办结 | 无 |
86 | D3SD202506220001 | 枣庄市峄城区吴林街道尹庄村存在侵占基本农田建设厂房加工废旧石料问题,扬尘、噪音扰民。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峄城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吴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点位于吴林街道办事处尹庄村北侧约500米、村村通道路东侧,为尹庄村村民张某经营的水泥砌块砖加工点。该加工点占地面积4.14亩,现状地类为工业用地,未占用基本农田;无营业执照、环评等手续,未配套建设治污设施,生产时易产生扬尘及噪音。 2.由于市场行情及张某个人身体原因,该加工点于2025年4月停产断电,并自行拆除了部分生产设备,已不具备生产条件,现场剩余部分石粉原料、生产设备(传输机、成型机)和成品砖。截至6月25日,该加工点剩余的原料、产品及生产设备均已清理完毕。 | 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严肃处理违法企业,防止环境污染。 | 峄城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吴林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杜绝非法占地、非法加工等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 已办结 | 无 |
87 | D3SD202506220069 | 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凯润花园小区门口的公共绿化被占用,修建收费停车场。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5日,枣庄市城市管理局、薛城区政府联合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新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为凯润花园小区东门停车场,是由山东枣庄物环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在原有停车场基础上改造升级建设,2024年起由山东金翼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与凯润花园小区物业枣庄天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管理的收费停车场。 2.经调查,停车场建设范围包括小区公共场地约1870平方米、人行道约910平方米、公共绿化用地约520平方米。该收费行为未经凯润花园小区业委会同意。 | 属实 | 立行立改,防止发生侵占公共绿地问题。 | 薛城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新城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相关责任方拆除挡板及隔离柱,恢复人行道、盲道,恢复公共绿化,预计8月20日前完成整改。 2.责令山东金翼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枣庄天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取得凯润花园小区业委会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经营。 3.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类似占用公共绿化用地问题再次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8 | X3SD202506220034 | 枣庄市滕州市级索镇华闻纸业公司2025年4月23日-5月10日将大量有害污泥运送到滕州市西岗镇境内,私自掩埋。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滕州市政府组织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西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实,华闻纸业公司实为滕州市华闻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共有废纸造纸和中密度污泥板2个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其中,中密度污泥板项目使用的原材料是该公司工序产生的污泥、浆渣及外购棉絮,通过调和、压制、烘干等工艺制作成污泥板外售。 2.因前期曾接到关于反映该公司污泥中含有重金属的信访举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于6月4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滕州市华闻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污泥是否含有重金属进行了取样监测,检测浸出值未超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参照值,不属于危险废物。 3.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废纸造纸项目和污泥板项目正在生产。通过调阅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台账,2023年、2024年、2025年以来的污泥产生量和制备污泥板用量基本一致,污泥产生量和综合利用量相匹配。 4.西岗镇政府成立工作组,指导72个村居对西岗镇全域重点区域(包括疑似掩埋点、废弃坑塘、林地、荒地、农田周边)排查,以及信访件反映的2025年4月23日—5月10日期间涉及的土地整治、道路建设等项目实地排查,均未发现擅自倾倒、掩埋污泥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企业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非法倾倒、掩埋固废和危废行为。 | 滕州市政府责成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西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对滕州市华闻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完善台账记录,确保污泥规范化处理。 2.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络平台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 已办结 | 无 |
89 | X3SD202506220149 | 枣庄市市中区谷山路和人民西路交叉口西北侧枣庄市志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颗粒加工,异味扰民。环评批复地址与建设地址不一致,现场生产线与环评验收不一致。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永安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调查,原山东志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枣庄经济开发区长江路33号院内,从事变性淀粉生产销售,环保手续齐全,2022年年底因经营不善停产关闭,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 2.枣庄市鑫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日租赁原山东志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从事塑料再生颗粒生产。该企业年产32000吨塑料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于2023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环评批复建设地址为枣庄经济开发区长江路33号(原山东志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院内),与实际建设地址一致。 该企业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7条生产线(年产22000吨),已于2024年7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期计划建设3条生产线(年产10000吨),受市场行情影响,实际建设1条生产线(年产3000吨),剩余2条生产线不再建设。二期工程于2025年1月建成,4月与第三方环保机构签订验收合同,尚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经调查,该企业8条生产线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与环评、验收等手续一致。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因市场行情原因于2025年6月15日起停产,车间内有轻微气味;调阅近一年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废气、废水、厂界噪声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市中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永安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尽快完成二期项目验收。 2.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待恢复正常生产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做出下一步处理。 | 未办结 | 无 |
90 | X3SD202506220166 | 枣庄市高新区兴城街道袁寨山庄侵占山体、破坏山林20亩建设别墅。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区国土住建局、兴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袁寨山庄项目位于枣庄交警支队车管所西侧。2010年因修建道路,需要安置拆迁的村民,由山东百纳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袁寨山庄项目(回迁安置房)和兴城农家乐项目,违法占用集体土地84.6亩,后因资金不足导致项目烂尾。2011年,原枣庄市国土局对山东百纳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罚,要求企业对不符合规划的54.6亩土地上的建筑物予以拆除,要求高新区管委会对符合规划的30亩土地上的建筑物予以没收。 2017年枣庄龙润御园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续建回迁安置房,并建设养老项目,违法占用集体土地43.65亩。2018年6月,原枣庄市国土局对枣庄龙润御园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罚,要求企业对不符合规划的12.57亩土地上的建筑物予以拆除,要求高新区管委会对符合规划土地上的建筑物5.32亩予以没收。 2.2019年11月,经高新区研究,将在土地执法过程中没收的违建房屋移交给枣庄高新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登记备案后委托兴城街道办事处管理;两次项目违法占地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管理。 3.6月23日现场核实,又发现该项目违规占用林地面积为0.2亩。高新区国土住建局组织对0.2亩林地恢复补植,截至6月24日已完成苗木补植。 | 基本属实 | 加强联合巡查,保护自然资源,优化生态环境。 |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兴城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强化日常管理,坚决杜绝出现新的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91 | X3SD202506220175 | 枣庄市山亭区双山公园牌坊大门北50米违法建设工厂,没有土地、规划、施工、环评手续;环山路南面半山坡建设2个养殖场,环山路上羊粪遍地,雨天污水横流。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山亭区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山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违法建设工厂”位于双山公园牌坊大门北50米处,土地性质为公园绿地,2021年10月由西山亭社区租赁给个体商户徐某某。徐某某分别于2022年10月、2024年7月建设两处钢结构建筑,其中北侧钢结构建筑面积约1248平方米,由山亭区翼云热力有限公司租赁用于存放管材设备;南侧钢结构建筑面积约650平方米,由枣庄市蒂伊制帽有限公司租赁用于电商存货仓库。两处建筑均未办理土地使用及规划许可手续,因不涉及生产环节,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2.信访件反映的2个养殖场位于双山公园内,为东山亭社区居民张某某私自建设。其中一处为面积约12平方米用空心砖搭建的羊舍,存栏羊1只;另一处为面积约200平方米用简易栏围成的鸡圈,存栏土鸡100余只,鸡圈内建有1座面积约54平方米的简易看护房。现场有少量散落粪便,粪便清理后用于农田堆肥。环山路路面未发现粪便污染,在雨季降水量大时,雨水会将羊或鸡的粪便冲刷至路面。 | 属实 | 加强常态化监管巡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 山亭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山城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依法依规对徐某某建设的两处钢结构建筑,张某某自行搭建的简易看护房、羊舍、鸡圈进行拆除,预计12月31日完成。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双山公园的监督管理。 | 未办结 | 无 |
92 | D3SD202506220019 | 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胜坨路以南、西五路以东、030乡道以西范围内有多家养殖户不定时外排养殖废水,导致周边沟渠内污染,异味扰民。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垦利区政府组织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胜坨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区域为坨南养殖小区,共有47家养殖户,其中43家生猪养殖户,4家肉鸭养殖户,均为养殖散户。经现场勘查,各养殖户粪便和污水收集设施齐全,均设置了粪便临时贮存场和污水收集池,养殖户根据粪便和污水储存情况通知西部粪污处理中心不定时进行拉运。在坨南养殖小区东侧有一条贯穿该养殖区的雨水排沟,雨排沟内水质颜色发深,有轻微异味,水中有明显可见的粪便悬浮物。经沿沟巡查,未发现沟两岸有明暗管口,未发现有偷排养殖污水的现象。经调查,系有养殖户在沟边开荒,部分粪污堆放晾晒后用于回田,降雨时雨水冲刷沟渠两侧粪污进入沟渠所致。胜坨镇防控所通过向养殖户发放除臭剂、督促各养殖户及时清运粪便、不定时喷洒除臭剂的方式对养殖异味进行管控。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规范养殖行为,防止沟渠水体污染现象发生。 | 垦利区政府责成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胜坨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对养殖小区周边沟渠进行清理,将污水抽运至污水处理厂并清理沟里底泥,已整改完成。 2.规范养殖行为,督促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禁止沟渠边乱堆乱放,防止污染沟渠水体。督促养殖户定期使用除臭剂,最大限度降低养殖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3 | D3SD202506220092 | 东营市东营区山东神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4月18日与潍坊桃优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签订一般固废处置委托合同,签订合同后潍坊桃优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非法处置东营市东营区山东神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并将大量危险废物倾倒在潍坊市寿光市鑫源小院、山东百路凯精细化工仓库池、309省道与海宁路交叉口东南空地、309省道与疏港路交叉口东北角盐池、韩家庙子光伏板地块排水渠等地。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东营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并协调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神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东营市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内,建有260万吨/年重交道路沥青装置、12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解联合装置、160万吨/年渣油加氢脱硫及配套制氢装置等生产装置和辅助设施。该企业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潍坊淘优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位于潍坊市滨海区央子街道香江西街与海旺路交叉路口向东100米路北原龙腾纸业院内,建有新型建材生产加工项目,于2022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主体工程建成后未投产,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经核查,2023年4月18日,潍坊淘优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与山东神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合同,处置山东神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产生的含有废催化剂的废液(经鉴定系危险废物)。2023年7月初,寿光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该问题线索,潍坊淘优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处置行为,公安机关随即开展立案侦查。经查非法处置涉及地块4处,查获未处置的废液约400吨(分别存放于滨海区鑫源小院、山东百路凯精细化工院、309省道与疏港路交叉口东北盐池等3处)。2023年9月底由山东神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全部处置完毕,共清理污泥、液体、及其他杂物462.1吨。2024年12月6日、2025年1月24日,寿光市人民法院分别对山东神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潍坊淘优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判决,对山东神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张某某等4名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潍坊淘优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袁某某等4名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经现场巡查并走访周边群众,案件涉及地块现状良好,未反映地块存在新的违法倾倒问题。 | 基本属实 | 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污染物合规处置,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1.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要求神驰化工完善管理制度,对工艺运行、废水产生、固废贮存转移等多个环节明确专人负责制,确保固体废物依法依规转移处置。 2.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加强日常监管,提高对神驰化工现场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合法合规经营。 3.寿光市政府、滨海区管委会分别责成相关单位强化对辖区闲置院落、土地等的巡查监管,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4.寿光市政府、滨海区管委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合法合规经营。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4 | X3SD202506220171 | 东营市东营区胜园街道的东营天东制药有限公司偷排废气,污染环境。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东营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胜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东营天东制药有限公司位于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有年产1万亿单位精品肝素钠生产线、2500kg/a低分子肝素钠生产项目、年产25亿粒(支)制剂及配套项目(一期工程)、预灌封注射剂智能化改造增产降耗项目、药品生产废物回收再利用及环保设施智能化改造项目、蛋白酶类原料车间智能化增产项目、年产160万支高品质注射剂扩产项目、4t/h天然气锅炉等8个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该企业从事黏多糖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低分子肝素系列产品和肝素钠等相关产品。该企业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完善,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共4处,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加盖密闭、管道收集至碱液洗涤塔+生物除臭处理后排放;危险废物存放间废气由管网密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处理设施24小时运行;乙醇回收装置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进入水洗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无其余旁路管线。企业按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动密封点每季度一次检测,静密封点每半年一次检测,发现泄漏点位均已整改到位。同时,该企业建立密闭物料运输机制并定期开展厂界检测,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影响。 2.现场勘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查阅该企业生产运行台账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生产时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未发现企业存在偷排废气情况。调阅企业2025年上半年自行监测报告,未发现该企业污染物存在超标排放情况。厂区内存在轻微异味,厂界无明显异味。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有组织排放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和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废气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东营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胜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企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督促企业强化无组织异味管控,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发现泄漏及时处理,减少异味产生。 3.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5 | D3SD202506220017 | 烟台市龙口市新嘉街道后邹村有多家养猪场异味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龙口市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局、新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后邹村目前共有4家养猪场,分别为邹某昌、李某海、李某臣、邹某朋养猪场,均不属规模化养殖,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其中,①邹某昌养猪场距最近住户约30米,存栏生猪30头,配建1个60立方米沉淀池。②李某海养猪场距最近住户约6米,存栏生猪42头,配建1个90立方米沉淀池。③李某臣养猪场距最近住户约100米,存栏生猪3头,配建1个100立方米沼气池。④邹某朋养猪场距最近住户约20米,存栏生猪86头,配建1个150立方米沉淀池、1个100立方米沼气池。现场检查时,4家养猪场及周边无堆存粪污,沉淀池、沼气池已采取封闭措施,能够闻到养殖异味。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轻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 | 龙口市政府责成农业农村局、新嘉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农业农村局督促4家养殖户养殖过程保持环境卫生,及时对粪污进行清理和资源化利用,增加除臭剂使用量和使用频次,减少异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新嘉街道办事处加强周边群众走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 已办结 | 无 |
96 | D3SD202506220033 | 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街道龙泉花园南区18、19、20号楼南侧负一楼底商餐饮店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餐饮店私自在19号楼某单元1楼北墙外增加两个烟道,油烟扰民。2.餐饮店门前有油污,导致环境脏乱差。3.餐饮店将污水排放至小区外雨水下水道。4.一品鲜特色菜馆环保设施不达标。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招远市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温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温泉街道龙泉花园南区18、19、20号楼南侧负一楼底商餐饮店”,经核查,该处共有3家餐饮店,分别为“金山小毛驴餐饮店”“椿也料理店”“一品鲜特色菜馆”,均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齐全。 1.信访件反映的“餐饮店私自在19号楼某单元1楼北墙增加两个烟道,油烟扰民”问题。经核查,“金山小毛驴餐饮店”和“椿也料理店”,均不产生餐饮油烟,无增加烟道情况。“一品鲜特色菜馆”在龙泉花园19号楼某单元1楼北墙处安装2个厨房烟道,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对周围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2.信访件反映的“餐饮店门前有油污,导致环境脏乱差”问题。现场核查时,发现“金山小毛驴餐饮店”“一品鲜特色菜馆”店铺门前地面有少量油污。 3.信访件反映的“餐饮店将污水排放至小区外雨水下水道”问题。3家店铺污水管路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污水排放至小区外雨水下水道现象。 4.信访件反映的“一品鲜特色菜馆环保设施不达标”问题。经核查,“一品鲜特色菜馆”已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综合行政执法局于6月23日委托山东乾晟检测有限公司对排放油烟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尚未出具。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轻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招远市政府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温泉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成一品鲜特色菜馆对2个烟道进行改造,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油烟二次净化,已于6月25日改造完成;责成金山小毛驴餐饮店、一品鲜特色菜馆2家店铺立即清理门前油污,并保持门前干净整洁,已于6月23日清理完毕。 2.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泉街道办事处督促一品鲜特色菜馆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确保油烟排放符合标准。 3.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开展下步工作。 4.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温泉街道办事处,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餐厨污水直排、油烟扰民等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7 | D3SD202506220047 | 烟台市莱阳市谭格庄镇西吴家村北侧55亩基本农田被非法开采砂土,破坏生态环境。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莱阳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谭格庄镇政府再次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谭格庄镇西吴家村北侧55亩基本农田”,位于谭格庄镇西吴家村北侧1.5公里处,面积约55.1亩,地类为基本农田。经核查,赵某某于2019年至2020年期间多次在此挖土并售卖,属严重毁坏耕地。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2月20日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赵某某已被刑事判决。该地块由谭格庄镇政府采取种植土回填覆盖的方式进行了恢复。因信访举报,6月23日谭格庄镇政府到现场进行核查,该处土地未发现新的非法开采砂土行为。 | 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有效防范破坏耕地问题发生。 | 莱阳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谭格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发现盗采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2.谭格庄镇政府配合做好采矿巡查,发现新增违法违规开采砂土行为及时处置。 3.谭格庄镇政府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工作,组织走访村庄群众,告知该处土地已合法处置并平整复垦。 | 已办结 | 无 |
98 | D3SD202506220089 | 烟台市存在多处环保问题:1.栖霞市桃村镇上桃村南侧山上养猪场粪污散发臭味。2.牟平区观水镇西留疃村南侧山上养猪场粪污散发臭味。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栖霞市政府及牟平市政府组织栖霞市农业农村局、牟平市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栖霞市桃村镇上桃村南侧山上养猪场粪污散发臭味”问题。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点位目前有5家养猪场,分别为孙某养殖场、于某某养殖场、冯某养殖场、肖某某养殖场、柳某某养殖场,距离桃村约1700米,均为规模化养殖,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设了粪污堆积场、污水沉淀池和密闭发酵池且正常使用,产生的粪污均集中收集,经发酵池发酵后还田利用。其中,柳某某养殖场已处于空栏状态。现场核查时,未发现随意堆存粪便和向周边环境排放养殖粪污的情况,养殖区周边有一定异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上述养殖区域的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符合相关标准。 2.信访件反映的“牟平区观水镇西留疃村南侧山上养猪场粪污散发臭味”问题。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点位无养殖场,与其相邻的东留疃村西北侧有2家养殖场,距离最近村庄直线距离约600米,分别为牟平区于某某养猪场和牟平区李某某养猪场,均为规模化养殖,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设了粪污堆积场、污水沉淀池和密闭发酵气囊。经现场核查,2家养猪场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均集中收集,经气囊发酵后还田利用,养殖区内有异味,采取喷洒除臭剂进行祛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上述养殖区域的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符合相关标准。 | 属实 | 规范养殖行为,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一、栖霞市政府责成栖霞市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桃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栖霞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养殖场及时清除养殖粪污,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加强日常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3.桃村镇加大日常巡查,督促养殖场依法依规经营;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组织走访周边群众,告知群众养殖场为减轻异味采取的相关措施,同时留有举报电话,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牟平区政府责成区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观水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牟平区农业农村局督促养殖场及时清除养殖粪污,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加强日常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3.观水镇政府加大日常巡查,督促养殖场依法依规经营;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告知群众处理及整改措施情况,同时留有举报电话,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 已办结 | 无 |
99 | D3SD202506220094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七批受理编号D3SD202506020033“ 烟台市莱山区莱山街道金村沙子坓地、岭当顶和高家王山自2017年起被倾倒大量建筑垃圾”的调查核实情况“对金村沙子坓地、岭当顶两处土中的少量的碎石、建筑垃圾以及高家王山的少量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不满意,投诉人认为:六个垃圾点至今未整改。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莱山区政府组织莱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6月3日接到信访件反映后,莱山街道办事处已对金村沙子坓地、岭当顶两处土中的少量的碎石、建筑垃圾以及高家王山的少量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 2.本次信访件反映的“六处垃圾点”问题,经莱山街道再次核查,上述“六处垃圾点”均为金村北侧新增的六处建筑垃圾堆放点,分别位于岭当顶和高家王山。其中,点位1:位于岭当顶道路西侧建筑垃圾临时收纳点,现场堆存90余立方待转运垃圾;点位2:位于临时收纳点周边,堆存约6立方建筑垃圾;点位3至点位6:位于高家王山路两侧共4处夹杂石块的土堆,约25立方,为周边村民随意倾倒所致。 3.经对周边进一步核查,另发现4处少量夹杂碎石、砖块的土堆,约20立方,为周边村民随意倾倒所致。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此类问题复发。 | 莱山区政府责成莱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金村村委对岭当顶道路西侧的建筑垃圾临时收纳点开展定期清理,对其他夹杂石块的土堆和零星垃圾及时清理,6月24日已清理完毕。 2.要求金村村委在重点点位树立禁止倾倒建筑垃圾的警示牌,加大对周边群众的宣传力度,耐心做好群众解释引导工作,严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 已办结 | 无 |
100 | X3SD202506220004 | 烟台市福山区城市花园南侧190米昆佑纸品有限公司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无相关环评手续。2.制浆设备生产噪音扰民。3.未落实雨污分流措施,污染环境。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福山区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城市花园南侧190米烟台昆佑纸制品有限公司”,位于福山经济开发区陕西西路,已于2022年12月办理了工商歇业备案,2023年3月将生产设备售卖。该处现为烟台云阕纸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佛教用纸印刷及纸质托盘生产,环保手续齐全。 2.现场核查时,烟台云阕纸品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噪声主要来源于碎浆过程中设备运行噪声,其制浆设备安置于封闭厂房内。6月23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委托山东邦林检测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监督性检测,显示其厂界噪音昼间、夜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经核查,烟台云阕纸品有限公司生产污水主要为模具成型挤压工序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运用于灌溉,企业厂区内无雨水污水管网。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污水外排痕迹。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和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和经营。 | 福山区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企业的巡查和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防治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作业期间落实车间密闭措施,生活污水定期清运,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01 | X3SD202506220032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一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60152号“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街道?新胜路(万科壹都会小区路段)路面破损,扬尘扰民,新胜路西侧区域堆存大量建筑垃圾,异味扰民。”的调查核实情况“安排人员平整新胜路路面、补铺碎石,已对该区域建筑垃圾加密覆盖防尘绿网并定期洒水”不满意,投诉人认为:补铺碎石为建筑垃圾粉碎料,颗粒松散无法抑尘,路面平整后车辆行驶速度提升,加剧粉尘产生,洒水滞后且频次低。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芝罘区政府组织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幸福街道办事处、主城控股集团再次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新胜路(万科壹都会小区路段)”位于万科壹都会小区西侧,长约300米。该路段所属道路已列入幸福新城道路提升改造计划,但因道路建设范围内未完成拆迁,相关土地手续未办理完成,故道路未正式改造建设。 2.信访件反映的“补铺碎石为建筑垃圾粉碎料,颗粒松散无法抑尘”问题。6月6日接到信访举报后,芝罘区主城控股集团于6月10日至20日利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对新胜路破损路面进行了重新平整,路面完成平整后,扬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 3.信访件反映的“路面平整后车辆行驶速度提升,加剧粉尘产生”问题,经现场核查,路面平整后,新胜路车辆车速提升,车辆增多,新铺设的再生骨料部分被压碎,导致粉尘再次产生。 4.信访件反映的“洒水滞后且频次低”问题。幸福街道办事处和凤凰台街道办事处组织对辖区范围内路段每天进行两次洒水降尘,但再生骨料铺设的道路吸水性高,加之气温升高,洒水蒸发较快,导致路面粉尘问题复发。 | 基本属实 | 问题整改到位,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 芝罘区政府责成幸福街道办事处、凤凰台街道办事处、主城控股集团采取以下措施: 1.主城控股集团进一步加强道路养护,有效减少车辆通行时产生的扬尘。 2.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幸福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密洒水频次,由一天两次增加至一天四次,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有效减轻粉尘扰民。同时在该路段设立警示标语,提醒来往车辆减速慢行,已于6月30日完成整改。 3.幸福街道办事处继续跟进道路区域拆迁工作,待征迁工作结束后,由主城控股集团尽快启动道路建设。 4.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幸福街道办事处走访周边群众,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消除群众疑虑。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2 | X3SD202506220068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50136号“烟台市莱阳市大夼镇李树圈村二百多亩土地被盗采砂石,村内两口水塘受到污染。”的调查核实情况“第一处和第二处土地目前已恢复原状”不满意,投诉人认为:未恢复原状。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莱阳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夼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第一处土地”,位于李树圈村北500米处,面积约8.63亩,地类为耕地,地块范围内有一处水塘;“第二处土地”,位于李树圈村东南1000米处,面积约6.71亩,地类为耕地,地块范围外有一处水塘。2018年10月,李树圈村村委未经批准,擅自对该两处水塘进行清淤扩容,破坏土地。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4年3月8日对李树圈村村委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莱自然资规罚字〔2024〕6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处以罚款。现场核查时,两处地块均已恢复耕种条件,现场均已种植玉米。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 莱阳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夼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对重点区域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法采石、破坏土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2.大夼镇政府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工作,组织走访村庄群众,告知该处土地已经平整复种。 | 已办结 | 无 |
103 | X3SD202506220071 | 烟台市福山区臧家庄福山开发区小学北侧排污管道接口处泄漏导致泗水村南侧、福山区中心小学北侧、公路西侧南北走向排水沟异味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福山区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福山经济开发区、臧家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臧家庄福山开发区小学北侧排污管道”,位于山西路与北京路交叉路口处,主要收集北京路周边居民小区及工业企业生活污水,输送至北控水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现场核查时,管道接口处存在破损情况,漏水量较小。破损处正下方为一处干涸河道,河道内未发现污水,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 福山区政府责成福山水务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6月24日,福山水务有限公司已完成管道破损处修复工作,同步对周边管道进行了疏通。 2.安排人员加大对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对管网破损等情况及时发现、及时修复。 | 已办结 | 无 |
104 | X3SD202506220073 | 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后山养鸡场无污水处理设施,养殖废水直排老岚水库上游河道,鸡粪露天堆放,未进行防渗防漏措施和无害化处理,异味扰民,污染周边土壤和水体。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牟平区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区水务局、观水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鸡场无污水处理设施,养殖废水直排老岚水库上游河道,鸡粪露天堆放,未进行防渗防漏措施和无害化处理,污染周边土壤和水体”问题。经核查,信访反映的点位共有3家养鸡场,分别为牟平区姜某某养殖场、牟平区宋某某养殖场、牟平区姜某某养殖场,均为规模化养殖,环保手续齐全。上述3家养殖场为合伙经营,共同建设了8个共约1400立方米的污水收集池,6个共约1000平方米的鸡粪暂存场所,其中污水收集池均采取防渗措施,鸡粪暂存场所均设有顶棚,四周设有围堰,地面已硬化。暂存于该处的鸡粪,均拉运至烟台市星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刷棚废水收集至污水收集池发酵后委托农户拉运至果园还田利用。通过无人机航拍及进一步实地查看,上述养殖棚位于观水村驻地东北方向山上,距离山下大沽夹河支流观水河直线距离约450米,观水河最终汇入老岚水库(非饮用水源),现场未发现养殖场粪污堆存和污水外排入河情况。烟台市牟平环境监控中心对观水河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2.信访件反映的“异味扰民”问题。经现场核查,上述3家养殖场均处于空栏状态,鸡粪暂存场所内存有鸡粪,暂存场外有少量鸡粪散落,现场有一定异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委托中环吉鲁检测(山东)有限公司对该养殖区域的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牟平区政府责成区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观水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牟平区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督促养殖场及时清除养殖粪污,严禁粪污直排;指导养殖场科学使用除臭剂。 2.观水镇政府组织走访周边观水村群众,告知养殖场为减轻异味采取的相关措施,同时留有举报电话,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3.牟平区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观水镇政府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05 | X3SD202506220076 | 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留格庄村东侧露天加工钠长石,粉尘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牟平区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观水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观水镇留格庄村东侧”点位,实为烟台牧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距留格庄村约240米,该公司租用留格庄村闲置的1处大院作为厂房,面积约500平方米,无相关手续。经现场核查,厂房内现有1套破碎设备和1套筛分设备,均用黑色塑料布覆盖,现场未进行生产,院内堆存钠长石矿原料,用抑尘网覆盖,不排除前期在生产和拉运物料过程中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继续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 牟平区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观水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观水镇政府依法对生产设备予以拆除,6月25日已完成。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观水镇政府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06 | X3SD202506220078 | 烟台市栖霞市桃村镇涝都村烟风石材厂非法加工陶土,扬尘污染较重。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栖霞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桃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烟风石材厂”,实为栖霞市桃村烟凤石材厂,成立于2017年4月,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桃村镇南涝都村,环保手续齐全,因市场原因长期停产。 2.信访件反映的“非法加工陶土,扬尘污染较重”问题。经现场核查,陈某某租用该石材厂场地,在车间内建设一条破碎生产线,将大块钾长石破碎成细料,用作陶瓷厂原料,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该厂于2025年3月建设并试运行,4月桃村镇政府发现其未办理相关手续,对该涉事企业实施断电处理,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院内堆存钾长石原料和少量产品,使用防尘网进行了遮盖,厂区地面有积尘,存在扬尘隐患。 | 部分属实 | 依法依规拆除设备,加大巡查力度,防止问题复发。 | 栖霞市政府责成桃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依法取缔非法加工点,责令陈某某自行拆除并清理现场破碎设备和料堆。6月26日已整改完毕。 2.桃村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复发。 | 已办结 | 无 |
107 | X3SD202506220079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一批受理编号D3SD202506060071号“烟台市栖霞市唐家泊镇帽耩家村南侧矿山上存在盗采山石情况。”的调查核实情况“两处均在有效采矿权范围内,采矿权人为烟台盈腾贸易有限公司”不满意,投诉人认为:烟台盈腾贸易有限公司开采手续不齐全,切割石头噪音扰民。 | 烟台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栖霞市政府组织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再次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烟台盈腾贸易有限公司开采手续不齐全”问题。经现场核查,该矿山位于唐家泊镇帽耩家村南,采矿权人为烟台盈腾贸易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7日注册营业执照,该矿区采矿许可证号为:C3706002024087100157335,矿区面积0.1232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饰面用花岗岩矿,发证机关为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首设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有效期至2034年8月29日,为合法有效采矿权。2024年11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根据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意见书(试行)》,该矿山核准的基建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10月30日。该矿山现正处于基建期,矿区各项手续齐全。 2.信访件反映的“切割石头噪音扰民”问题,经核查。该矿区距离帽耩家村600米左右。项目基建期间,施工现场有切割石材平整作业面的情况,切割时有噪声产生。目前项目基建阶段已基本完工,正在等待基建验收。现场检查时,现场无施工作业。 | 部分属实 | 继续加强巡查监管,严防盗采山石发生。 | 栖霞市政府责成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一旦发现盗采问题,立即调查处理。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要求烟台盈腾贸易有限公司生产时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避免中午和夜间施工作业,防止噪音扰民。 | 已办结 | 无 |
108 | X3SD202506220080 | 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梁家村北塌陷大坑周边掩埋大量粉煤灰,坑内积水黑臭。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龙口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龙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龙港街道梁家村北塌陷大坑”。经核查,该点位位于龙口市龙港街道梁家村北,面积约22亩,为采煤塌陷地。 2.信访件反映的“周边掩埋大量粉煤灰”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地块存在擅自倾倒粉煤灰行为。目前,龙口市公安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已会同龙港街道办事处,对擅自倾倒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粉煤灰填埋具体情况进行现状调查评估。为有效加强该地块管理,龙港街道办事处已在地块周围进出道路关键点位设置警示牌、限行水泥墩、监控设备等措施,安排专人监督管理。 3.信访件反映的“坑内积水黑臭”问题。现场检查时,塌陷地内有积水,水清无臭味。6月25日,龙港街道办事处委托山东中瑞全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积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 龙口市政府责成龙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区域巡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杜绝随意倾倒粉煤灰问题发生。 2.根据调查情况、评估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9 | X3SD202506220103 | 烟台市海阳市行村镇石人夼村小河上游养猪场污水直排河道,异味扰民,污染井水。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海阳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行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海阳市行村镇石人夼村小河上游养猪场”。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点位目前仅有1家养殖场,为石人夼村西邵某养殖场,为规模化养殖场,环保手续齐全,距离最近住户约510米。该养殖场主要从事合同猪养殖,设计存栏量2000头生猪,目前存栏约2000头。养殖场建有2个养殖大棚,1个粪污三级沉淀池、1个液体粪污发酵池,养殖粪污经沉淀、发酵氧化后还田利用。 2.信访件反映的“污水直排河道”问题。经现场核查,“河道”实为季节性村内小河流,仅丰水期有水,枯水期干涸,全长约1300米,邵某养殖场位于该河流源头西侧约300米。现场检查时,养殖场周边区域及河流内未发现粪污排放痕迹,也未发现私设排污管道、排污口,但河内存在少量生活垃圾。 3.信访件反映的“异味扰民”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发酵池设有顶棚,顶棚东北角破损,导致异味扩散,在厂区下风向能闻到异味。 4.信访件反映的“污染井水”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东南方向约500米处有一处非饮用水井,井水用于村民生活用水,无粪污排放痕迹。6月23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委托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养殖场下游河水和村内井水进行现场取样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轻异味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海阳市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行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海阳市农业农村局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对发酵池顶棚破损处进行修补,有效减少异味扩散对周边环境的影响,6月26日已完成整改。 2.行村镇政府立即组织对河流垃圾进行清理,6月25日已完成整改。 3.海阳市水利局落实常态化河道巡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测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严密监控沿岸养殖场排污情况,加强源头监管,严防水源污染隐患,保障水质安全。 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农业农村局、行村镇政府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加大日常巡查,确保养殖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运营。 | 已办结 | 无 |
110 | X3SD202506220109 | 烟台市牟平区武宁街道上武宁村碑南侧200米路西院落生产海洋浮球,环评未验收,无环保治理设施,噪声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牟平区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武宁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武宁街道上武宁村碑南侧200米路西院落”,实为牟平区张某塑料制品厂,主要从事塑料浮球生产。 1.信访件反映的“环评未验收”问题。经核实,该厂《牟平区张彬塑料制品年产养殖用塑料浮球60万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23年9月8日通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审批,并于同年12月18日通过自主验收,且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信访件反映的“无环保治理设施”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厂主要设备为1台万能自动中空吹瓶机和1台空压机,生产工艺为吹塑工艺,采用加热灯管对瓶胚进行加热,加热温度至40-50℃变软,远低于PET原料分解温度,无有机废气产生;主要用水为设备冷却水,建设了冷却水循环使用水槽,定期补充新鲜用水,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该厂环评审批及相关法律法规未要求该类企业配套废气、废水治理设施。 3.信访件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经现场测量,距该厂最近的住宅楼约200米,最近的上武宁村约400米。经核查,该厂为季节间断性生产,夜间不生产。6月24日,烟台市牟平环境监控中心于企业正常生产时,对该厂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Ⅱ类标准限值。 | 部分属实 | 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噪声扰民情况发生。 | 牟平区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武宁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该厂加强日常管理,在生产过程中落实密闭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对该厂的巡查监管,对发现环境问题将依法调查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11 | X3SD202506220115 | 烟台市海阳市小纪镇大泊子村非法建设多家养殖场,粪便处理不合规,异味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海阳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小纪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小纪镇大泊子村非法建设多家养殖场”问题。经核查,小纪镇大泊子村共有9家养鸡场,其中王某甲养殖场6年前已停养,现有规模化以上肉鸡养殖场5家,规模化以下蛋鸡养殖户3家。5家规模化养殖场中,①烟台柯俞农牧有限公司设计存栏40万只,该公司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于2024年11月取得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批复。②其余4家丁某某、辛某甲、王某乙、辛某乙肉鸡养殖场,年出栏量均在30万羽以内,均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③王某丙、辛某丙、王某丁3家蛋鸡养殖户设计存栏量均在1.5万羽以下,属于养殖散户,无需办理环保手续。经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9家养殖场土地性质均为养殖类设施农用地。 2.信访件反映的“粪便处理不合规,异味扰民”问题。经现场核查,正常经营的8家养殖场均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其中,5家规模化以上养殖场均配建了化粪池,3家规模化以下养殖户均配建了污水暂存池,三防措施均达标。粪污处置方式为,王某丁蛋鸡养殖户与村民签订粪污处置协议,由村民定期外运,其余7家养殖场均与大泊子粪污处理站签订了处置协议,粪污定期转运处置。上述养殖场在日常管理中采取鸡粪即产即清、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轻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现场发现,辛某丙养殖户出粪口附近有鸡粪散落、王某丙养殖棚东侧有少量鸡粪堆积,养殖场附近有异味。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畜禽粪污规范处置,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海阳市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农业农村局、小纪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小纪镇政府要求王某丙、辛某丙立即对堆积散落的鸡粪进行清理,已于6月27日清理完成。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农业农村局、小纪镇政府要求养殖场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并定期喷洒除臭剂、清理粪污,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农业农村局、小纪镇政府形成监管合力,进行动态监督,确保养殖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 已办结 | 无 |
112 | D3SD202506220004 | 潍坊市昌邑市北孟镇精宏明苑小区垃圾桶一个月未清理,异味扰民,污染环境。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昌邑市政府组织北孟镇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卫生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精宏明苑小区”实际为景宏明苑小区,位于昌邑市北孟镇。该小区设有4个垃圾桶,小区物业前期与生活垃圾清运公司签订了清运合同,但2025年4月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现场核查时,小区垃圾桶已满,垃圾桶周边有部分生活垃圾堆积,附近存在异味。截至6月24日,已协调小区物业与清运公司签订清运合同,堆存的生活垃圾已于当日全部清运完毕。 | 属实 | 落实处理和整改措施,减少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 昌邑市政府责成北孟镇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卫生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小区物业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并及时清运。 | 已办结 | 无 |
113 | D3SD202506220010 | 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道山东联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建新街与光明路交叉口西南角)2015年已拆迁,该场地在做危险场地风险评估时,发现取样、检测日期存在造假情况,其中一部分土地在开发过程中异味扰民,土壤颜色改变,认为该地块土地、地下水被污染。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寿光市政府组织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圣城街道办事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道山东联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建新街与光明路交叉口西南角)”为原联盟化工老厂区,位于潍坊市寿光市建新街以南、光明路以西,以规划中的晨鸣路南伸路段为界分为东、西两个地块。2014年联盟化工整个老厂区搬迁腾空,东区地块于2017年12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8年12月完成修复并通过专家验收评审;西区地块于2017年9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8年4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西地块已于2021年开发,东地块目前依然封闭空置。2022年联盟化工集团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西地块开展了现状调查,对东地块开展了重新调查。其中,西地块现状调查结论为满足安全利用要求;东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已编制完成,并上传至山东省土壤污染管理平台,正在等待风险评估报告评审。 2.信访件反映的“该场地在做危险场地风险评估时,发现取样、检测日期存在造假情况”问题。经核查,2017年在土壤修复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中,青岛洁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效果评估验收单位于2018年11月9日至11月17日、11月25至28日分两次对东地块效果评估进行取样,经查阅相关检测报告及原始采样记录,采样日期与土壤修复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中记录的日期一致,未发现取样、检测日期造假问题。 3.对于信访件反映的“一部分土地在开发过程中异味扰民,土壤颜色多样,认为土地和地下水被污染”问题。经核实,2024年9月位于联盟老厂区西地块内的市政道路(晨鸣路南伸段)开始施工。在开挖过程中,发现了部分黑灰色土壤,通过调查,晨鸣路南伸段部分路段位于原联盟化工煤场,属于老厂区西地块,因煤场建设使用时间长,前期管理也比较粗放,导致煤灰进入土壤造成土壤颜色异常。 | 部分属实 | 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 | 寿光市政府责成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圣城街道办事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东地块进行封闭管理,强化地块管控,同时尽快推动风险评估报告评审工作。 2.安排人员对东地块进行巡逻管控,做好现场管控设施维护管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4 | D3SD202506220023 | 潍坊市寿光市侯镇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双乐尚书苑小区南侧污水处理池处理不及时,异味扰民,影响正常生活。2.侯镇每年产出大量腌制咸菜,土坑池子里剩余的废盐水经过长时间会渗透到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3.山东大地盐化集团氯化石蜡生产项目使用原料与环评手续不符,长期违规使用短链氯化石蜡原料生产短链氯化石蜡产品,废气违规排放、异味扰民。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寿光市政府组织侯镇政府、寿光市农业农村局、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双乐尚书苑小区南侧污水处理池处理不及时,异味扰民,影响正常生活”问题。经核查,双乐尚书苑小区居民生活污水排入公共绿化带的化粪池内,化粪池与镇区污水管网连通。小区南侧无污水处理池,但有一个地源热泵房,建设于地面以下,因泵房建设时防水措施不到位,导致泵房内地下水返渗,返渗水较清澈、无异味。为便于下步泵房维护,保障用电安全,小区物业已经组织人员对渗水进行了清理。 2.信访件反映的“侯镇每年产出大量腌制咸菜,土坑池子里剩余的废盐水经过长时间会渗透到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问题。经核查,腌制咸菜是侯镇村民的传统产业,腌制咸菜水主要是通过盐、水配比后形成的卤水,卤水常年不更换,定期进行补盐确保卤度。因腌制咸菜水造价比较高且遇雨水容易变质,各腌制户对咸菜腌制土坑底部均用两层毛布、一层防水塑料薄膜、一层防雨篷布做了防渗处理。为防止雨水、灰尘落入,各腌制池表面全部用一层防雨篷布和一层黑色遮阳网进行了覆盖,并逐一压实。通过组织各村核查,未发现向周边环境排放卤水行为。侯镇人民政府于6月24日下午和6月25日上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腌制土坑聚集区进行了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监测结果尚未出具。 3.信访件反映的“山东大地盐化集团氯化石蜡生产项目使用原料与环评手续不符,长期违规使用短链氯化石蜡原料生产短链氯化石蜡产品”问题。经核查,实为佰润新材(寿光)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氯化石蜡项目,分两期建成投产,环保手续齐全,均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项目采用液体石蜡和氯气为主要原料的连续塔式氯化反应工艺生产氯化石蜡,无裂解工艺,不能将长链石蜡裂解为短链石蜡。经查看佰润新材公司氯化石蜡项目的原料液体石蜡供应商产品质检单、进厂原料检验报告,显示佰润新材公司氯化石蜡项目使用的原料液体石蜡中C13及以下含量小于1%,C14至C17含量大于90%。同时,根据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日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该公司生产的氯化石蜡样品中,短链氯化石蜡,在混合物中的浓度按照重量计不超过1%。因此,佰润新材公司生产的产品为中链氯化石蜡产品,不存在使用原料与环评手续不符的问题。 4.信访件反映的“山东大地盐化集团废气违规排放、异味扰民”问题。经现地核查,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查看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未发现有超标情形。6月23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监管,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寿光市政府责成侯镇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双乐尚书苑小区物业及时将泵站渗水抽出,用于浇灌小区绿化苗木或排入小区内雨水沟。 2.采取日常巡查、监督抽检等措施,持续加强腌制菜卤水监管,并根据腌制土坑聚集区的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落实有效管控。 3.加强对大地盐化集团氯化石蜡生产公司及周边进行排查,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治污能力和水平,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5 | D3SD202506220052 | 潍坊市高密市密水街道青岛科技大学北门杏坛西街每天18:00之后有摊贩占道经营,油烟扰民。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高密市政府组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密水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北门,位于高密市密水街道杏坛西街南侧。经核查,每天18:00至22:00,约3~5个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主要从事快餐、小吃经营活动。经营工具均为电动三轮车改装的小型餐车,经营过程产生油烟,无油烟处理设施。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占道经营摊贩进行了劝离。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高密市政府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密水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巡查,实施定点、定人包靠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2.强化宣传引导,设立标识牌,告知严禁占道经营。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6 | D3SD202506220057 | 潍坊市坊子区坊安街道营子村有多个环境问题:1.西北角一家加工熟食的作坊污水乱排,污染环境。2.村北侧500米处养鸭棚散发异味,污染空气。3.村民在家中养羊,散发异味。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坊子区政府组织坊安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西北角一家加工熟食的作坊污水乱排”问题。经核查,村民刘某甲在自己家中加工熟食,清洗食材的废水流至院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就该作坊未取得登记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坊市监责改〔2025〕623号)。6月25日,刘某甲已自行将熟食作坊相关加工设施拆除。 2.信访件反映的“养鸭棚散发异味”问题。经核查,反映的养鸭棚为刘某乙养鸭场,位于村北侧,四周为树林。该养鸭场建有3栋鸭棚,现存栏肉鸭约35000只,建有1个粪便暂存棚、2个污水暂存池、1台鸭粪固液分离机。现场调查时,养殖场周边有异味。经对村北侧距养殖场最近的6户居民进行走访,反映有养殖异味扰民问题。 3.“村民在家中养羊,散发异味”问题。经排查,该村有2户村民在家中养羊,村民刘某丙在自家院内养羊20余只;村民刘某丁在自家院内养羊14只。现场调查时,两户均有养殖异味。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规范养殖行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坊子区政府责成坊安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畜牧业发展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该区域巡查,引导熟食类作坊规范生产活动,依法依规经营。 2.强化监督,定期巡查。督促养鸭场、养羊户对养殖区域及周围环境进行卫生清理,并对棚舍、院落及周边环境增加喷洒生物除臭剂频次,减少养殖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7 | D3SD202506220065 | 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西河下村北侧500米处一家无名石子加工厂每天14:00-次日凌晨2:00之间产生扬尘和噪音。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昌乐县政府组织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乔官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名石子加工厂”实为李某某石子加工厂,位于昌乐县乔官镇西河下村北侧,面积约5亩,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因未办理任何手续,2024年9月乔官镇政府依法予以关停。 2.现场核查时,该加工厂内零散放置1台老旧破碎机、3组传送带及1台滚筛,未连接成生产线,且电源已断开,无生产迹象。现场有2堆石料,共约100m?,均用防尘网覆盖。 3.经走访周边群众,该加工厂原来夜间生产时有扬尘和噪声产生,自2024年9月被关停后,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昌乐县政府责成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乔官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石子加工厂负责人尽快清理废旧设备和物料,已于6月24日完成。 2.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加工石子行为,发现扬尘、噪声扰民的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18 | D3SD202506220066 | 潍坊市奎文区东关街道中学街八号大院空地开设的多家餐饮店每天22点-次日1点营业噪音扰民,影响休息。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奎文区政府组织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东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问题反映的“奎文区东关街道中学街八号大院空地开设的多家餐饮店”,实为一家名为“闹市静夜”的烧烤店。该店于2021年11月开始营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 2.经现场调查,该店在门前空地设置就餐桌位用于夜间经营,店外就餐顾客存在大声喧哗情况,且营业结束时间较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东关街道办事处委托潍坊市奎文区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于6月25日夜间开展噪声检测,部分时间段噪声超过《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夜间噪声排放标准。 | 基本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奎文区政府责成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东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督促餐饮店铺规范经营秩序,引导顾客店内就餐,避免噪声扰民。 2.加大该区域巡逻管控力度,落实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噪声得到有效控制。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9 | X3SD202506220006 | 潍坊市高新区清池街道浞河九号小区东北角大型酒店非法安装大型排烟管道及油烟分离设备,距居民楼不足10米处,噪音、油烟扰民。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区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酒店实为正和酒店,位于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高一路梨园街西南角,2024年投入运营,经营酒店住宿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该酒店共12层,厨房位于3楼西侧。 2.经现场核查,该酒店厨房尚未安装灶头等烹饪器具,烟道于2025年6月中旬建成,通过西侧窗户向下直达地面,末端安装油烟分离设备,排烟口距居民楼直线距离约为17米。目前排烟管道、油烟分离设备均未启用,不存在噪声、油烟扰民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酒店餐饮油烟监管,督促业户依法依规经营。 |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区综合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待该酒店餐饮业务正常营业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油烟、噪声开展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2.加强对该酒店监管巡查力度,督促商家规范经营,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0 | X3SD202506220041 | 潍坊市安丘市央赣路以西、官庄镇区以南1.5公里处原官庄食品站院内存在夜间无手续非法屠宰生猪行为,生产血污水通过污水泵直排附近沟渠,污染地下水且异味扰民。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安丘市政府组织官庄镇政府,安丘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原官庄食品站”实为安丘市新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官庄食品站。该公司于2019年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因市场原因,该公司于2021年取消屠宰业务。2021年8月,郎某甲租赁该公司院落从事生猪养殖。 2.现场核查时,原屠宰车间屠宰设施和用电线路已拆除,未发现屠宰痕迹。郎某甲在院落南侧猪舍内养殖生猪21头,配套建设一个防雨防渗三级粪污沉淀池(约216m?),养殖粪污经管道进入三级沉淀池发酵处理后,由村民郎某乙定期拉运还田利用,有拉运合同和拉运记录。 3.因沉淀池内粪污堆沤发酵及栏舍内粪污清理不及时,现场有异味。工作人员对院落周边进行全面排查,院落西侧有一沟渠,现处于干涸状态,未发现排污痕迹。走访周边群众,未反映粪污外排现象,但反映异味对周边群众产生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监管,指导养殖户规范养殖,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 | 安丘市政府责成官庄镇政府、市畜牧业发展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养殖户及时清运粪污,保持圈舍内外干净卫生,定期喷洒消毒剂、除臭剂,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指导养殖户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规范处置利用畜禽粪污,防范环境污染风险。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1 | X3SD202506220093 | 潍坊市昌邑市龙池镇驻地西侧、镇驻地周边沟渠内露天堆积大量垃圾,水体发黑发臭、水面漂浮各种塑料、泡沫等垃圾,刺鼻性异味扰民。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昌邑市政府组织龙池镇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环境卫生中心、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龙池镇驻地西侧、镇驻地周边沟渠”实际是龙池镇东白塔村东侧的灌溉沟渠。沟渠内水体为前期引入的灌溉用水和自然积聚的雨水。 2.现场调查时,沟渠内水质清澈透明、无异味,水面漂浮少量塑料,沟渠沿岸西侧堆放了部分生活和建筑垃圾。 3.6月23日,龙池镇政府已完成对水面塑料以及堆放的生活和建筑垃圾的清理处置;潍坊市昌邑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沟渠内水体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强化村居环境整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垃圾规范处置。 | 昌邑市政府责成龙池镇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环境卫生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日常巡查排查,防止生活和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附近村民规范处置生活和建筑垃圾。 | 已办结 | 无 |
122 | X3SD202506220095 | 潍坊市临朐县治源街道宫家坡村南侧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华美钙业生产、加工、运输石子过程中产生噪音和粉尘污染。2.沂泰建材厂长期无手续开采、收售石灰石,开采加工时产生噪音和粉尘污染。3.绿洲环保有限公司厂区内无防护措施堆积填埋大量危化品,污染水源。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临朐县政府组织冶源街道办事处、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朐华美钙业有限公司”位于冶源街道宫家坡村南100米处,该企业主要从事钙粉加工,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工艺为石料经破碎、磨粉、分级后进入储罐储存。该企业破碎、磨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通过对设备加装减震垫、车间密闭等措施进行降噪。经现场核查,因市场原因,该企业于2025年5月14日停止生产。查阅企业自行监测报告,废气和噪声均达到相关标准。现场巡查和走访周边村民,未发现“在生产、加工产生噪音和粉尘污染”的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临朐县沂泰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冶源街道宫家坡村南200米路东,主要从事建材加工。该公司建有年产100万吨石子加工项目和年产12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两个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废气均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商混生产线正常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但运输过程中有扬尘产生。石子生产线因市场原因,于2025年5月20日停产。查阅企业合同和进货单,石子生产线所用原料全部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购得。对厂内及厂周边进行排查,均未发现开采痕迹。经走访周边村民,未反映“长期无手续开采”的问题。 3.信访件反映的“山东临朐绿洲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冶源街道南环路西首南侧,厂区内共建有2个车间,一个车间用于山东临朐绿洲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环保设备生产,另一个车间由潍坊朐钢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租用,用于加工钢筋桁架楼承板,两个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调查时,山东临朐绿洲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6月停产,车间存放有岩棉复合板、PVC管及防火砂等杂品。潍坊朐钢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生产工艺为钢筋折弯成型后焊接端头与镀锌板,制作钢筋桁架楼承板,不使用、不产生危险化学品。经现场巡查,厂内土地已全部硬化,无挖掘填埋迹象。走访周边企业、居民,未反映“厂区内堆积、填埋大量危化品和污染水源”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企业监管,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 临朐县政府责成冶源街道办事处、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待临朐华美钙业有限公司恢复正常生产后,进行噪声和粉尘检测。 2.督促临朐县沂泰建材有限公司加强现场管理,加大厂区洒水频次,降低运输扬尘污染。 3.加强企业监管,督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3 | X3SD202506220164 | 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祥鸢食品加工厂(北海路与金山街交汇处)污水车间距居民区较近,外运污泥等废物,异味扰民。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2025年6月23日,坊子区政府组织凤凰街道办事处、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祥鸢食品加工厂污水车间”实为群合肉食(山东)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群合肉食(山东)有限公司位于北海路与金山街路口南200米路西,从事预制调理肉食加工、销售,环保手续齐全。山东祥鸢食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租赁群合肉食(山东)有限公司北车间,准备从事预制调理肉食加工、销售,目前尚未投产。 2.经核查,群合肉食(山东)有限公司厂区西北侧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1处,产生的污泥暂存于压滤污泥暂存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外运。经走访周边群众,污泥外运时,道路周边行人可闻及异味。 3.6月24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群合肉食(山东)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及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开展监督性监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 坊子区政府责成凤凰街道办事处、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加强污水站及相关设施、仓库管理,加强环境卫生清洁,增加异味区域喷洒除臭剂频次。 2.合理规划污泥车辆运输路线,避开居民区。 3.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4 | X3SD202506220167 | 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汶河官庄村东侧二百米,有一养猪场侵占耕地,养猪场北面距离水库不到30米,污染周边环境。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昌乐县政府组织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营丘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场”为宋某某养殖场,位于昌乐县营丘镇汶河官庄村东侧200米。该养殖场占地约1.5亩,2001年开始建设,2002年建成。经核查,该养猪场地块土地性质为设施用地,不存在侵占耕地行为。 2.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距离辛宅子水库(非水源地)约100米,不属于禁养区,建有4个养殖棚,设计存栏80头猪,现有生猪12头、牛16头,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建有粪污收集池、堆积发酵平台等粪污处理设施,养殖粪污经粪污收集池和堆积发酵平台处理后还田利用,未发现养殖粪污乱排的情况,养殖场及周边有轻微异味。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该养殖场周边有轻微异味,未反映该养殖户有粪污外排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营丘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辛宅子水库取样检测,结果待出。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规范养殖行为,杜绝违规侵占耕地问题发生,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昌乐县政府责成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营丘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养殖户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清理养殖粪污,防止违规处置,严格落实异味治理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巡查,发现违规侵占耕地或影响环境问题及时处理。 3.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采取措施。 | 已办结 | 无 |
125 | X3SD202506220181 | 潍坊市青州市益都街道北辛村309国道沿线多家洗车店(喜相逢洗车加水)从事危险品罐车冲洗,冲洗废水经地下管道直排东侧小河,造成水源和空气污染。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青州市政府组织益都街道办事处、市交通运输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州市益都街道北辛村309国道沿线”有王某甲、王某乙(喜相逢饭店)、王某丙3处洗车点,主要从事货运车辆清洗。3处洗车点分别建有1套简易洗车设备,使用高压喷枪清洗车辆外表,不清洗罐体内部。经调阅近期视频监控并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开展危险品罐车罐体清洗作业。 2.北辛村东侧河沟为辛庄沟,除雨季外常年无径流。上述3处洗车点均无专用排水管网,洗车废水大部分直接洒落在地面自然蒸发。因309国道沿线雨水管道存在破损,少量洗车废水进入雨水管道并在其中囤积,未发现排入辛庄沟问题。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 青州市政府责成益都街道办事处、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6月24日,已对雨水管道内囤积的污水进行清理,并对破损处进行封堵,杜绝洗车废水流入雨水管道。 2.责令3家洗车点尽快建设废水收集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未完善相关设施前不得营业。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6 | D3SD202506220036 | 济宁市曲阜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石门山镇后夏庄村存在盗采河砂和风化料问题。2.郭家沟村西侧存在盗采风化料和陶土问题,破坏大面积农耕田,占用七八十亩晾晒陶土。3.老鞭炮厂大面积农耕地被破坏,破坏土地。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曲阜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门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后夏庄村位于石门山镇东北部。调查发现,该村范围内无河道,不存在盗采河砂的行为。现场调查时,在该村范围内未发现盗采风化料情况,未发现盗采风化料痕迹。经核实,后夏庄村北侧为济南至枣庄段铁路建设项目取土场。2024年7月,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向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石门山镇后夏庄村取土场临时用地手续;2025年1月,该公司取得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时用地批准,用地面积103亩,现在有效期内。现场调查时,取土场正在作业,该公司在取土场设立了看护房并安排专人看管,未发现盗采风化料现象。通过现场比对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取土未超出许可范围。 2.信访件反映的郭家沟村位于石门山镇东北部。现场调查时,在该村范围内未发现盗采风化料和陶土情况,未发现破坏耕田情况,也未发现晾晒的陶土。经了解,2022年2月,石门山镇董庄中村村民承包了郭家沟村村西侧17亩耕地,承包以后发现该地块土地贫瘠,种植条件较差,遂私自将其作为外地购买的砂土的存放场地;2022年7月,该地块因堆放砂土被省自然资源厅土地卫片执法发现;2022年9月,该村民自行将堆放的砂土清理到董庄中村东侧,用于整修自己承包地内的生产路。该地块2025年前一直处于撂荒状态,2025年该村民对地块进行了整治,目前已复耕并种植了玉米等农作物。 3.信访件反映的老鞭炮厂位于石门山镇河东村。该厂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停产关闭,关停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该厂占用坑塘水面和其他林地30余亩,院内土地现已荒芜,有少量树木及杂草等,无挖土痕迹,厂区现存留有大门和废弃房屋。该厂东侧、西侧、南侧为耕地,部分耕地种植的小麦,已收割,部分耕地种植有玉米等作物;该厂北侧为坑塘水面,属于河东村水库溢洪道。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破坏耕地、盗采砂石资源的行为。 | 曲阜市政府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门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耕地、非法开采砂石资源等违法行为。 2.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 已办结 | 无 |
127 | D3SD202506220055 | 济宁市嘉祥县仲山镇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焦满线济宁华祥石业有限公司加工、切割石材以及进出货时产生大量扬尘,大量大理石堆放在厂区门口路边,碎石渣撒漏到厂区门口水沟里。2.卷棚山大桥活鱼市场向南50米路北洙赵新河存在生活污水。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至24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水务局、仲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济宁华祥石业有限公司位于嘉祥县仲山镇石材产业园、嘉垓路路东,主要从事建筑用石的加工和销售。该企业年加工毛坯石料80万立方米、年生产粗石板70万立方米、年加工石雕2万立方米项目于2023年8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排污登记表在有效期内。该企业扬尘主要来源于切割、加工、道路运输。该企业采用全封闭式车间生产,切割、加工采取湿法作业;配套建设了洗车台,出入车辆全部冲洗;厂区道路全部硬化,周围设置防风抑尘网并配备湿扫车定期清扫降尘。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因市场原因于2025年5月停产至今,厂区内未发现扬尘问题。该企业南门口、嘉垓路东侧路边堆放有切割好的石板、石块,约20立方米;嘉垓路西侧路边有倾倒的碎石渣,约2立方米,存在扬尘隐患;嘉垓路西侧路边水沟内无碎石渣,厂区附近无其他水沟、水面。 2.调查发现,洙赵新河卷棚山大桥活鱼市场段有一排放口,为仲山镇卷棚山村雨水排放口。现场调查时,该排放口正在排水,目视水质观感较好,清澈无异味。进一步调查得知 ,6月19日,卷棚山村污水处理站外排管道堵塞,部分外排水溢流至该雨水排放口。调阅该污水处理站2025年第二季度水质检测报告,外排水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693-2019)限值要求。6月26日,济宁市嘉祥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洙赵新河卷棚山村雨水排放口附近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达到洙赵新河国控断面水质要求。 | 部分属实 | 1.加强日常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严防扬尘污染。 2.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严防污水溢流污染河道水质。 | 嘉祥县政府责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水务局、仲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济宁华祥石业有限公司抓紧落实问题整改,并加强企业管理,规范原料、产品运输,严防产品乱堆乱放、废渣随意倾倒;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加大清扫保洁力度,严防扬尘扰民。目前,该企业已将厂区门口堆放的石板、石块等进行了清理。 2.对卷棚山污水处理站问题立行立改,并强化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防溢流现象发生。6月24日,该污水处理站外排管道已疏通,废水正常排放。 | 已办结 | 无 |
128 | D3SD202506220056 | 济宁市嘉祥县大张楼镇新营村东南侧康贝德工厂污水排放至工厂周围耕地,污染土壤。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至24日,嘉祥县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大张楼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康贝德工厂”实为山东康贝德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嘉祥县大张楼镇新营村南600米,主要从事建筑装饰材料的生产和销售。2025年3月,该企业编制了年产30万立方米刨花板数字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但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25年5月,该企业擅自开始设备安装,并已完成铺装、热压、干燥筛分等工序的建设,切片、施拌胶系统、包装线等工序尚未建设。现场调查时,该企业相关项目已停止建设,已安装完成的设备不具备生产能力,现场无生产原料及生产痕迹,未发现有生产污水及外排污水。经调查,厂区东北侧有一排水沟,排水沟西侧的辣椒地中有积水痕迹,辣椒苗有死亡现象。经核实,2025年6月中下旬暴雨时,该企业厂区雨水、大张楼镇新营村及附近农田里的雨水排入了该排水沟内,由于水量较大,排水沟排水不畅,部分雨水从沟内溢出流到辣椒地内,造成部分辣椒苗死亡。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疏浚相关排水沟渠,确保汛期排水畅通。 | 嘉祥县政府责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大张楼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对山东康贝德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责令其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之前不得擅自恢复建设或生产。 2.相关部门对群众辣椒苗死亡问题妥善处理,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6月24日,相关部门在经过现场调查并和辣椒种植户沟通交流达成一致后,对该问题进行了妥善解决。 3.大张楼镇政府立即疏浚相关排水沟渠,并全面排查辖区内农田排水系统,对易涝区域沟渠进行清淤加固,确保汛期排水畅通。 | 已办结 | 无 |
129 | X3SD202506220050 | 济宁市曲阜市栖贤雅苑小区17号楼1801室旁电梯机房低频噪声扰民。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至24日,曲阜市政府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栖贤雅苑小区位于曲阜市陵城镇孔子大道与文化路交汇处西南角,由曲阜圣弘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小区17号楼1801室旁电梯,为17号楼东梯,于2023年8月注册登记并投入使用,2024年8月由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定期检验,使用单位为曲阜栖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为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6月24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小区17号楼东梯进行了电梯运行时的机房噪声检测,曲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曲阜圣弘苑置业有限公司、曲阜栖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见证。根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有关规定要求,对电梯机房三个点位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不属实 | 加强电梯运行维护管理,严防噪声扰民。 | 曲阜市政府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持续做好电梯安全和运行噪声监管,加大维护力度,持续保持电梯运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 2.强化沟通协调,加强宣传引导,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 已办结 | 无 |
130 | X3SD202506220063 | 济宁市微山县韩庄镇山东航宇船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未通过压载水处理系统直排泥浆水。2.船舶制造产生的二氧化锰粉尘、油漆和铁锈污染外环境。3.船厂无环保治理设施,露天作业,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未按正规程序贮存固废。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微山县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航宇船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微山县韩庄镇北1.5公里处,该企业主要从事船舶制造等业务。2007年2月企业内河船舶修造基地项目环评文件通过审批,2009年5月开工建设,2015年10月建成,2016年9月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企业排污登记表在有效期内。该企业主要制造顶推船和内河货船,制造工艺为钢材切割-加工成型(机械加工)-整体挂板、预舾装-整体成型及涂装-船舶下水。经调查,该企业制造的主要船只中仅顶推船需要进行压载配重,压载配重物为石子、沙子,不使用压载水,无需配建压载水处理系统。调取企业2025年3月以来厂区生产视频监控(监控数据保存3个月),未发现直排泥浆水情况。 2.信访件反映的二氧化锰粉尘实为该企业造船焊接工序产生的焊烟,该企业焊接作业均为移动式作业,配备了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现场调查时,焊接作业均正常使用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信访件反映的油漆为船舶涂料,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已将原使用的水性丙烯酸面漆、醇酸涂料、环氧漆统一更换为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更低的无溶剂环氧涂料,调阅涂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符合《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限值。信访件反映的铁锈产生于涂装前对焊点及生锈部位打磨环节,因需打磨的焊点及生锈部位少,该企业打磨铁锈产生量小。6月10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曾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无组织颗粒物、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 2801)第五部分表面涂装行业相关要求。 3.经调查,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有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和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及露天作业规程均符合相关环评审批要求。调阅企业2022年以来自行监测报告和监督性监测报告,无组织颗粒物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该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钢材下脚料、铁锈、废涂料桶(水性涂料桶、溶剂性涂料桶)等。其中,钢材下脚料、铁锈、水性涂料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统一外售;溶剂型涂料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处置。现场调查,该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未发现违规违法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防止污染环境。 | 微山县政府责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山东航宇船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健全管理机制,规范船舶涂料源头替代,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加强日常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依法依规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1 | X3SD202506220067 | 济宁市任城区唐口镇蔡庄村二村国家能源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济宁唐口5.98676MWP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项目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项目基础设施开关站、线路走设未批先建。2.项目疑似违规占用周边耕地、林地,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3.施工过程存在扬尘污染、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问题,污染环境。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任城区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唐口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光伏发电项目实为国家能源济宁唐口5.9917MWp(5.1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任城区唐口街道办事处张寨新村(蔡庄村)。该项目于2023年9月完成项目备案,2024年11月开工建设,2025年3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5年4月投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该项目环评类别为登记表,已于2023年11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并公开。此外,该建设项目已取得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手续,符合建设条件。 2.经调查,该项目占地123.96亩,用地类型全部为坑塘水面,已取得自然资源部门用地备案手续。现场对该项目用地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违规占用耕地、林地及破坏植被等情况。 3.经调查,该项目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外购预制高强混凝土管桩、光伏板、电器等设备后进行安装,施工地点位于水面,施工时不产生扬尘和建筑垃圾。调查发现,该项目施工期间,道路运输过程中有扬尘产生,对周边群众产生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加强环境管理,避免扬尘扰民。 | 任城区政府责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唐口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国家能源济宁唐口5.9917MWp(5.1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周边道路的巡查保洁,避免扬尘问题发生。 2.督促该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规范运行,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32 | X3SD202506220165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四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90096号“济宁市邹城市峄山镇店南村南侧山东正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04国道西侧)噪声、扬尘扰民,公司西侧变压器、混料高塔、内部路、停车场、花圃占用基本农田”的调查核实情况“混料高塔占用基本农田65平方米、占用物流仓储用地42平方米,内部路为钢板铺设,未硬化。此外,调查发现该区域还有山东正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的配电箱、蓄水池、洗车台各1座,共占用基本农田47平方米”不满意,投诉人认为:山东正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实际占用耕地3000余平方米,工作人员测量占用耕地面积与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数值相差大。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济宁市政府组织邹城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正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邹城市峄山镇店南村南100米104国道路西。该企业石粉加工项目已取得环评审批、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经查,该企业共违规占用3个地块,面积共计2554平方米。 ①第一个地块位于104国道东侧,为企业车辆临时停放区,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地类为林地,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5年6月责令该企业恢复土地原状。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 ②第二个地块位于104国道西侧。2021年6月,该企业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了生产办公区,违规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地类为建设用地。2022年8月,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该企业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现正在督促企业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③第三个地块位于该企业厂区西侧。2024年8月,该企业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了2座混料高塔、1个配电箱、1个蓄水池、1个洗车台等生产辅助设施,违规占地面积154平方米,地类为建设用地和耕地。2025年6月3日,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企业无土地手续开工建设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该企业已对建设的1座混料高塔进行了拆除,另外1座混料高塔及其他生产辅助设施正在拆除中。 | 部分属实 | 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做好日常巡查监管,严防非法占地行为。 | 济宁市政府责成邹城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山东正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违法占地行为抓紧整改。 2.加强巡查监管,强化法治宣传,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地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3 | X3SD202506220172 | 济宁市金乡县金乡街道九星花园二期三期门前流动摊产生油污和垃圾污染环境。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金乡县政府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流动摊位于金乡街道九星花园小区二期北门西侧、三期南门西侧、光明路南侧。2024年11月,为方便周边居民生活,增加居民收入,经金乡县政府批准,在此处设立了一处便民潮汐摊区。为规范经营,在该区域安装了标识牌、划定了摊位标识线,可容纳摊贩60户,规定经营时间为7:00-20:00。摊区周边集中放置大型生活垃圾桶12个,并安排了1名环卫工人进行清理打扫,每天早上7点、中午12点各清运1次垃圾。 2.现场调查时,该便民潮汐摊区有20家摊贩正在营业。其中,14家从事水果蔬菜类售卖,6家从事熟食类售卖,无现场烹饪加工,不产生餐饮油烟。调查发现,九星花园小区二期北门的地面有一片油渍,为一家熟食摊贩售卖过程中滴漏造成,摊区周边有零星散落的塑料袋、菜叶等垃圾,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规范摊贩经营行为,保持良好环境卫生。 | 金乡县政府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金乡街道九星花园小区二期北门摊区地面油渍,滩区周边散落的垃圾进行清理,全面开展卫生清洁,督促熟食摊贩规范经营。6月24日,摊区地面油渍,滩区周边散落的垃圾均已清理完毕。同时,经营摊贩采取铺设防油垫等措施,防止滴漏油渍污染地面。 2.加强巡查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摊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做好日常保洁,保持良好环境卫生。 | 已办结 | 无 |
134 | X3SD202506220189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四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90065号“济宁市任城区安居街道融创滨江壹号小区北侧太白楼西路交通噪声扰民”的调查办理情况不认可,投诉人认为:检测结果超标,整改措施虚,解决不了问题。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至24日,济宁市政府组织任城区政府、市公安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路段为任城区太白楼西路兴唐运河大桥到济水大道段,全长约600米,路南侧为融创滨江壹号小区。该段路于2011年8月建成通车,是济宁市城区东西方向主干路,日常通行车辆较多。济宁融创滨江壹号项目于2018年11月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019年6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2年12月建设完成。经调查,该小区建筑退让太白楼西路主线道路红线距离符合《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版)》技术规范要求;在该项目公示、房屋销售及签订购房合同时,项目开发商均按照规定公示了红线外不利因素,告知了可能受到交通噪声影响等不利情况。同时,项目开发商按设计要求,在建设时对所有住宅楼加装了“三玻两腔”中空玻璃等隔音设施。6月10日,调查组曾对初次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该小区进行了噪声检测,结果显示超出规定限值。对此,任城区已责成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研究可行性整改措施。 2.针对再次信访举报问题,任城区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落实了部门职责。6月24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该小区1号楼、3号楼、5号楼连廊处共计9个点位昼间噪声和夜间噪声情况进行了再次检测,检测数据显示,7个点位夜间噪声达不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a类环境噪声限值。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噪声扰民,解决好群众诉求。 | 济宁市政府责成任城区政府、市公安局采取以下措施: 1.由任城区政府成立整改专班,针对该路段噪声扰民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2.由市公安局在太白楼西路设置限速标识,进一步加大对太白楼西路临近济宁融创滨江壹号小区的巡查力度,严查超速、违规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5 | D3SD202506220011 | 泰安市新泰市楼德镇楼德煤矿周边地下水井被污染,井水上面有白色浮末和油,并有猪粪气味,污染源不明。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新泰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楼德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楼德镇楼德煤矿”,是指原新泰市楼德镇楼德煤矿,2014年关停并封井。2025年5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煤矿立井旁有偷排废水现象,溯源排查发现楼德镇圣金养猪场将养殖废水排入该废弃煤矿斜井巷道内,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该养殖场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6月23日,新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矿井附近8个村20个自备井进行了采样监测,采样时肉眼未见井水上面有白色浮末和油。因矿井废弃多年,地质情况复杂,已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开展矿井污染状况调查及评估。 | 部分属实 | 查明真实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新泰市政府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楼德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待自备井水质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2.待矿井污染状况调查及评估结果出具后,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科学治理。 | 未办结 | 无 |
136 | D3SD202506220018 | 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以北七里河分支无名桥上污水管网破裂,导致污水排放到河道内,异味扰民。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泰安市政府组织市城市管理局、泰山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问题点位位于七里河分支东岳大街以北御碑楼小学南墙西侧,破裂的污水管道属于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因管道连接处出现错口,导致污水外流,对周边群众产生影响。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泰安市政府责成市城市管理局、泰山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对污水管道开裂接头进行抢修整改,目前已维修完毕。 2.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管网排查,发现问题立行整改,减少对周边群众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37 | D3SD202506220071 | 泰安市东平县戴庙镇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宋圈村向南500米处煤球厂原材料露天存放,产生扬尘,污染空气。2.小赵村向北500米处煤球厂露天存放,产生扬尘,污染空气。 | 泰安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东平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戴庙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宋圈村向南500米处煤球厂露天存放,产生扬尘,污染空气”问题。该煤球厂从事煤球加工、销售,现场调查时,正在生产。该煤球厂未办理环保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原材料露天存放,且选址不符合东平县规划。 2.信访件反映的“小赵村向北500米处煤球厂露天存放,产生扬尘,污染空气”问题。此煤球厂为贺某某个体工商户,从事煤球加工、销售。该单位于2019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8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11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是投料粉尘和破碎粉尘,破碎机、煤粉输送带封闭,车间内设置有喷淋装置,安装有集气罩及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现场调查时,该加工点未生产,正在进行原料装卸,厂房大门未关闭,装卸作业未采取抑尘措施,粉尘溢出明显。 | 属实 | 落实污染源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东平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戴庙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7月10日前,依法对宋圈村煤球厂清理取缔。 2.对贺某某个体工商户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办理中。同时现场要求该企业立即整改,目前已完成。 3.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巡查监督,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发展。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8 | D3SD202506220082 | 泰安市岱岳区天平湖旁边落日集市烧烤油烟扰民,污染大气。附近无公厕,导致环境脏乱差,废水、污水流入天平湖,污染湖水。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岱岳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旅游经济开发区城市发展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落日集市烧烤油烟扰民”问题。此处为天平湖景区落日市集旁自发形成的地摊夜市,无固定营业时间,其中有露天烧烤商户3家,均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其余商户经营过程不产生油烟。 2.信访件反映的“附近无公厕,导致环境脏乱差,废水、污水流入天平湖”问题。经调查,夜市东南方向约460米处,设有固定公共厕所一处。夜市附近无输水管道,商户用水均为自带,用于食材烹饪,用水量相对有限,未发现污水流入天平湖的现象或痕迹。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力度和宣传力度,减少油烟、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岱岳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成3家露天烧烤商户更换带有油烟净化设施的烧烤炉,6月24日已完成。 2.在该集市周边主要路口及醒目位置增设公厕引导指示牌,并加强文明如厕宣传。 3.加大日常巡查和宣传引导,已悬挂环保宣传标语,督促餐饮经营主体规范经营,严禁出现油烟、污水直排现象,切实维护市容环境卫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9 | X3SD202506220014 | 泰安市肥城市新陶阳煤矿有三个水平泵房存在以下问题:1.-10泵房未进行矿井水处理,未安装流量计将水排至矿内经排水沟流到矿西侧矸石山附近,导致河流发黄。2.-350泵房1#、2#管路没有安装流量计,矿井水处理后流入董庄铺河。3.-350泵房 4#管路出水口在北山,没有安装流量计。5#管与-550泵房直排管路合茬,由-550泵房直排水泵使用,没有安装流量计。4#、5#排水管路没有矿井水处理直接排放流到附近河里。4.矿井排水量缴费数额与实际排水量不符,自2025年2月矿8100采区出水后,-350和-550泵房每天通过4#、5#排水管路的矿井排水量在30000方以上,造成附近河流水发黑,悬浮物超标。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肥城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水资源保护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肥城市新陶阳煤矿”实为山东新陶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煤炭开采、销售等业务,于2000年6月15日通过“一控双达标”验收。该公司有矸石山西侧沟渠、北山水塘2个应急排水口,北风井1个正常矿井水排放口,上述3个排口经董家铺河汇集,最终排入穆家河三八桥西北岸。今年2月9日,该公司-350水平面8101工作面发生面后采空区滞后突水,涌水量在短时间内迅速增加,严重威胁矿井安全,该公司立即启动应急排水,采用水泥浆灌注进行封堵。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规定,临时应急取(排)水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没有明确要求安装计量设施。4月30日,矿井排水基本恢复正常,该公司5月6日向肥城市水资源保护中心提交了应急排水备案,市水资源保护中心于5月13日进行批复。 2.信访件反映的“-10泵房未进行矿井水处理,未安装流量计将水排至矿内经排水沟流到矿西侧矸石山附近,导致河流发黄”问题。该公司中-10水平采区于2010年逐步减少开采量,直到2024年5月停止采掘活动,-10泵房排水管路为应急排水备用,未安装计量设施。由于今年2月份-350水平面突水,水量较大,部分矿井水通过接力,由-350泵房提至-10泵房,由备用管路通过矸石山西侧沟渠外排穆家河,因初期水量较大,部分注浆料被冲出,致使个别时段排水有发黄现象。 2.信访件反映的“-350泵房1#、2#管路没有安装流量计,矿井水处理后流入董庄铺河”问题。-350水平泵房1#、2#管路年久失修,已停止使用,未安装流量计。-350水平的矿井水实际通过3#、6#管路(已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外排入北风井院内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最终排入穆家河。 3.信访件反映的“-350 泵房 4#管路出水口在北山,没有安装流量计5#管与-550泵房直排管路合茬,由-550泵房直排水泵使用,没有安装流量计。4#、5#排水管路没有矿井水处理直接排放流到附近河里”问题。-350泵房4#管路、-550泵房5#管路均为应急排水备用,二者连通,未安装流量计。由于今年2月份-350水平面突水,经4#管路应急排放,部分突水泄至-550泵房5#管路,排放至北山水塘后,流入穆家河。 4.信访件反映的“矿井排水量缴费数额与实际排水量不符,自2025年2月矿8100采区出水后,-350和-550泵房每天通过4#、5#排水管路的矿井排水量在30000方以上,造成附近河流水发黑,悬浮物超标”问题。依据《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不缴纳水资源税。-350水平面出现突水后,该公司在注浆封堵的同时启动了应急排水系统,导致实际缴税金额与实际排水量不相符。由于初期水量较大,突水中含有注浆料及煤粉无法完全沉淀,导致北山水塘出水口附近沟渠有时出现发黑现象。 5.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仍处于应急排水中(据了解,5月底,原封堵点再次出现突水),通过封堵,水量有所减少,未发现附近沟渠水质发黑现象。肥城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上述排污口及河道进行水质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均达到《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 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 3416.1-2023)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做好应急排水期间监督工作,持续关注水量及河道水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肥城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市水资源保护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督促山东新陶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加强部门协同,举一反三,对全市取、排水单位加强监管,确保取、排水安全。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0 | X3SD202506220022 | 泰安市高新区北集坡镇好运来、东湖等停车场非法占用林地几十亩,扬尘污染扰民。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北集坡街道办事处、区社会事务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好运来停车场实际用于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待销售车辆暂存,无社会车辆停放。经卫片测绘,该停车场占用林地面积8.72亩,占用的林地未硬化,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属于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车辆进出时存在路面起尘现象。 2.东湖停车场实际用于泰安伟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放自有车辆,无社会车辆停放。经卫片测绘,该停车场占用林地面积2.21亩,占用的林地已部分硬化,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属于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车辆进出时存在路面起尘现象。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高新区管委会责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向2家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恢复被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并依法立案查处。 2.向2家单位下达扬尘污染防治告知书,要求在限期整改期间,对车辆进出口、主要行车道、停车场内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扬尘产生。 | 未办结 | 无 |
141 | X3SD202506220037 | 泰安市肥城市潮泉镇黑山村洪秀养殖将粪污通过PVC管排放至村东坡地,污染土壤,异味扰民。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肥城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潮泉镇黑山村洪秀养殖场实为山东洪秀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位于黑山村以东山坡地上,距离黑山村约800米,2024年7月开始正式饲养。该养殖场建有猪舍6栋,预计年出栏400头左右,属养殖专业户。 2.该养殖场采用水泡粪养殖模式,每栋猪舍内均配有储粪沟,储粪沟内粪污通过PVC管道依靠地势落差,自流进入三级沉淀池,发酵后通过干湿分离机进行干湿分离,分离后的固体粪污除部分自用外,其他出售给周边农户作农家肥还田利用,分离后的污水通过自建水处理设备净化,作为养殖冲刷用水循环利用。储粪沟和三级沉淀池采用了水泥硬化+防水布的防渗措施,储粪沟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的方式抑制异味,三级沉淀池采用篷布覆盖的方式抑制异味。现场调查时,未发现通过PVC管排放粪污至坡地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合规处置生产粪污,不出现粪污外排、异味扰民等行为。 | 肥城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对山东洪秀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监管力度,督促其落实排污治污主体责任。 2.指导养殖场规范施用粪肥,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42 | X3SD202506220098 | 泰安市新泰市宫里镇东柳河存在借河道治理工程名义大量盗采河砂的问题,导致河道内到处是深坑。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新泰市政府组织河道管理保护中心、宫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河道治理工程”是新泰市宫里镇东柳河综合整治工程。2023年5月18日,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项目进行了核准,2023年12月11日,新泰市水利局、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项目进行了批复,2023年11月15日取得环评批复,项目于2024年3月10日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10月30日完工。 2.项目河道清淤工程涉及砂资源,编制了论证报告,2024年1月3日,新泰市水利局进行了批复,2024年6月21日,制定并出台采砂管理方案。现场设立工程涉砂公示牌;安装视频监控及电子围栏,与河道中心指挥平台联网;全面实行电子采运单制度;设立管理站点,由宫里镇政府人员24小时监督,未发现盗采河砂问题。 3.信访件反映的“河道内到处是深坑”问题。现场调查发现,东柳河贺一村河段河道内,存在沿河村民为方便放置水泵灌溉及河道清淤施工需要开挖形成的水坑共计7处,深度1-2米、面积3-10平不等。 | 部分属实 | 加强涉砂石工程监管,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 新泰市政府责成河道管理保护中心、宫里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对东柳河贺一村河段水坑进行回填,6月25日已完成。 2.加大巡查力度,严禁违规施工行为发生,加强砂资源管理,确保依法合规处置,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 | 已办结 | 无 |
143 | X3SD202506220099 | 泰安市新泰市石莱镇饮马泉村多个养殖场向河内排放畜禽污水,污染下游济宁市泗水县华村镇西枣山村河道周边环境和饮用水源地华村水库。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新泰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石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石莱镇饮马泉村”为石莱镇饮马泉村自然村小新庄,共有4家养殖场,分别是:郭某某养猪场,建有养殖棚1个,棚区东侧建有三级沉淀池,存栏150头;李某养猪场,建有养殖棚1个,棚区南侧建有三级沉淀池,存栏140头;赵某养猪场,建有养殖棚1个,棚区东侧建有三级沉淀池,存栏200头;陈某养殖场,建有养殖棚2个,棚区东侧建有三级沉淀池,存栏育肥猪142头、蛋鸡1000只。 2.信访件反映的“向河内排放畜禽污水,污染下游济宁市泗水县华村镇西枣山村河道周边环境和饮用水源地华村水库”问题。4家养殖场均建设有固定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养殖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现场及周边未发现养殖污水外排痕迹,但调查发现4家养殖场的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不完善。养殖场距下游济宁市泗水县华村镇西枣山村河道约2公里,距华村水库约4公里。2025年4月27日、29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曾联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分局,对4家养殖场及泗水县华村镇西枣山村河道周边、华村水库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养殖场外排污水及污染河道、水库现象。6月23日,再次对枣山村河道进行排查,河道周边及上下游干枯无水,无污水流淌痕迹。 | 部分属实 | 加强管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新泰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石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养殖场的巡查帮扶,及时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规范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4家养殖场均已完成整改。 2.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分局加强联动,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44 | X3SD202506220123 | 泰安市新泰市新泰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现代净水活性矾土项目环评报告表存在与实际不符,缺项遗漏,结论不合理等问题。如: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但该企业未在园区,周边仅一栋建筑物;烘干废气降温表述不符合正常逻辑;烟气量、排气筒直径、烟气流速不符合基本常识。 | 泰安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23日,新泰市政府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楼德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新泰市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楼德镇东安门村村南1000余米处,成立于2024年11月26日,其年产7000吨现代净水活性矾土项目于2025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未建设完成,未投产。 2.信访件反映的“环评报告表存在与实际不符”问题。经查,该公司生产车间内放置有回转炉3台,已安装2台,上料机1台,其余生产设备未安装。经调阅环评文件,该公司回转炉批复台数为2台。 3.信访件反映的“缺项遗漏,结论不合理”问题。2025年3月20日,环评专家对《新泰市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现代净水活性矾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函审,函审意见确认报告表编制内容较全面、评价目的、指导思想明确,工程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分析清楚,提出的环保、风险控制措施总体可行,评价结论可信。 4.信访件反映的“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但该企业未在园区,周边仅一栋建筑物”问题。经调查核实,因楼德镇规划调整,该公司年产7000吨现代净水活性矾土项目建设地点现不在工业园区内,经与项目建设单位沟通,该公司已停止建设,拆除已建设施。 5.信访件反映的“烘干废气降温表述不符合正常逻辑;烟气量、排气筒直径、烟气流速不符合基本常识”问题。根据《新泰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现代净水活性矾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建项目炉内烘干温度800℃,废气温度约在80℃~120℃,且采取VOCs处理措施为“二级活性炭”,如尾气直接进入“二级活性炭”不能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4.4 进入吸附装置的废气温度宜低于40℃”要求,故VOCs废气处理前设置“水喷淋”装置,可使废气温度降至40℃以下,保证吸附效率。该项目根据《环境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规范核算了拟建项目风量为20000m?/h,排气筒内径0.7m,排气筒中风速约14.44m/s,符合《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5.3.5 排气筒的出口直径应根据出口流速确定,流速宜取15m/s左右。”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严禁违规项目落地。 | 新泰市政府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楼德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要求新泰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建设。该公司已自行拆除所有生产设施。 | 已办结 | 无 |
145 | D3SD202506220042 | 威海市荣成市崂山街道地宝圈村东北侧废品回收站院内堆放大量废油桶,漏废油污染土地,渗入地下后污染地下水。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荣成市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市商务局、公安局、崂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实为荣成市崂山润通废品回收站,位于荣成市崂山街道地宝圈村村委东北500米,已在商务部门完成废品回收经营备案。2025年6月10日,荣成市商务局牵头开展废旧回收行业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回收站院内堆放约900个空金属桶及空塑料桶。堆放区域地面已进行硬化处理,桶体均无破损,按标签状态可分为无标签、标签损毁、标签完整三类,根据完整标签信息判断,部分空桶曾用于盛装聚乙二醇、切削液、润滑油、液压油等。经询问经营人赵某某,上述空桶系近年来从废旧回收散户处收购积累,一直未对外销售。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其中部分空桶属于危险废物。因该回收站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嫌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经营活动,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2025年6月16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责令该回收站将全部空桶转移至地宝圈村南封闭式仓库内暂存,6月23日完成全部转运工作。目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正在进一步调查核证危险废物存量,待调查完成后依法依规处置。 2.该回收站原空桶存放处已实施地面硬化,未发现空桶内残留物遗撒迹象,原堆放处西侧水沟及东南侧平塘水面均未发现油污情况。6月28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地下水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具。 | 部分属实 | 完成整改,加强巡查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荣成市政府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市商务局等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调查结果,对废品回收站涉嫌无许可证从事收集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2.责令废品回收站将危险废物依法依规处置。 3.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6 | D3SD202506220064 | 威海市乳山市南黄镇靠近银滩的多家牡蛎加工厂异味扰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疑似工厂污水排放不达标。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乳山市政府组织市海洋发展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南黄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多家牡蛎加工厂实为乳山西浪暖牡蛎融合发展示范区,该示范区内共有10家牡蛎加工厂,主要从事牡蛎清洗、分拣、打包等作业。经现场核查,该示范区内有轻微海腥异味,主要来源为:一是牡蛎装卸平台分拣倒笼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腥味;二是牡蛎清洗作业沉淀池内积存的泥沙残渣散发的气味。为减轻异味影响,该示范区每日对作业产生的牡蛎壳和各清洗单元沉淀池内的泥沙进行统一清理处置。 2.信访件反映的污水实为牡蛎清洗作业产生的废水,系使用海水冲洗牡蛎壳表面附着的海泥、海沙,整个过程不添加其他物质,属于物理清洗,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海,不存在“工厂污水排放”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乳山市政府责成市海洋发展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南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杜绝污水直排海问题发生。 2.督促乳山西浪暖牡蛎融合发展示范区强化日常管理,规范作业,减少异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47 | D3SD202506220087 | 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存在多个污染问题:1.温泉镇威海市山花地毯集团有限公司温泉厂区,24小时偷排放废气,空气质检报告数据造假,2004年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时使用的是2005年的环评报告,向相关部门反映后被告知环评合格,并未进行重新检测。2.温泉镇碧和府北区东面有欧纳尔塑料有限公司和聚鸿钓具,两家公司的排污口距离周边小区500米,山花地毯集团的5个排污口距离周边小区200米,小区西边还有东麟汽修厂,属于违建板房,每天在此烤胶皮,异味扰民。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环翠区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温泉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威海市山花地毯集团有限公司温泉厂区共有6处工艺环节产生废气,其中,彩印地毯、化纤长丝纺丝、方块地毯等车间实行24小时连续作业,有机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情况均已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不存在“偷排放”情形;该企业每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自行检测,2025年已检测2次。检测数据已按要求上传监管平台,未发现空气质检报告数据造假问题;温泉镇山花地毯项目系2005年5月通过环评审批后建设,2004年企业尚未建设。2017年12月,该企业首次申领了排污许可证。2023年10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颁布实施后,该企业需补充申请工业噪声相关许可,于2024年9月上旬按程序提交申请,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9月30日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根据排污许可办理规范,此次变更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没有重新检测的要求。6月24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山花地毯废气排放口的有组织废气进行监督性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信访件反映的“温泉镇碧和府北区东面欧纳尔塑料有限公司和聚鸿钓具”实为威海欧纳尔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威海市聚鸿钓具有限公司2家企业,环保手续均齐全。威海欧纳尔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的化妆、装饰工艺产生废气,经“活性炭+催化燃烧”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威海市聚鸿钓具有限公司的喷漆、烘干工艺产生废气,经“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催化燃烧”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2025年6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分别对2家企业的废气排放口固定源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经调查,欧纳尔公司、威聚鸿钓具公司及山花地毯公司3家企业的排放口至碧和府北区距离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相关要求。 4.东麟汽修厂存在约500平方米违建房屋,区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7月进行了立案查处,当事人缴纳了罚款,但未按《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的要求恢复土地原状,目前,温泉镇正依法依规推进整改处置。5月31日至6月23日,温泉镇政府工作人员先后8次赴该企业巡查调查,现场无异味,也未发现“烤胶皮”作业,但不排除其他时间“烤胶皮”产生异味的可能性。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 环翠区政府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温泉镇政府等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山花地毯、欧纳尔公司、聚鸿钓具等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督促东麟汽修厂不得进行违规作业,防范异味扰民。 2.依法依规做好东麟汽修厂违建房屋整改处置,11月底前完成。 3.做好周边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8 | X3SD202506220104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六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110210号“威海市乳山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乳山银滩东部仙人桥-和尚洞-长江路-浪花住宅区-福如东海约8公里海岸线被铁丝网围挡圈占,砍伐防护林,建设高尔夫球场,土地大面积撂荒20年,存在水土流失情况。2.银滩横贯淮河路21.7公里海岸线、垃圾成堆、大搞近海养殖,沟渠内雨污混杂直排入海。”的调查核实情况“面积900亩,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乳山泰行置业有限公司,岸带确实存在少量垃圾,主要是海面漂浮垃圾涨潮冲到岸滩以及游客、群众活动产生,清理不及时造成”问题调查和办理情况不满意,投诉人认为:占地2000至3000亩,高尔夫球场所挖深沟雨季黑水渗透至南侧海滩入海,浪花住宅区旁的小河受到污染。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乳山市政府组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长江路以南、浪花别墅以东、和尚洞以西总区域总面积约1948亩,其中,高尔夫球场用地900亩,剩余区域均为原始地貌。 2.现场核查,信访件反映的深沟为自然形成的泄洪沟渠,并非高尔夫球场挖掘所致,南侧海滩未发现黑水渗透入海情况。目前,乳山市滨海新区雨污主管网已基本建成,辖区118个小区完成了雨污分流改造,其中,34个建设年代较早的小区(包括浪花住宅小区)已于2022—2023年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生活污水全部排入乳山市银滩第一、二污水处理厂。2025年3月排查发现,新增10个小区存在雨污管网错接混接问题,汛期降雨时个别点位出现雨污合流管涌、溢流进入泄洪沟渠的情况。目前已完成2个错接点整改,剩余工程预计2025年底前完成。 3.现场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小河为自然形成的泄洪沟渠,沟渠水体清澈,未发现生活污水汇入现象。接到16批交办的信访件(X3SD202506110210)后,6月18日,山东省威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该处水体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Ш类标准。 | 部分属实 |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完成小区雨污管网改造,常态化做好沟渠卫生保洁、垃圾清理工作。 | 乳山市政府责成滨海新区采取以下措施: 1.加快推进10个小区雨污管网错接漏接混接改造,同时加强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避免出现污水混排等问题,预计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 2.加大沟渠巡查力度,常态化做好沟渠卫生保洁、垃圾清理工作。 | 未办结 | 无 |
149 | D3SD202506220007 | 日照市莒县岭阳街道项家官庄村存在占用可耕地建设房屋问题,改变土地性质。项家官庄村生活污水直排至沭河支流鹤河,造成河流污染。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莒县政府组织陵阳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陵阳街道项家官庄村,共有294户,常住人口545人,现有村民住宅323间,占地92635平方米,土地性质全部为建设用地。经现场调查和走访了解,未发现该村存在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房屋问题。 2.该村已于2018年7月完成旱厕改造,粪污统一清运还田。该村村民生活污水主要排入村内路边沟,由村委不定期清理。距该村约30米的鹤河(属沭河支流)共有3处雨水口,降雨时会有少量生活污水随地表径流进入鹤河。现场调查时,村内路边沟干净,鹤河水质较好。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对鹤河项家官庄村段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水标准。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莒县政府责成陵阳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压实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土地巡查监管,严防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发生。 2.加强宣传指导,做好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严防污水直排入河。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0 | D3SD202506220012 | 日照市东港区河山镇罗兰小区(临沂北路与山海二路交叉口)近半个月每天17:00-次日早上有异味,气味来源和方位不明。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日照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河山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罗兰小区实为东港区河山镇山语罗兰小区,位于临沂北路东、山海二路北。经对该小区及周边排查,异味来自该小区南约1000米处的山东仁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从事化工产品销售,库房用于储存工业级亚硫酸钠颗粒,属于一般化学品,不需办理危化品许可证。该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取得营业执照。 2.经调查,该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库房内密闭存储约510吨亚硫酸钠,库房外空地露天存放约35吨,用塑料薄膜覆盖,因夜间分包作业,产生异味。6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值。 | 属实 | 加大巡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轻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河山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山东仁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对露天存放的亚硫酸钠进行清运。截至6月24日,露天存放的亚硫酸钠已全部清运。 2.加强巡查,督促该公司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进一步加强库房密闭,防止异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1 | D3SD202506220020 | 日照市莒县夏庄镇麦坡子村麦坡子东岭和扈家庄东岭基本农田土壤被盗采。 | 日照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莒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地质资源保护管理服务中心、夏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调查,夏庄镇麦坡子村麦坡子东岭和扈家庄村东岭各有一处地块被盗采砂土,盗采当事人分别为田某某和扈某某。田某某盗挖地块面积约40平方米,盗采方量约40立方米,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5年6月21日进行了处罚(莒综执罚字〔2025〕23030);扈某某盗挖地块面积约30平方米,盗采方量约10立方米,土地性质为园地,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5年4月9日做出行政处罚(莒综执罚字〔2025〕29008)。 2.现场调查时,该两块地块已平整复垦,未发现新的盗采迹象。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 | 莒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夏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将麦坡子村东岭和扈家庄村东岭两处纳入重点巡查区域,严防问题反弹。 2.举一反三,加强联合监管,严防偷采盗采、破坏基本农田违法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2 | D3SD202506220029 | 日照市岚山区钟楼镇马丌河东村河道东侧6月初开始被填埋生活垃圾和石头,导致河流污染。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岚山区政府组织中楼镇政府、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马丌河东村河道实为岚山区马亓河东村雨水沟,位于马亓河东村村委西北580米处,该雨水沟降雨时形成地表径流汇入浔河。 2.现场调查时,雨水沟已断流,沟内堆存约11立方米花岗岩石块,未发现生活垃圾。经查阅6月份以来浔河刘家峪大桥国控断面自动监测数据,结果显示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已对浔河(雨水沟入口下游)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 部分属实 | 强化日常监管,防止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 岚山区政府责成中楼镇政府、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清理排水沟南侧石块并恢复原貌,目前已整改完成。 2.加强巡查,发现排水沟内垃圾及时清理,避免污染河流。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3 | D3SD202506220043 | 日照市五莲县街头镇岭前村东侧空地露天存放大量黑色类似沥青物体,散发刺鼻气味,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五莲县政府组织街头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县公安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露天存放沥青场地位于街头镇岭前村东南约500米,占地约12亩,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经调查,该处场地存放的黑色类似沥青物体实为进口的天然沥青(产自印度尼西亚),呈块状。2025年3月,日照亚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场地暂存约10万吨天然沥青,该存储类项目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相关的购买合同及报关单据齐全。 2.现场调查时,该场地储存的天然沥青表面已干化,已苫盖但标准不高,散发沥青气味。企业正在进行储区防渗施工。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该场地地下水和场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水质检测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地下水标准,臭气检测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总无量纲臭气浓度限制。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 五莲县政府责成街头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县公安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日照亚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限期30日内落实好沥青场地“三防”措施。逾期未完成整改,将予以清理。目前露天堆放的沥青已全部重新苫盖,其他“三防”措施正在落实中。 2.严格巡查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地下水和异味污染。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4 | D3SD202506220060 | 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新华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该村旧村址一厂房加工时噪音、粉尘扰民。2.村东北角一家草糠加工厂存在粉尘污染。3.村北侧一处露天垃圾堆放点下雨时流淌污水,存在异味。4.村北侧土地被破坏,未复垦。5.茶都西侧222省道以东、青赵公路以南100多亩耕地被占用开设露天停车场,停车场路面未硬化。5.村西北侧一家养殖场养殖猪和牛,下雨天粪水异味扰民,污染环境。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岚山区政府组织巨峰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加工厂房实为日照市岚山区飞翔木制品厂,位于巨峰镇新华村旧村址,西侧紧邻居民区,从事木材初加工和销售,未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噪音和扬尘主要来自于木材切割,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器、隔音帘等环保设施。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布袋除尘器正常使用。岚山区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2.信访件反映的草糠加工厂位于巨峰镇新华村东北角,由村民孙某某经营,实为一处从事花生秧、玉米秸秆加工业务的小作坊,建有2套秸秆粉碎机,配套建设了30立方米除尘室,用于收集粉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现场调查时,该加工厂未生产(一般在秋收季节生产),地面有积尘。据了解生产时存在粉尘污染。 3.信访件反映的露天垃圾堆放点位于巨峰镇新华村村北侧空地,占地约30平方米,是该村设置的建筑垃圾暂存点。现场调查发现,该暂存点存放了农作物秸秆、废砖块等,地面未硬化,四周无围堰,存在下雨时被雨水淋浸、流淌污水的问题,现场异味不明显。 4.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巨峰镇新华村北侧,面积90亩,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2024年10月该地块曾暂存渣土,现在已完成清理并进行了土地复垦。现场调查时,该地块种植的小麦已收获,未发现土地破坏问题。 5.信访件反映的停车场位于巨峰镇222省道以东、青赵公路以南、茶都西侧,占地30亩,土地性质为耕地。2025年初,该地块拟规划建设作为停车场,因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停车场停建。现场调查时,该地块空闲(未硬化),有扬尘产生。 6.信访件反映的养殖场实为李某某养牛户,位于巨峰镇新华村西北,该养牛户自2023年利用生猪圈舍(长约18米)改养肉牛,现存栏肉牛3头,为非规模化养殖,不在禁养区,距离最近住户约50米。现场调查发现,养殖圈舍满足防雨防渗要求,粪污存放于闲置的猪圈内,无粪水外排痕迹,有轻微异味。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 岚山区政府责成巨峰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日照市岚山区飞翔木制品厂补办排污许可登记。该公司已于2025年6月2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2.督促日照市岚山区飞翔木制品厂加强企业管理,减少噪声、粉尘等对周边影响。 3.督促孙某某做好加工粉尘收集,减少对周边影响。 4.督促新华村委落实“三防”措施,规范设置建筑垃圾暂存点。 5.督促新华村对30亩耕地进行复种,7月15日前完成。加强巡查监管,防止破坏耕地问题发生。 6.督促李某某养殖户及时清理圈舍内粪污,还田利用,减轻养殖异味。目前,已整改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5 | X3SD202506220009 | 日照市莒县小店镇吕西村存在自2012年至今“以租代征”破坏集体耕地、非法盗采矿石资源、破坏生态环境问题。1.2012-2025年期间,该村村民与村集体签订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流转上百亩持有基本农田确权证的土地,但在该地开展采矿活动,将农业用地违规转变为矿区,破坏基本农田红线。2.元华石材厂采矿许可证C3711222012067130129240有效期至2015年6月18日,但许可证到期后仍持续开采。3.凯博矿业在2015-2018年期间无采矿许可证非法盗采大量矿石。4.沐锦矿业采矿许可证C371122018127100147313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7日,2024年至今无证开采,且在2018-2025年期间盗采多次,并通过2021年未经合法程序签订的荒山租赁补充协议违法牟利。 | 日照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5日,日照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莒县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吕西村琵琶山区域村民占用基本农田采矿、元华石材厂和凯博矿业盗采矿石及荒山租赁违法牟利等问题5月29日曾接到群众举报。经莒县政府组织调查核实,小店镇吕西村2012年以来“以租代征”破坏集体耕地、非法盗采矿石资源、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基本属实并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理。 2.小店镇吕西村村民吕某某在2010年至2021年期间,陆续与小店镇吕西村村集体签订琵琶山土地承包合同,共计122.2亩,分别注册了两家企业:其中莒县元华石材厂(采矿许可证号C3711222012067130129240,出让年限3年,期限自2012年6月18日至2015年6月18日)2012年使用7.2亩用于采矿,占用基本农田3.9亩,2017年调出基本农田红线;日照市沭锦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为C3711222018127100147313,有效期自2018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7日)批复使用面积78亩,2018年使用55亩用于采矿,不压占基本农田。其他37亩由日照凯博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租赁用于厂房建设,未进行采矿。 3.2015年6月18日莒县元华石材厂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仍存在无证开采,2017年9月5日、2019年5月6日由原莒县国土资源局、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无证开采行为分别予以行政处罚,之后未发现违法开采问题。 4.凯博矿业实为日照凯博建材有限公司,近邻琵琶山矿区,该公司于2018年2月8日注册,主要经营范围为石材加工及销售,2018年8月开始动工建设,2019年4月份建成使用。该公司于2020年擅自在该村村北处挖掘土石方2.59万立方米,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7月13日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5.日照市沭锦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2023年12月27日到期后停产,2024年7月17日办理了延续,延续后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4年7月17日至2028年7月17日。比对该矿在2023年12月和2024年7月的天地图影像,该矿区地貌未发生变化,在此时间段未进行开采。 6.2021年8月10日,经吕西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吕西村集体与吕某某签订荒山租赁补充协议,将琵琶山“山顶点往下50米”区域承包给吕某某,承包期限30年,承包金额为15.6万元。2021年9月1日,在莒县小店镇人民政府的协调及见证下,吕某某将2021年8月10日吕西村与其签订的荒山租赁补充协议转让给日照市沭锦矿业有限公司,租赁期限为30年,租赁费仍为15.6万元,未发现违法牟利行为。 7.琵琶山矿区及周边区域因历史盗采及近年开采,遗留较多废弃采石矿坑,植被覆盖率低,造成水土流失和较多山石裸露,存在生态破坏问题。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日照市政府责成莒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确保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快速处置。 2.压实整改责任,督促矿山履行修复义务,制定生态修复计划,大力推进生态修复。莒县政府2个月内制定历史遗留矿山的修复方案,2年内完成修复治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6 | X3SD202506220025 | 日照市东港区陈疃镇中化加油站西侧和涛雒镇新建职业大学附近都存放有大量进口沥青原矿垃圾,高温熔化后有异味,污染地下水。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东港区政府组织涛雒镇政府、陈疃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东港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两处存放沥青场地分别位于东港区陈疃镇东陈疃村村西、中化石油(陈疃)加油站西北侧空地和涛雒镇工业园西北角、海科路西头路北(山东悦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院内),分别占地约5000平方米(硬化地面3000平方米,未硬化面积2000平方米)、约7000平方米(硬化地面1000平方米,未硬化面积6000平方米),土地性质均为建设用地。该两处场地存放的货物并非沥青原矿垃圾,实为进口的天然沥青(产自印度尼西亚),呈块状。分别储存了约2万吨、6万吨,无生产加工。货主分别为日照亚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日照银合贸易有限公司。该存储类项目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现场调查时,两处场地内储存的块状天然沥青,表面已干化,均已苫盖但标准不高,有轻微沥青味,未发现气温高导致熔化现象。市生态环境局东港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以上2个点位厂界臭气和地下水进行检测,水质检测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地下水标准,臭气检测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总无量纲臭气浓度限制。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动态监管,避免对环境产生影响。 | 东港区政府责成陈疃镇政府、涛雒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日照亚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日照银合贸易有限公司限期30日内落实好沥青场地“三防”措施。逾期未完成整改,将予以清理。目前露天堆放的沥青已全部重新苫盖,其他“三防”措施正在落实中。 2.严格巡查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地下水和异味污染。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7 | X3SD202506220028 | 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小湖村村前、曹家岭村周围存在大量三无散乱污木材小作坊,生产噪音、扬尘扰民。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岚山区政府组织碑廓镇政府、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对岚山区碑廓镇小湖村、曹家岭村周围区域排查,发现共有14家木材加工企业,最近的距离居民区约150米。上述14家木材加工企业主要从事木方、板材、寿材和托盘料加工业务,均办理了营业执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均未办理排污许可登记。噪音和扬尘均主要来自于木材切割加工环节,均采用喷淋、洒水、车间密闭等措施降低扬尘和噪音。 2.现场调查时,14家企业均未生产,车间存在密闭不严、隔音围挡破损问题,地面有积尘。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 岚山区政府责成碑廓镇政府、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14家木材企业补办排污许可登记。6月27日,14家木材企业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 2.督促14家木材加工企业加强管理,加大抑尘措施,车间密闭,防止噪声、扬尘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3.待企业正常生产后,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噪声、扬尘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8 | X3SD202506220097 | 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后水沟村疏港大道南侧的舒畅物流公司、舒畅物流木材货场用废钢渣铺设货场,侵占耕地(货场南侧、东侧约22亩),机械装卸噪音扰民,产生大量粉尘,雨天污水流入河塘,污染周边水环境。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岚山区政府组织碑廓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舒畅物流公司实为日照市舒畅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岚山区碑廓镇疏港大道与鲁班大道交叉口西300米,该公司租赁碑廓镇后水沟村43亩集体建设用地(属村庄拆迁地,不需办理用地手续),从事木材仓储运输业务,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经调查,该货场未硬化,在北侧大门口处约0.1亩地块铺设了钢渣。 2.货场南侧、东侧土地为后水沟村耕地,面积约22亩,约0.1亩临时存放木材,其余地块闲置,地上无建筑物。 3.货场噪声和扬尘来自于木材装卸、运输环节,配备1台洒水车和喷淋设施。 4.现场调查时,该货场未作业,地面未及时清扫有积尘。该货场无生产废水产生,周边无河塘,不存在污染周边水环境问题。装卸作业时,经检测,厂界昼间噪声、夜间噪声、厂界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均符合排放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强化日常监管,防止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 岚山区政府责成碑廓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公司对铺设的0.1亩钢渣进行清理。6月25日已清理完成。 2.督促该公司对厂区东南侧木材进行清运。6月25日已清理完成。现22亩耕地均已种植农作物。 3.督促该公司木材装卸和运输作业时落实好洒水喷淋、铺设软垫等抑尘降噪措施,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9 | X3SD202506220125 | 日照市莒县在建设发家沟至大土岭段乡村路时(峤山镇前店社区附近),未制定生态保护方案,私自变更路线,新路线建设中存在破坏林地、占用耕地的问题。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莒县政府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莒县公共交通发展集团、峤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在建道路实为莒县峤山镇发家沟村至招贤镇大土岭村的乡村道路(总长3.8公里,路面宽度6米)。该道路属四级公路,根据有关规定,无需办理水土保持手续,未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该乡村道路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目前招贤镇路段已完工,峤山镇路段正在土地征迁阶段。因原设计对即将建成的潍宿高铁安全运行有影响,峤山镇路段依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对原路线进行了改线设计,改线长580米,拟占用土地面积为0.0668公顷,土地性质为林地(非天然林,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2.现场调查时,建设单位已对改线路段地上附着物进行了清理,但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莒县政府责成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峤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对施工单位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问题依法立案查处。 2.责令施工单位10日内完成环境影响登记。目前,已整改完成。 2.压实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施工道路的过程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施工。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0 | X3SD202506220192 | 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东辛兴村国道边中石化加油站东面的存在森鹏木业、富强木业、木片加工厂等大量三无散乱污小作坊,噪音、扬尘扰民。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岚山区政府组织碑廓镇政府、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对碑廓镇东辛兴村国道边中石化加油站东面及周边区域排查,发现共有4家木材加工企业,分别为日照岚兆木业有限公司、日照市昌盛玖伍木业有限公司、日照市岚山区鄂兴木材加工厂和日照市森鹏木业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最近的约500米。上述4家木材加工企业主要从事木方、托盘料加工,均办理了营业执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木材初级加工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其中,日照岚兆木业有限公司未办理排污许可登记,其他3家企业均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4家企业噪音和扬尘主要来自于切割加工环节,采用喷淋、洒水、车间密闭等措施降低扬尘和噪音。 2.现场调查时,4家企业均未生产,车间存在密闭不严、隔音围挡破损问题,地面有积尘。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 岚山区政府责成碑廓镇政府、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日照岚兆木业有限公司补办排污许可登记。6月25日该企业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 2.督促4家木材加工企业加强管理,加大抑尘措施,车间密闭,加装减震垫,防止噪声、扬尘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3.待企业正常生产后,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噪声、扬尘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1 | X3SD202506220198 | 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马亓河村的日照鸿鑫机配件有限公司距离附近住户近,不符合安全距离,生产时有较大异味,噪音扰民。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岚山区政府组织中楼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岚山消防大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日照鸿鑫机配件有限公司实为日照宏鑫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位于岚山区中楼镇马亓河村,建有橡塑制品项目(5台硫化机、4台注塑机),环保手续齐全。硫化、注塑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通过密闭车间降低生产设备和装卸作业的噪声。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因市场原因2025年2月停产至今),厂房距西侧民房的距离为0.55米,距北侧民房的距离为3.96米,防火间距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要求。经调阅该公司2024年度以来的自行监测报告,VOCs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排放限值,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 部分属实 | 规范企业生产行为,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岚山区政府责成中楼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岚山消防大队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督促该企业将厂房西墙、北墙改为防火墙。目前正在整改中。 2.对注塑、硫化等设备加装减震垫,进一步降低噪声。 3.待企业正常生产时,对外排废气和噪声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2 | D3SD202506220003 | 临沂市沂河新区相公街道平墩湖村东头安丰市场对面路北无名工厂从事机械加工,无环评手续,每天8:00-18:00生产,大量使用切削液,产生异味和噪音污染。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公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名工厂为石某某机械加工厂,位于相公街道洪岭埠村西侧,负责人为平墩湖村村民石某某,该厂建有1台切管机、56台小型钻床、2台激光焊接机,主要产品为射钉枪零部件,以外购金属坯料经切割、钻孔、焊接、打包生产射钉枪枪管、枪头。 2.现场调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日常加工时间为8:00-18:00。厂区存放部分原料及产品,机加工工序循环使用润滑油降温,使用少量切削液,不外排,机加工及焊接工序产生噪声及异味。该企业无环评手续、无治理设施。 | 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 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相公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石某某机械加工厂已于6月30日前拆除生产设备、清理物料,并将废切削液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63 | D3SD202506220005 | 临沂市平邑县黄金路327号山东届群药业有限公司右侧一个厂房使用盐水清洗塑料,将污水排放至耕地里,有异味,污染土壤,噪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平邑县政府组织县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届群药业有限公司右侧的废旧塑料加工作坊,位于黄金路与新石线交汇处西300米路北,主要从事塑料颗粒生产加工,距离最近住户约1000米。该项目主要以废塑料为原料,经分拣、水洗、破碎生产塑料颗粒,建有1台破碎机、1个5m?清洗池,水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不涉及盐水的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 2.现场调查时,该作坊未生产,厂房周边均为工业工地。车间门窗部分破损,厂区内存在轻微异味,破碎工序启停测试存在噪声。经对厂房及外围排查,车间内未发现盐水及工业盐。厂区外围未发现将污水排放至耕地、污染土壤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依法加强监管,督促负责人自行拆除,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平邑县政府责成县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塑料颗粒厂于2025年7月1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施,清理物料。 2.加强巡查监管,严防死灰复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4 | D3SD202506220050 | 临沂市沂河新区芝麻坉街道皇山路皇山花园三期北侧工地内7点-14点打桩机施工噪音扰民,影响休息。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规划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和芝麻墩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皇山花园三期北侧工地打桩施工,为河东区机场片区积水治理工程。 2.现场调查时,小埠东干渠护岸工程正在施工,还剩余100棵护岸桩未完工,预计20天内可完成,现场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噪声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 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在夜间(19:00-7:00)和午间休息(12:00-14:00)时段进行作业,加快施工进度,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65 | X3SD202506220011 | 临沂市高新区马厂湖镇宝维汽车公司存在多项环境问题:1.2号车间无环保污染防治设施产生,污水直排,异味扰民。2.3号车间污染防治设备未正常运行,噪音、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马厂湖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2号车间无环保污染防治设施产生,污水直排,异味扰民”的问题。经调查,山东宝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共建有生产车间三处,其中1号车间为企业自用,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2、3号车间均已对外出租。2号车间共有两家企业,分别为临沂鑫垚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临沂启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3号车间为山东山谷林泉木业有限公司。 (1)临沂鑫垚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建设项目为年产2200吨XPE棉卷项目,于2025年5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目前生产设施、治污设施均处于设备安装调试阶段,未投产。经排查厂区及周边,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 (2)临沂启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建设项目为年产3500吨塑料墙贴项目,于2025年5月28日取得环评批复,2025年6月上旬建成投产,已办理排污登记,尚未进行环保验收。主要生产工艺为XPE棉卷—开片—压片成型—涂胶覆膜—裁切—入库。压片成型、涂胶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使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临沂启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有组织、无组织VOCs及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3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3限值要求。走访周边500米范围内10户群众,均表示无异味扰民问题。 2.关于反映“3号车间污染防治设备未正常运行,噪音、异味扰民”的问题。3号车间山东山谷林泉木业有限公司其现有建设项目为年产5000立方米木板材、3000套全屋定制家具项目,于2025年5月28日取得环评批复,木板材生产部分尚处于设备调试阶段,全屋定制家具部分于6月上旬建成投产,已办理排污登记,尚未进行环保验收。现场检查时,企业木板材生产项目未生产,全屋定制项目正常生产,开料、打孔工序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正常运行,封边工序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企业噪声主要为开料、打孔工序产生,已采取隔声降噪措施。6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厂有组织颗粒物,无组织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走访周边500米范围内10户群众,均表示无噪声、异味扰民问题。 | 部分 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要求,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山东山谷林泉木业有限公司封边工序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有机废气处理设施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加强监管,督促三家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6 | X3SD202506220036 | 临沂市临沭县曹庄镇大哨西村存在未取得环保手续、未采取环保设施的情况下,在私人家中违规生产加工喷漆行为,异味扰民的现象。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临沭县政府组织曹庄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曹庄镇大哨西村位于曹庄镇西北方向,经对大哨西村村庄巷道、院落及村外周边500米范围进行排查,未发现存在违规生产加工喷漆行为。现场走访大哨西村50村民,均表示村内不存在喷漆加工和异味扰民的问题。 | 不属实 | 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 临沭县政府责成曹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消除污染隐患。 | 已办结 | 无 |
167 | X3SD202506220086 | 临沂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存在多个问题:1.朱七路西拥军路南于2023年办理临明用地的高速物料场地到期后未进行生态修复。2.西孝友辖区高铁桥北180米朱七路西地块在2021年被中铁十四局办理临建证使用,目前企业临建证已到期并搬离,但该地块至今未进行生态修复。3.凤仪村山东旭坤运输有限公司存在破坏10亩耕地的现象,圈点存放车辆和砂石并建一套别墅。村内违规建设7处塑料作坊分散在村中民房,污染环境。4.茶芽山白云寺西300米余粮村后205国道北侧通金山庄东80米存在破坏山体建设房屋问题,占地5亩。5.蒿家庄村后环村大街西180米路北基本农田被圈占并有砂石车辆,路南被临沂鑫盛油脂违法圈占建厂,同时鑫盛油脂还有环保不达标情况。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白沙埠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问题1高速物料场地块位于白沙埠镇柏庄村西北,为临滕高速项目一标段综合场站临时用地。该场站临时用地共有2个地块,均取得临沂市自然和规划局批复,适用期限2年。现场调查时,2个地块使用期限均已届满。2025年4月,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按照《临沂至滕州公路施工一标段综合场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要求,组织复垦。 2.信访件反映的问题2朱七路地块位于白沙埠镇西孝友村西北,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建设的鲁南高铁LQTJ-1标项目临时拌合站。2018年5月4日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兰山分局批准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使用期限2年。现场调查时,该地块超期未复垦。 3.信访件反映的问题3地块位于白沙埠镇凤仪官庄村村东南,为山东旭坤运输有限公司物料、车辆停放及办公场所,占地面积约5亩,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信访件反映的别墅实为框架式房屋,作为办公场所,无破坏耕地行为。经对白沙埠镇凤仪村排查,该村共有4家塑料制品公司,其中山东冠清橡塑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玉杰橡塑制品厂、袁方吹塑厂三家企业均未办理环评手续,无环保治理设施,生产废气直排外环境,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临沂市兰山区绿能遮阳厂仅编制遮阳网,无涉气工序,其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豁免环评管理。 4.信访件反映的问题4地块位于白沙埠镇余粮村村北,为张某甲建设的框架房屋及苗圃种植园,占地面积约2.7亩,地类现状为建设用地和林地、园地,其中框架房屋占地地类为建设用地,其他地块未办理用地手续。经现场勘查并比对卫星影像,未发现破坏山体的行为。 5.关于反映“蒿家庄村后环村大街西180米路北基本农田被圈占并有砂石车辆,路南被临沂鑫盛油脂违法圈占建厂,同时鑫盛油脂还有环保不达标情况”的问题。 (1)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基本农田被圈占地块位于白沙埠镇蒿庄村村北,现为张某乙空院,占地面积约18亩。2018年10月19日原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侵占5.1亩耕地立案处罚;2021年10月11日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侵占7.743亩耕地立案处罚。现场调查时,张某乙2次侵占耕地共12.843亩,未办理用地手续,地类现状为建设用地;剩余5.2亩地类现状为耕地和设施农用地,无用地手续,现部分种植苗圃。 (2)信访件反映的鑫盛油脂实为临沂鑫盛油脂加工有限公司,位于白沙埠镇蒿庄村西北,其年产10000吨单一饲料项目于2022年4月12日环评批复,2022年5月完成自主竣工验收和排污许可登记。2010年1月26日,该公司因违法占用3.73亩耕地被原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立案处罚。现场调查时,发现该企业新增违法占地10.27亩,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该公司以鸡鸭猪脂肪为原料,经绞碎、炼制、油渣分离生产单一饲料。炼制工序配套建设电捕除油+喷淋塔+冷凝器+干式过滤器+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生物除臭塔处理设施;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该公司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用水排入厂区南侧1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炼油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水、生物除臭塔废水排入厂区北侧200m3/d污水处理站(隔油+调节+气浮+厌氧+好氧+二次沉淀)处理,生产废水处理回用于循环冷却和地面冲洗。 (3)6月23日,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存在异味。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有组织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标准限值。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防违法占地行为。 | 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和白沙埠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责令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复垦,地块1计划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地块2计划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复垦。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责令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复垦。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目前对山东旭坤运输有限公司、张某甲、临沂鑫盛油脂加工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 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加强监管,严防违法占地行为。 5.白沙埠镇政府配合做好复垦整改工作。山东冠清橡塑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玉杰橡塑制品厂、袁方吹塑厂三家企业负责人已于6月30日前拆除生产设备、清理物料。 6.沂河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大巡查力度,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7.沂河新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临沂鑫盛油脂加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密闭生产车间,按时维护污染治理设施,提升废气收集治理效率,降低异味对周边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8 | X3SD202506220101 | 临沂市费县薛庄镇薛庄污水处理站自3月中旬起处理东蒙镇和胡阳镇罐车运输的污水,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污染河道。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费县政府组织薛庄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薛庄镇薛庄污水处理站实为前薛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2023年5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设计日处理能力480立方米,处理工艺为A2O,由薛庄镇政府委托第三方单位运维管理,主要处理薛庄镇驻地部分社区、学校生活废水以及胜粮村、龙乾村、白马峪村等3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至薛庄河。 2.按照就近处理原则,该处理站允许附近行政村跨乡镇转运污水。经调阅污水转运记录,该站曾于2025年3月上旬接收东蒙镇前石沟、石桥村罐车转运农村生活污水约15立方米,未接收过胡阳镇农村生活污水。 3.经调查,该污水处理站因部分设备损坏、管道老化,2025年3月中旬开始改造至4月上旬改造完成。升级改造期间因污水处理不及时,部分受纳污水存在溢流河道情形。3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收到群众反映该站污水溢流问题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薛庄河上、中、下游分别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6月23日现场调查时,该站已完成升级改造并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站溢流口已干涸,无溢流痕迹。沿出水口及薛庄河沿岸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直排河道情形。 4.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站出水口及薛庄河上、中、下游分别取样检测,结果待出。 | 部分属实 |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费县政府责成薛庄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薛庄镇政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3.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9 | X3SD202506220116 | 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闵家寨村正多木业有限公司、新丰泰巨匠牧业有限公司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该企业环评手续批建不符,锅炉超标排放。2.该企业车间噪音、异味、粉尘扰民。3.该企业产生的污水直排,危险废物违法倾倒。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兰山区政府组织汪沟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正多木业有限公司实为山东正多木业有限公司,属于临沂市新丰泰巨匠木业有限公司的贸易公司,位于兰山区汪沟镇闵家寨村,主要从事货物进出口。 2.关于“该企业环评手续批建不符,锅炉超标排放”的问题。信访件反映的“新丰泰巨匠牧业有限公司”实为临沂市新丰泰巨匠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9万立方米生态颗粒刨花板项目2018年12月6日取得环评批复,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完成验收。该公司环评审批2条生态颗粒刨花板全自动化生产流水线,目前仅建设1条。主要设备包括刨花干燥机2台、分选机2台、拌胶机2台、预压机1台、热压机1台、锯边机1套、砂光机1套及1台36t/h生物质锅炉等设备,实际建设的设备数未超出环评范围,未发现批建不符问题。生物质锅炉配套SCR脱硝设备+除尘接触塔+布袋除尘器+碱式脱硫处理设施,经查阅该企业2023年以来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锅炉超标排放情况。 3.关于反映的“该企业车间噪音、异味、粉尘扰民”的问题。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锯边、砂光工序产生噪音,施胶及热压工序存有轻微异味,原料存放处及刨片、锯边、砂光等环节产生粉尘。该公司距离最近居民聚集区约1000米,噪声、异味、粉尘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关于反映的“该企业产生的污水直排,危险废物违法倾倒”的问题。该企业生产工序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外运堆肥,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情况。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胶渣、废液压油、废机油等已与临沂凯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委托处置合同,经查阅该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转移联单,危险废物产生与转移数量基本一致,未发现违法倾倒情况。 5.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噪声、锅炉排气筒、固定源及厂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甲醛、颗粒物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固定源废气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标准限值,甲醛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标准限值;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限值。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督促企业做好减噪降尘措施,加强废气收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兰山区政府责成汪沟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企业定期维护设备,降低噪声;加强粉尘收集及处理,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督促企业提高厂区洒扫频次,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70 | X3SD202506220130 | 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朱岭村原忠信建陶有限公司存在多项环境问题:1.该公司堆放大量固体废物,未建立台账,扬尘扰民。2.该公司生产异味扰民,超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3.该公司违规转移、处置危废。4.该公司无环评手续和验收手续。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罗庄区政府组织傅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原临沂忠信建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陶瓷生产,其年产360万m2地脚线项目于2016年6月14日取得环保备案意见。2019年7月企业开始停产并拆除生产设备及厂房,2020年6月企业注销。该地块为朱岭村集体用地,现由朱岭村管理。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院落处于闲置状态,无地上建筑物和生产设备,不存在生产异味、超标排放和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院内露天存放有附近村民存放的耐火砖、钢渣、汽车脚垫下脚料和建筑垃圾,共300余吨。院落内地面存在少量积尘,现场无异味,未发现违规转移、处置危废以及异味扰民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废行为,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罗庄区政府责成傅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傅庄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7月10日前清理院落内堆存的物料,并依法处理。 2.傅庄街道办事处和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加强对该区域闲置院落的巡查监管,严防私自倾倒固体废物行为,发现问题依法处置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1 | X3SD202506220132 | 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新桥路周边有不明的工厂向河道内排放污水,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罗庄区政府组织册山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罗庄区册山街道新桥路周边有不明的工厂向河道内排放污水”的问题。河道为藕蒲沟,全长5.6公里,主要功能为防洪、灌溉。经调查,新桥路与藕蒲沟交汇附近共有8家工业企业,其中2家涉水企业,为临沂辰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临沂市昌泰铝业有限公司。 (1)现场调查时,临沂辰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好氧+厌氧+多级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调阅该企业2024年以来自行检测报告和6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的监督性监测报告,均显示达标排放,经对该公司周边排查,未发现生产废水排放痕迹。 (2)现场调查时,临沂市昌泰铝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酸碱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排放至藕蒲沟,已安装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调阅该企业2024年以来自动监测数据,结果显示达标排放。 (3)对藕蒲沟沿线进行排查,因近期天气炎热且水流缓慢,导致水体溶解氧含量下降,自净能力减弱,水质有轻微异味,未发现存在企业违规向河道排放污水的现象。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2家企业废水排放口和藕蒲沟水体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待出。 2.关于信访件反映的“异味扰民”问题。附近8家企业中临沂嘉利隆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临沂中友塑业有限公司长期停产。其他5家企业正常生产,分别为临沂新鼎盛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富中机械有限公司、临沂海鼎生物饲料有限公司、临沂市昌泰铝业有限公司、山东八达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查时厂区内无异味。6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上述5家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待出。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巡查,防止河道污染,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罗庄区政府责成册山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册山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加强该区域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2 | X3SD202506220133 | 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蒋史汪一村西北角存在多家养殖场,违规占用耕地,向周边水沟排放养殖污水,污染周边河流水和地下水。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罗庄区政府组织黄山镇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对蒋史汪一村西北角区域进行排查,该区域有1家养殖场,为兰华肉鸡养殖场。养殖场占地约5.5亩,地类为设施农用地,2010年3月19日取得养殖用地登记备案,2010年3月建成投产,现有2座养殖大棚,设计年出栏约42000只,为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每座养殖大棚内有3个粪污暂存池,肉鸡出栏后鸡粪外售至兰陵蔬菜种植基地用作肥料;鸡棚冲洗废水经化粪池发酵后,定期清理用于自家及周边农户田间施肥。 2.现场调查时,该养殖场已空栏,养殖区域有轻微异味。经对养殖场及其周边进行排查,周边无水沟,距东侧武河600米,未发现养殖污水外排痕迹。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养殖场内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待出。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规范畜禽养殖,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罗庄区政府责成黄山镇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黄山镇政府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加强巡查监管,防止违规占用耕地和养殖污染,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同时强化下游武河湿地东闸省控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分析,实时监控武河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3 | X3SD202506220139 | 临沂市沂南县湖头镇宋家哨村占用耕地、杨树林内建有两处露天混凝土搅拌站,无任何手续,噪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沂南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湖头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两处露天混凝土搅拌站实际为1处砂浆拌合站和1处空心砖加工点,均未办理土地及环评手续。砂浆拌合站位于宋家哨村西南260米杨树林内,业主宋某甲,占地面积1.5亩,地类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空心砖加工点位于宋家哨村西南340米,业主宋某乙,占地面积0.5亩,地类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经现场调查,宋某甲砂浆拌合站2024年10月建设,生产设备露天安装,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时噪声对居民有影响。该砂浆拌合站2025年3月已断电停产,投料口已拆除,院内无原料堆放,已不具备生产条件。宋某乙空心砖加工点粉已完成料筒仓、投料口露天安装,制砖机未安装,尚未投产。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指导业主合理选址,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 沂南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湖头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湖头镇政府要求业主宋某甲、宋某乙7月5日前拆除生产设备。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用地监管,对发现违规占地问题及时处置。 3.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湖头镇政府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发现问题依法处置,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4 | X3SD202506220162 | 临沂市临沭县青云镇中朱崔村东侧的沭滨制鞋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违法进行化工作业,焚烧废旧物品,夜间产生化工刺鼻异味。2.厂区临近居民区,不符合安全距离。3.化工废气、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排外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临沭县政府组织青云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市临沭县青云镇中朱崔村东侧的沭滨制鞋厂,2024年12月建成并投产。该厂建有6个搅拌锅、3台制鞋机,以PVC(聚氯乙烯)、增塑剂为原料,经搅拌、加热成型生产雨鞋。 2.经调查,该厂位于居民区内,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现场调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未配套治污设施,生产废气直排外环境,车间存在异味;该厂生产环节无涉水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抽运至青云镇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处置。经对厂区周边排查,未发现废水排放痕迹;经走访周边群众,该厂存在夜间生产行为,但均表示无焚烧废旧物品的现象。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 临沭县政府责成青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青云镇政府要求该企业7月24日前拆除生产设施。 2.青云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5 | X3SD202506220191 | 临沂市平邑县武台镇水沟社区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奶奶山左后方约200米处有一养猪场异味扰民。养殖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排附近沟渠、池塘,养殖粪污、垫料等垃圾随意堆放在厂区周边空地,未采取有效防渗漏防扬散措施,雨天污水渗入地下污染周边土壤和地下水。2.奶奶山正后方约50米处有一地沟油小作坊,异味扰民,周边沟渠油污堆积,水体发黑发臭,疑似加工废水直排外环境。3.水沟社区小学南约100米处有一水果加工厂,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大量清洗、榨汁废水未经有效处理通过暗管或沟渠排入周边河道、水沟大桥边的大井,酸臭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平邑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武台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场为平邑县超豪旺家庭农场,位于武台镇水沟村奶奶山左后方,位于非禁养区,设计生猪年出栏量4600头,为规模化养殖,2018年3月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未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表,现存栏生猪2356头。该养殖场建有200平方米堆粪棚、900立方米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干湿分离后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发酵后用于附近农户1500余亩农田还田,无污水排放口。 (1)现场调查时,堆粪棚、沉淀池正常使用,厂区附近无沟渠、池塘,未发现养殖废水“直排附近沟渠、池塘”的情况; (2)该养殖场距离最近的水沟村约780米,厂区外存在轻微养殖异味;门口处露天堆放消毒用袋装生石灰,未发现用于圈舍垫底的稻壳垫料等垃圾。在厂区东南侧10米左右,该厂将沉淀发酵后的粪污(约36吨)堆放在承包的12亩地内用于还田,尚未翻耕。 (3)6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养殖场水井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Ш类标准限值;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取样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限值要求。 2.信访件反映的地沟油小作坊,实为一处动物油脂提炼厂,位于武台镇奶奶山西侧,距离最近的村庄1.5公里,厂区周围无沟渠及水体。2024年8月21日武台镇政府依法对该厂进行了清理取缔,后经多次复查,均未发现复产迹象。现场调查时,该厂主体生产设备已拆除,无复产迹象。厂区角落存放1台废弃压油机,门口遗留少量油泥。 3.信访件反映的水果加工厂为平邑县鹏润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平邑县武台镇水沟二村,主要从事农副产品加工,2019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9月完成自主验收、排污许可登记。该公司以当季桃果为原料生产桃瓣,无榨汁工序,无榨汁废水产生。生产及生活污水经处理能力300m?/d污水处理站(A?O工艺)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户600亩农田灌溉。 (1)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但设施运维情况记录不全。经核对企业生产用水量、废水处理量及农田灌溉回用台账,相关记录一致。 (2)经排查,厂区外沟渠干涸无水,水沟大桥下河道断流,未发现生产废水偷排和利用暗管或沟渠排污水入河道的情况。走访企业周边10户村民,均表示无酸臭异味。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水沟大桥边地下水井进行取样监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平邑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武台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武台镇政府督促平邑县超豪旺家庭农场将门口堆放的石灰进行覆盖抑尘,目前已覆盖完毕;对承包地内还田的粪肥清理并进行土地翻耕后种植;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督促养殖场规范粪污处理,喷洒除臭剂,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平邑县超豪旺家庭农场未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3.武台镇政府督促动物油脂提炼厂进行彻底清理,已于6月28日清理完毕;加强日常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4.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平邑县鹏润食品有限公司未规范记录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6 | X3SD202506220195 | 临沂市沂水县沂水正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大量虚假的车辆检测报告。 | 临沂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24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市交警支队沂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沂水正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于沂水县经济开发区,主要业务为机动车检验检测,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至2028年11月22日。该公司现有安全技术检验线2条,环保检测线3条(分别是1#柴汽线,2#汽油线,3#柴油线),检测仪器设备均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标准检验物质在有效使用期内并具备标准物质证书。 2.该公司环保检测线设备运行正常,按照要求安装了视频监控,监控视频实时上传至“机动车尾气监管系统”平台,历史检测过程视频保存1年。经现场核查,该公司2台不透光烟度计运行正常;外检PDA、OBD检测设备,未发现安装可疑作弊软件。2025年以来,该公司共出具机动车检验报告4832份,经调阅495份检验报告及监控视频,发现存在采样过程、设备管理不规范问题2个;存在目视可见蓝烟或黑烟的问题车辆4辆,涉嫌出具虚假报告。 3.该公司2025年以来共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4620份,其中小型汽车4247份、大型汽车219份、挂车18份。现场抽查小型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流水430条,大型汽车、挂车安全技术检验流水110条,未发现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中出具虚假报告行为。 | 部分属实 | 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 沂水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市交警支队沂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做好问题车辆的复检工作,对涉嫌检验报告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继续调取今年以来机动车排放检测数据,进一步分析、深挖问题线索,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市交警支队沂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沂水正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质控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防范弄虚作假问题发生。 3.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市交警支队沂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日常监管,严查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7 | X3SD202506220197 | 临沂市莒南县岭泉镇岭泉供销社加油站在后院停车场使用违规改装的流动加油车进行加油,加油过程中,无相关油气回收装置,异味扰民。加油时柴油洒落地下,导致污染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岭泉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莒南县岭泉供销社加油站,其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三证齐全,均在有效期内。 2.关于反映“在后院停车场使用违规改装的流动加油车进行加油”的问题。现场调查时,莒南县岭泉供销社加油站后院停放有2台中型罐式加油车。经对比机动车整车公告技术参数信息,加油机系出厂自带配置,不存在违规改装的情况。调阅加油车加油记录,自2024年6月1日起,岭泉供销社加油站擅自使用2辆罐式加油车在后院违规开展加油业务。2025年6月12日,临沂市税务局已调取岭泉供销社加油站相关账目资料,正在对其违规加油行为做深入调查。油品来源于东营齐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由大型油罐车运输柴油到岭泉供销社加油站后,转移到罐式加油车中。 3.关于反映“无相关油气回收装置,异味扰民”的问题。岭泉供销社加油站2台加油车均无油气回收装置,装载、加注的均为柴油,现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尚未对柴油做出油气回收治理要求。现场调查时,加油站内、加油车附近均有轻微汽、柴油味,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200米。 4.关于反映“加油时柴油洒落地下,导致污染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加油站后院地面未硬化,地面表层存在柴油洒落痕迹,面积约20平方米。该加油站现场已组织清理,共清理沾染土壤约600公斤,暂存于大棚内,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置;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该加油站地下水取样监测,结果待出。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保持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税务局、岭泉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县商务局依照有关规定责令该加油站立即停止利用油罐车违规加油行为。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责令该加油站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妥善处置沾染土壤。 3.县税务局将该加油站隐匿收入行为移交市税务局立案调查。 4.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成品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有关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 5.岭泉镇政府督促岭泉供销社加油站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运行油气回收装置,降低汽、柴油气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8 | X3SD202506220200 | 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李庄二村冠蒙小区8号楼北侧垃圾桶离居民楼较近,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郯城县政府组织李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冠蒙小区”,位于李庄镇李庄二村,为回迁房小区,建有29栋住宅楼。 2.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垃圾桶放置在小区广场北侧,共布设6个,用于收集周边楼栋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现场调查时,该垃圾桶位置距离8号楼仅10米,存在异味扰民问题。 | 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郯城县政府责成李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李庄镇政府督促李庄村村委对垃圾存放点重新选址。李庄村村委已将垃圾桶搬离至小区外南侧道路旁,远离居民。 2.李庄镇李庄村村委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扫垃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79 | X3SD202506220202 | 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大瓮山村中间县道曹高路南侧木材市场违规占地30余亩,地面未硬化,车辆进出时噪音、扬尘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沂水县政府组织高桥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高桥镇大瓮山村中间县道曹高路南侧木材市场,实为沂水县俊军木材购销专业合作社,位于县道曹高路以南,主要从事木材销售。 2.经现场调查,该专业合作社自2009年开始经营,占地面积21.525亩,其中设施农用地6.537亩,果园14.988亩,未办理土地手续。该合作社内地面未硬化,配有1辆洒水车,车辆进出时存在噪声和扬尘问题,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基本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占地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沂水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桥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违规占用土地行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其限期拆除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 2.高桥镇政府督促沂水县俊军木材购销专业合作社劝导车辆在进出时减少鸣笛,降低行驶速度;加大洒水频次,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未办结 | 无 |
180 | X3SD202506220203 | 临沂市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南环路与西五路交界路口西南角的山东亿尚金属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在泥土地上焊接罐体,半成品罐体露天堆放,铁锈水和焊渣随雨水外流,含重金属的废水直排附近河流。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亿尚金属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实为奥程自动化设备(山东)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城南环路与西五路交汇处东150米路南,主要以钢板为原料,经切割、折弯、焊接工序生产饲料厂上料设备配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现场调查时,各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操作,无露天焊接行为,该公司厂区南侧未硬化地面上放有部分废旧设备,防锈漆完好未见锈斑,现场未发现半成品罐体露天堆放情况。 2.信访件反映的“铁锈水和焊渣随雨水外流,含重金属的废水直排附近河流”问题。厂区距离西侧白龙河约400米,经排查厂区及周边环境,未见铁锈水和焊渣外排痕迹。6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白龙河河水取样进行重金属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质量标准》Ⅲ类限值标准。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生产,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十字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巡查,督导企业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81 | X3SD202506220221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二批X3SD202506070109号“ 临沂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建设村存在以下问题:1.无审批手续、环保措施情况下建设垂钓园,破坏水库周边生态。2.沿董泗路北水库排洪河道被侵占建设桥梁。3.白沙埠镇茶芽山区域205国道两侧山体被破坏圈占,建设房屋两处,砂场三处(余粮村一处、小安子村西北角一处、新河村东北角一处)。”的调查核实情况不认可,认为建设村水库未办理相关手续,垂钓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有效收集。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区社会发展局、白沙埠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水库坐落于建设村北300米左右,于1966年12月建成,占地面积约35亩,2023年10月,臧某某与建设村委签订承包合同,期限五年。2024年,臧某某将水库转包,现水库实际经营户为胡某某。 2.经现场调查,该水库主要用于农田灌溉,未发现该水库建设垂钓设施和开展垂钓业务,周边发现少量生活垃圾,现场已清理完成,未发现破坏水库周边生态现象。6月20日,该承包户办理了水产养殖营业执照。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 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白沙埠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白沙埠镇政府加强辖区内水库巡查监管,及时清理水库周边垃圾,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2 | D3SD202506220002 | 德州市乐陵市郑店镇耿家村村东侧赵富岭养鸡场鸡粪倾倒在村道路一侧,异味扰民,污染环境。 | 德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乐陵市政府组织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乐陵分局、郑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鸡场”位于郑店镇耿家村东侧120米处,现存栏蛋鸡5000羽,未达到规模化养殖场认定标准。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排污许可证。 2.现场调查,该养鸡场建有粪污处理池1座,容积200立方米,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粪污均存放在处理池内,池体密封完好,周边未发现外排口及运输车辆散落痕迹。养殖场北侧有1条东西方向的村级公路(康庄路),约600米,路面未发现鸡粪倾倒痕迹。但养殖户东侧自家耕地内有还田时遗留的部分发酵粪肥,周边存在养殖异味。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乐陵市政府责成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乐陵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养殖户清理耕地内存留粪肥,恢复原貌,目前已清理完成。 2.督促养殖户定期对养殖区域及周边喷洒除臭药剂,降低异味影响。 3.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83 | D3SD202506220015 | 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颊河路与东外环路交叉口西行300米路北车管所对面填埋的固废垃圾目前已被挖出,6月2日将垃圾运输到德州市陵城区边临镇山东德尔利铝板大市场山东元仁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无处置能力,已自行转运至其他地方进行掩埋,具体位置不明。 | 德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天衢新区管委会组织市城市管理局天衢新区分局、新区服务管理办公室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元仁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德州市陵城区边临镇德尔利产业园,为固体废物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行业类别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工艺为分拣、撕碎、研磨、压块等,配套安装布袋除尘设施,生产方式为来料加工,年处理能力1000吨。 2.根据信访举报,5月31日,天衢新区管委会在车管所北侧马颊河路北排水沟挖掘清理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约6550吨),将3000余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至德州新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剩余部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至山东元仁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先行贮存,待企业分拣后根据垃圾的不同属性按规范分类处置。 3.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未生产,车间内堆放有待处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调阅入库单据与转运记录核对印证,6月初,从马颊河路北排水沟处运至该企业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共计3500余吨,放置车间后尚未处置。调阅该公司所在工业园内的视频监控,未发现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又转运出场或“运至其他地方进行掩埋”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固体废物依法依规处置。 | 天衢新区管委会责成新区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天衢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山东元仁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接的车管所北侧马颊河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按照规范分拣,分拣出的生活垃圾转运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分拣出建筑垃圾,根据企业的产能,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尽快规范处置。 2.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规处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4 | D3SD202506220037 | 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前小屯村北侧德州明皓新材料有限公司(福盛路与实华北路交叉口往北50米)加工塑料,每天24小时产生废气。 | 德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德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德城分局、天衢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德州明皓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前小屯村福盛路与实华北路交叉口北50米,为租赁厂房,面积约800平方米。该公司于2024年6月注册,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生产塑料制品,产品为塑料线轴。该公司安装有1台破碎机、1台搅拌机、2台注塑机。现场调查时,生产设施未运行。该公司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也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厂房内存有待销售的成品塑料线轴。 | 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守法经营,保护生态环境。 | 德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德城分局、天衢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责成该公司停止使用产生污染排放的违法生产设施,6月25日,该公司已自行拆除了生产时产生污染物排放的破碎机、搅拌机、注塑机等生产设施,现场只作为销售业务经营场所。 2.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该企业违法生产或排污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85 | D3SD202506220076 | 德州市临邑县临盘街道曹店村西头养猪场距离居民区较近,异味扰民。 | 德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临邑县政府组织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临盘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场”为临邑临盘昊天养殖家庭农场,位于临盘街道办事处曹店村西侧,面积6.21亩,属于养殖专业户,距离该村最近住户约20米,环评、排污许可手续齐全,已取得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2.现场调查,该养殖场目前存栏母猪44头、小猪70头、无育肥猪,配套建设干粪棚、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沉淀池使用水泥预制,顶部有密封盖。该养殖场粪污规范存放在干粪棚及沉淀池,未发现随意堆放情形,但周边能闻到养殖异味。 3.6月24日,临盘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该养殖场上、下风向开展臭气浓度检测,结果显示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 | 属实 | 加强监管,落实粪污处置措施,减少异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临邑县政府责成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临盘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养殖场及时清理养殖粪污,采取喷洒除臭剂、在饲料中添加益生菌等措施,降低养殖异味。 2.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86 | D3SD202506220079 | 德州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陵城区安德街道彤鑫豆制品有限公司(扶丰街与财源路交叉口向北100米)存在废水直排或废水处理未达标就排放至城市管网下水道问题。2.德城区天瞿街道佳盈食品有限公司(德兴大道2227号)存在废水直排或废水处理未达标就排放至城市管网下水道问题。 | 德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一、6月23日,陵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陵城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彤鑫豆制品有限公司”实际为德州益豆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陵城区经济开发区扶风街。生产豆制食品,设计年产量6000吨,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手续齐全。生产废水主要来自原料浸泡、压制成型及清洗工序,配套建设有气浮+A/O工艺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陵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经调阅生产记录及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台账,未发现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或废水直排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陵城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该公司对外排废水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城市管网进水水质要求。 二、6月23日,德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德城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天衢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天瞿街道佳盈食品有限公司”实际为德州佳盈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德兴北大道2227号,生产豆腐、豆腐皮等食品,设计年产量1000吨,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手续齐全。生产废水主要来自原料浸泡、压制成型及清洗工序,配套建设有A/O工艺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德州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经调阅生产记录及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台账,未发现设施不正常运行或废水直排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德城分局对该公司外排废水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城市管网进水水质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守法经营,保护生态环境。 | 陵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陵城分局,德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德城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指导帮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水达标。 2.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调查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87 | X3SD202506220152 | 德州市齐河县开发区齐众大道139号山东凌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多项环境问题:1.该公司车间内违规使用自喷漆,影响周边环境。2.该公司焊接区焊烟净化器不开,烟尘废气直排入大气。3.该公司喷塑区环保设备废活性炭超期未更换,未建立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处置、管理等制度。4.该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环境检测,未按要求设置监测口及监测平台。 | 德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齐河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凌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齐众大道139号,生产小型通用设备,主要工序有喷塑、固化、焊接、组装等,配套建设有“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以及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喷塑、固化、焊接工序未生产。调阅生产记录和治污设施运行台账,自2025年4月份以来喷塑、固化工序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所有箱体均为外购。经了解,该公司自喷漆主要用于修补产品喷塑固化后边角部分及磕碰处修补,2024年以来共使用10瓶左右350ml小瓶装规格的自喷漆。 3.现场查看该公司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块状活性炭表观完好,无堵塞、碎裂现象,移动式焊烟收集器状态完好可正常使用;调阅2024年以来活性炭更换记录,该公司共更换4次,废活性炭共42.5公斤,全部贮存于企业危废暂存间,最近一次活性炭更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未发现“活性炭超期未更换”问题;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危废管理计划、危废台账等资料齐全;调阅该公司2024年以来自行监测报告齐全,监测口位置可径直监测,无需设置监测平台。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守法经营,保护生态环境。 | 齐河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业务指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排污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 已办结 | 无 |
188 | X3SD202506220153 | 德州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陵城区?糜镇吉祥社区地热供暖项目存在回灌不合规、尾水污染的情况。2.夏津县白马湖崔庄社区存在地热尾水排进污水管道中。3.德城区黄河涯镇鑫源社区回灌井附近河沟有一处排水口排放地热井尾水。4.德城区黄河涯镇后寨子村桃园社区北侧河沟内有黑色污水,河沟东侧在直排地热井水。5.乐陵市春润华城小区回灌井房内设备连接管道伸出至井房外并深入西侧地下排放地热尾水。6.乐陵市名仕花园小区未经批准设置暗管外排地尾热水。 | 德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一、6月23日,陵城区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陵城分局、区水利局、糜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陵城区?糜镇吉祥社区地热供暖项目,采矿权人为中石化绿源地热能(山东)开发有限公司,建有8眼开采井和8眼回灌井,调阅相关记录数据,2024年至2025年供暖季期间地热水取水量70.47万立方米,依照《地下水管理条例》进行回灌,回灌水量65.89万立方米,地热流体回灌率93.5%,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所要求的不低于90%回灌标准。现场调查时该项目供暖设备回灌设施齐全完好。但存在抢修时少量尾水外排入下水道,进入镇驻地污水处理厂达标外排,不存在尾水污染。 二、6月24日,夏津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白马湖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夏津县白马湖崔庄社区于2012年建成入住,采矿权人为“夏津县军隆水电暖门市部”,建有1眼开采井和1眼回灌井,调阅相关记录数据,2024年至2025年供暖季期间地热水取水量13.1708万立方米,回灌水量12.2093万立方米,地热流体回灌率92.7%,达到回灌要求。经现场勘察,未发现地热尾水的外排管道。但经走访了解,2024年采暖季期间,有部分群众为提高室内温度,通过暖气排气阀私排地暖水进入污水管道的情况。社区工作人员发现该问题后立即制止,并加强宣传,避免外排情况出现。 三、6月24日,乐陵市组织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乐陵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春润华城小区、名仕花园小区地热井属于乐陵市帝都花园矿区,由中石化绿源地热能(山东)开发有限公司取得采矿权,两小区各设置开采井1眼、回灌井1眼,回灌方案均于2021年7月1日经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查批复,回灌系统泵房建设、设备选型、系统设备布设、运行维护满足相关要求。 2.2023年2月,中石化绿源地热能(山东)开发有限公司乐陵分公司于春润华城至名仕花园小区铺设一条管线,将换热站进行串联,形成互补,提升供暖效果。该增设管道方案通过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规划编研中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等单位共同审批。信访件反映的“春润华城小区回灌井房内设备连接管道伸出至井房外并深入西侧地下”和“名仕花园小区未经批准设置暗管”,均为春润华城小区与名仕花园小区2眼地热井站房的连接管道,中间无分支、无外排,无其余阀门,管线闭环,非外排管道。 四、6月24日,德城区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德城分局、区水利局、黄河涯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黄河涯镇鑫源社区采矿权人为“德州市助民便民服务有限公司”,建有1眼开采井和1眼回灌井,调阅相关记录数据,2024年至2025年供暖季期间地热水取水量17.82万立方米,回灌水量16.54万立方米,地热流体回灌率92.8%,达到回灌要求。现场核查,社区北侧100米沿黄宋路有1条东西走向的河沟,长约800米、宽约4米,呈干涸状态,未发现信访件反映的“排水口”及排放地热尾水情况。 2.黄河涯镇后寨子村桃园社区采矿权人为“德州德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有1眼开采井和1眼回灌井,调阅相关记录数据,2024年2025年供暖季期间地热水取水量7.60万立方米,回灌水量7.13万立方米,地热流体回灌率93.8%,达到回灌要求。现场核查,该社区北侧700米有1条河沟,呈东西走向,长约400米、宽约8米,呈干涸状态,未发现信访件反映的黑色污水及直排地热井水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确保回灌合规达标。 | 相关县(市、区)政府责成各相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采取以下措施 1.供暖期间,加强地暖泵房取水流量计及回灌流量计例行检查,确保回灌合规达标。 2.督促供暖单位在供暖前进行试水试压,发现管道漏水情况及时维修;加强对地暖管道、回灌设施巡查检修,确保地热水规范回灌;发现问题及时检修,规范收集跑冒地热水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89 | X3SD202506220196 | 德州市平原县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北段德州新势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产生危险废物远远超出环评数量,不开具环保五联单直接外运处理。该公司年产1000吨丁醚脲原药与年产500吨/年茚虫威原药均在正常开工。有时候环保问题存在暂时减产,但是产生危险废物远远大于环评数量。例如生产1吨丁醚脲产生危废1.5吨,生产茚虫威原药1吨产生废焦油 7.2 吨。该公司自 2024 年投产至今产生危险废物 3900 多吨,但是公司只把少部分危废进行五联单处理,其余大部分都是直接外拉处理,找没有环保资质的企业当燃料烧。 | 德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平原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德州新势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平原县化工园区内,建设有年产500吨/年茚虫威原药项目,环评、验收及排污许可手续齐全,目前正常生产;年产1000吨丁醚脲原药项目,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齐全,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尚未正式投产。 2.查阅环评报告,茚虫威原药项目年产危废1064.53吨,丁醚脲原药项目年产生危废136.99吨;调阅该公司自2024年7月以来生产台账,茚虫威实际产量409.347吨、丁醚脲实际产量177.379吨,按环评预测产废比例测算,应产生危废约850吨左右;调阅危废管理台账查证,该企业实际共产生2046.44吨危险废物,明显超出环评预测危废产出量。初步调查原因为萃取效率达不到环评预测水平,产品转化率小,实际危废量增加,有待进一步查证。 3.该公司危废均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合同,调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产生的危废已转运1997.658吨,目前库存约50吨,产废量、转移量与库存量可以相互印证。 4.该公司于2024年3月1日与德州领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茚虫威车间的副产品醇基燃料(含甲醇、乙醇、叔丁醇)出售给德州领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下游生产原料,该部分副产品不属于危险废物。自2024年3月生产(含试生产阶段)以来共销售444.34吨,经调阅德州领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入库磅单印证,销售量与收购量相符。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守法经营,保护生态环境。 | 平原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针对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环评预测数量,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于6月23日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组织编制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章报告,并进行备案。依据论证结果及测算实际产废系数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2.督促该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做好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落实好“五联单”制度,确保危废依法依规处置。 3.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等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90 | D3SD202506220022 | 聊城市茌平区贾寨镇邢胡刘村向南300米耕地上堆放建筑垃圾,污染土壤和生态环境。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茌平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分局、贾寨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贾寨镇邢胡刘村向南300米耕地”土地类型为建设用地,不是耕地。现场调查时,该位置存在1处废弃房屋,因年久失修导致部分坍塌,坍塌后在原址上留有建筑垃圾,非人为堆放建筑垃圾情况。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茌平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贾寨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贾寨镇政府对坍塌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已于6月24日完成。 2.加大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做好周边群众解释沟通工作。 | 已办结 | 无 |
191 | D3SD202506220046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于集镇有多个环境问题:1.东靖村西侧至西靖村东侧之间路段有蔬菜收购加工点违规抽取地下水,污水直排,污染环境。2.郭老虎村西侧、东侧有蔬菜收购加工点违规抽取地下水,污水直排,污染环境。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聊城度假区管委会联合市水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蔬菜收购加工点”位于聊城度假区于集镇于许路与李田路交叉路口周边,共有8处蔬菜收购点,分布在东靖村、西靖村、郭老虎村等村庄。 2.各收购点均为农户自主经营的家庭式收购点,设有抽取地下水的水井,均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其抽取的地下水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和冲洗收购的蔬菜。 3.各收购点外排废水主要为蔬菜冲洗后的水,成分主要是泥土。现场调查发现,8处收购点冲洗废水经沉淀后排放至附近沟渠。6月28日,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蔬菜收购点排放的废水进行了检测。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 聊城度假区管委会责成区农业农村局和于集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6月25日对该8处蔬菜收购点违规取用地下水的水井实施封井处理,如继续使用,需依法依规办理取水手续。 2.加强节水宣传。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水资源集约节约宣传活动,普及节约用水知识,提倡采用节水技术、设备和设施,健全节水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3.待检测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92 | D3SD2025062220051 | 聊城市临清市康庄镇前善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村东侧心月保鲜有限公司在院内喷漆,异味扰民。2.村西侧喷漆房异味扰民。3.村委会南侧存在打造家具情况,噪音扰民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临清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分局、康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前善村”实为前善董行政村,“心月保鲜有限公司”实为临清新悦保鲜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前善董村村东,主要从事蔬菜冷藏保鲜,环保手续齐全,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现场调查时,该公司院内车间有喷漆设备和油漆,异味较大,系该村村民邢某某今年3月份租赁用于家具喷漆。 2.信访件反映的“村西侧喷漆房”为邢某某家具加工处。现场调查时,该处无生产设备、物料,未发现喷漆设备。经对邢某某问询,该加工处曾存在喷漆行为,因异味扰民,停止了喷漆,后于2025年3月份,将喷漆设备搬至村东侧临清新悦保鲜有限公司院内车间,继续从事喷漆活动。 3.信访件反映的“村委会南侧打造家具的加工厂”为临清市康庄镇传卿家具加工部,主要从事家具加工,生产工艺为木方—开料—组装—成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该加工部噪声源主要为立铣、平刨、带锯、数控榫头机等,以上设备安装在车间内,现场调查时存在车间密闭不严问题。6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加工部生产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待出。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杜绝喷漆“死灰复燃”。 | 临清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分局、康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当事人邢某某立即清理临清新悦保鲜有限公司东侧车间内的喷漆原料、设备。已于6月24日清理完毕。 2.督促传卿家具加工部加强车间密封(已于6月24日整改完毕),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减少噪声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3.加强监管巡查,发现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4.待传卿家具加工部噪声监测报告出具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书面检查1人、通报批评1人。 |
193 | D3SD202506220061 | 聊城市茌平区信发街道山东宜林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北顺河街西241号)采样过程中弄虚作假,实验室分析数据造假,人为修改设备分析谱图。 | 聊城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23日,茌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宜林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位于茌平区信发街道北顺河街西241号(电厂对面),成立于2022年8月15日。该公司实验室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2023年2月14日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主要开展生态环境类的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生物等检验检测活动,资质项目数共298项。 2.该公司在样品室、实验室、走廊等位置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也为现场采样人员配备录像设施,开展采样、检测时全过程录像,视频资料保存6个月以上;出具的检测报告按照要求上传至山东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等资料均已完整存档。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共有8台涉及谱图的检测设备,均于2022年9月投入使用,均配备了自动进样器、数据处理工作站,检测过程无需人员操作,样品处理、结果计算等均实现自动化;同时该批检测设备均具有检测过程全程留痕且无法删除功能,用于查证相关记录。 3.调阅该公司2025年4月份以来出具的65份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内容,通过调阅原始记录、仪器设备谱图,查看全程视频录像材料,核对现场采样、样品运输、交接流转、实验室分析、仪器设备谱图、出具数据等关键环节,未发现该公司存在“采样过程中弄虚作假,实验室分析数据造假,人为修改设备分析谱图”的问题。 | 不属实 | 加强监督管理,监督企业守法经营。 | 茌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发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监督该公司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确保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能力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2.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不定期抽查该公司检测报告及相关数据上传情况,发现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的证据或线索,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94 | D3SD202506220085 | 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街道花园路小学西侧乾祥路车辆经过时扬尘扰民。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聊城市政府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东昌府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乾祥路”位于财干路以北、柳园路以东、郑坑西街以南、花园路小学西侧。该道路长320米、机动车道宽8米、两侧人行道各2米,主路面为混凝土。 2.经调查,该路为2018年郑坑回迁小区交付前修建的临时通行道路,现部分路面破损,导致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 | 属实 |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保持道路整洁。 | 东昌府区政府责成区住建局、区执法局、古楼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组织环卫车辆和保洁员,清理道路石子和积尘,采取人工普扫加洒水车机械冲洗降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洁。目前已完成。 2.因该道路土地征迁未完成,暂不具备入场条件。正在积极对接属地街道办事处,加紧办理土地征收工作,待道路具备建设条件后,第一时间组织道路施工。 3.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95 | X3 SD20 2506 2200 15 | 聊城市莘县大张家镇十字路口南一公里处一垃圾处理站存在以下问题:1.距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较近,雨天通过东门南侧的排污口直排污水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徒骇河,污染饮用水源。2.环境脏乱差,露天堆放垃圾,异味扰民。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莘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张家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垃圾处理站”为莘县大张家垃圾清运站,位于大张家镇前仓村南500米朝葛路西,成立于2020年6月。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分拣。 2.该垃圾站位于古云水库(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下游,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距离徒骇河约64米。垃圾站产生的渗滤液暂存于车间内的渗滤池,使用专用车辆运往阳谷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处置。调阅资料该垃圾站渗滤液处理月报表和阳谷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过磅单,双方数据一致。排查垃圾站及周边,未发现排污口及污水直排情况。6月23日,莘县环境监控中心对附近徒骇河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以上水体质量标准。 3.现场调查,因该清运站分拣压缩设备检修,将部分垃圾临时露天堆放于清运站外侧,现场环境脏乱差,有异味。6月25日,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垃圾站厂界进行恶臭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 基本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规范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和环境的影响。 | 莘县政府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张家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清运站立即对暂存的露天垃圾清运,对地面全面进行冲洗,喷洒除臭剂。目前已完成。 2.加强监管,规范垃圾收集清运,防止露天堆放垃圾,影响周边环境。 | 已办结 | 无 |
196 | X3SD202506220088 | 聊城市茌平区洪官屯镇朱官屯村修大外环路时侵占1.2亩耕地后用垃圾填埋,无法耕种。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茌平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洪官屯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1.2亩耕地”为聊城大外环建成后,退回的流转土地。现场调查时,该耕地由农户自行耕种,目前种植棉花且长势良好,现场发现耕地内存在少量建筑垃圾。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茌平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洪官屯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与该棉花种植户积极沟通,该村民同意待棉花收完后由洪官屯镇政府进行建筑垃圾清理。 2.加大巡查频次,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做好周边群众解释沟通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97 | X3SD202506220090 | 聊城市临清市烟店镇、潘庄镇、唐园镇等地存在大量制造轴承的企业和轴承加工作坊,每天产生大量含有亚硝酸盐、乳化液等危险废物磨床铁泥。大部分制造轴承的企业和轴承加工作坊违规将产生危废运往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青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该公司无任何危废收集、贮存等资质。危废转运过程使用个人车辆运输,车辆无防护措施,道路撒漏乳化液(油),异味扰民。车辆必经地点:1.聊城市临清市烟店镇北环路至河北省馆陶县魏僧寨镇卫东桥路段。2.聊城市冠县北馆陶至冠县灯塔桥路段。 | 聊城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23日,临清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分局、烟店镇政府、潘庄镇政府、唐园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清市烟店镇、潘庄镇、唐园镇三个乡镇目前共有环保手续齐全的轴承企业800余家,其中涉及产生磨床铁泥的轴承企业457家。 2.经调查,轴承生产工艺为:外购轴承钢—扩孔—切圈—车床加工—热处理工序—磨床—清洗—组装—成品。磨床工序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磨削液、乳化液等原辅料进行降温、润滑,并产生危险废物(磨床铁泥)。通过查询“无废山东”智慧管理平台相关信息及现场比对,2025年以来,三个乡镇产生磨床铁泥的轴承企业和轴承加工作坊共转移磨床铁泥402吨,全部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贮存、利用、处置。 3.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分局已致函河北省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请该单位协助调查河北省馆陶县青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是否具备处置危险废物相关资质、是否存在处置临清市烟店、潘庄、唐园镇“磨床铁泥”等情况,现正待回函。 4.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分局、冠县分局、烟店镇政府、北馆陶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两处路段进行巡查,并抽查两处路段、部分企业监控视频,未发现危废转运过程使用个人车辆运输、车辆无防护措施、在道路撒漏乳化液(油)、异味扰民等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规范处置危险废物。 | 临清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分局、烟店镇政府、潘庄镇政府、唐园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烟店镇、潘庄镇、唐园镇相关涉危废企业规范处置危险废物。不定期在信访件反映的地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根据河北省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回函,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98 | X3SD202506220105 | 聊城市临清市康庄镇小陈村华顺饭店附近山东省高速集团、山东省高速建设管理集团不按照国家规定施工,夜晚施工扬尘、噪音扰民。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临清市政府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康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是济南至临清高速公路齐河至临清段二标段施工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9月份通过环评审批,2023年12月施工建设。 2.目前该项目临清段已建设50%,现正进行路基铺设,施工过程中使用移动雾炮车洒水降尘。现场调查时,发现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及时,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3.经调查,该项目夜间未进行施工作业,但在6月10日前,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夜间运输渣土产生噪声、扬尘,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督促施工方采取综合降尘、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临清市政府责令市交通运输局、康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停止夜间渣土运输,减少施工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2.督促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原有6台洒水车的基础上,新增5辆洒水雾炮车,增加施工现场的洒水频次。已于6月23日完成。 3.不定期对小陈村居民进行走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 已办结 | 无 |
199 | D3SD202506220045 | 滨州市惠民县清河镇工业路清河工业园滨州金禾油脂有限公司每天20:00之后排放有刺鼻气味黑烟,污染环境。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惠民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惠民分局、清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企业为滨州安润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租赁滨州金禾油脂有限公司厂房(滨州金禾油脂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破产)建设有年加工20000吨新型吸附干燥材料项目,项目于2022年1月28日取得环评批复,2022年5月完成一期自主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证,二期项目处于在建状态。 2.该公司一期项目生产原料为废氧化铝球,生产工艺为筛选—煅烧—冷却—包装—成品。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主要是煅烧工序产生的氟化物,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和氟化物。经调查及询问企业负责人,一期项目因生产原料不满足工艺要求,于2025年2月底停产至今;调阅2024年以来的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数据异常;现场部分原料(吨包)露天堆放;2025年2月20日,该企业夜间启炉时,工况不稳定导致黑烟和异味问题。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加强管理,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惠民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惠民分局、清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立即将废氧化铝转移至车间内密闭存放(已完成整改),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防止黑烟、异味问题再次发生。待企业正常生产后,对企业有组织废气和厂界废气开展监督监测。 2.加大监督巡查力度,督促企业严禁使用不合格原料,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不定期开展夜间巡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0 | D3SD202506220053 | 滨州市博兴县锦秋街道南隅村烧烤小镇饭店(小吃街与乐安大街交叉口东南角)油烟机排风扇每天20:00-次日凌晨3:00之间噪音扰民。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博兴县政府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锦秋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烧烤小镇饭店”实为博兴县锦秋办事处小镇饭店,为一栋四层独立建筑,东侧10米为南隅村住户,北侧、南侧为空地,西侧为乐安大街。该饭店在东墙自行设置两条独立烟道,南侧烟道已废弃,北侧烟道正常使用,烟道口及排风扇均位于楼顶,排风扇基座固定良好,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 2.经现场询问及调阅饭店视频监控,该饭店经营时间一般为18时至23时,个别情况下,营业时间延长至次日凌晨。6月23日21时至23时,该饭店正常营业,排风扇正常使用,博兴县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该饭店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要求。 | 基本属实 | 加大巡查和宣传力度,减少噪声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博兴县政府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锦秋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饭店业主加强排风扇等产噪设备的运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加强巡查力度,发现噪声扰民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01 | D3SD202506220062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五批受理编号D3SD202506100088号“滨州市无棣县棣丰街道棣新六路与棣新八路之间的府前河雨天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污染河水。”的调查核实情况“加强雨污管网日常管理维护,及时对管道内淤泥进行清理,确保雨季时管网正常运行。”不满意,投诉人认为:只在河道修建了截水闸,西侧是清水,东侧还是污水,未彻底清理,水质未改变,下雨时污水流入府前河。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滨州市政府组织市城乡水务局、无棣县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截水闸”为府前河棣新六路桥上游的钢坝闸,钢坝闸西侧(上游)为城区景观生态蓄水区域,无雨水排口,目前暂无景观蓄水,仅有少量降雨积水,水体较清澈;钢坝闸东侧(下游)为城区排涝区域,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及雨污混流排放口,因6月18日降雨积水深度约0.5米,水体颜色较深。 2.6月11日,无棣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相关部门分别开展了水质检测、管网及路面的清理维护。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再次对府前河棣新六路桥钢坝闸西侧(上游)、东侧(下游)水体进行取样监测,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标准。6月26日,无棣县城乡水务局依规将德惠新河水引入府前河,东侧(下游)河道蓄水深约1米,水体颜色明显改善。 3.无棣县棣新六路与棣新八路之间府前河河段有4个市政雨水管网排口,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沿岸3个居民小区的生活污水接入独立市政污水管网,经棣新八路污水泵站输送至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季时未发现污水流入府前河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大对城区雨污管网巡查力度,做好维护保养,做好河道生态补水,提升水体质量。 | 滨州市政府责成市城乡水务局、无棣县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雨水管道的清理维护,确保管道内清洁。 2.做好雨水管网及沿河路面清理保洁工作,减少路面径流冲刷雨水对河道水体影响。 3.依规引入德惠新河水入府前河,做好生态补水,提升景观河道水体质量。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2 | X3SD202506220038 | 滨州市邹平县黛溪街道南关村黄一路和黛二路交叉向南路东第四排居民楼区公共道路堆积大量生活垃圾,污染环境。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邹平市政府组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黛溪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位置为邹平市黛溪街道办事处南关村居民平房之间公共道路,该村设有3处生活垃圾收集点。经走访核实,因邻里关系问题,存在村民多次互相丢弃垃圾现象,现场堆有约1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黛溪街道办事处已完成生活垃圾清理。 | 部分属实 | 清理整改到位,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邹平市政府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黛溪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黛溪街道办事处会同南关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协商化解村民矛盾纠纷。 2.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民文明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共同维护良好生活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3 | X3SD202506220043 | 滨州市阳信县商店镇燕店村阳信华胤食品有限公司院内、村东原回收酒瓶厂院内修建养殖大棚,距离村民房屋近,异味扰民,污染环境。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阳信县政府组织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阳信分局、商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阳信华胤食品有限公司院内“养殖大棚”为山东华胤综合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燕店村南侧150米(非禁养区),从事肉鸭养殖,年出栏10万只,为规模化养殖场,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建有100立方米粪污贮存池和雨污分流设施,委托中广核阳信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该公司自2025年1月开始养殖,第一批于4月份出栏,出栏时未清理鸭舍内粪污。第二批肉鸭于6月21日开始陆续出栏,出栏过程中存在异味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燕店村村东原回收酒瓶厂院内“养殖大棚”为赵某某蛋鸡养殖户,位于燕店村东侧300米(非禁养区),从事蛋鸡养殖,年存栏约8000只,为养殖专业户,配套建有储粪池。现场调查时,储粪池密闭不严,存在异味。 3.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山东华胤综合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和赵某某蛋鸡养殖户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结果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阳信县政府责成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阳信分局、商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山东华胤综合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加大除臭剂日常喷洒频次,肉鸭出栏后及时对棚内粪污进行清理;督促赵某某蛋鸡养殖户对储粪池进一步密闭,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规范畜禽粪污存储和综合利用。 3.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4 | X3SD202506220062 | 滨州市滨城区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杜店街道国家管网滨州基地小区一号楼西侧停车场堆放垃圾,异味扰民。距离居民楼最近的五个垃圾桶,异味、噪声扰民。2.市中街道兴民社区黄河三路513号石化小区四号楼对面平房经营噪声扰民。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滨城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滨城分局、市西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调查核实,国家管网滨州基地小区一号楼西侧停车场现场堆放有生活垃圾,为该小区居民捡拾的纸箱、瓶罐等可回收品,生活垃圾露天堆放产生异味。6月23日,市西街道办事处已全部清理完毕。该小区距离居民楼最近的垃圾桶有两个,因距离居民楼位置较近产生异味扰民问题,小区物业已将其放置在1号楼西侧停车场位置。现场调查及走访小区业主,未发现噪声扰民问题。 2.经调查核实,黄河三路513号石化小区四号楼对面的平房由滨州黄河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租赁给个人,用作居住及办公。调取近一个月的监控录像,未发现平房内存在生产经营活动。6月23日,滨城区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平房周边区域开展噪声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要求。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滨城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滨城分局、市西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文明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共同维护良好环境。 2.督促小区物业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减少异味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3.市西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石化小区四号楼对面平房的巡查监管,若发现有噪声扰民现象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05 | X3SD202506220124 | 滨州市邹平县码头镇天利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违规生产二氧化钛化工产品,存在环保隐患。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邹平市政府组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码头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天利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为邹平天利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建有粉状二氧化钛生产线1条,车间内有粉碎机2台、混料机1台,生产工艺为:二氧化钛—粉碎—混料—粉状二氧化钛,未办理环保手续。现场调查时,企业未生产,车间内无原料、产品存放。该公司已于6月24日自行拆除主要生产设备。 | 属实 | 清理整改到位,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邹平市政府责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码头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对该公司违法生产二氧化钛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督促其将违法项目剩余生产设备及物料清理完毕。 2.组织对辖区内闲置、废弃厂房、院落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违法生产、排污行为进行清理取缔,采取果断措施,严防问题反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6 | X3SD202506220127 | 滨州市邹平县所有汽车检测公司,使用OBD模拟器,利用篡改柴油货车功率、汽油车内挂作弊器等方式违规审核通过不合格车。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邹平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邹平市现有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22家,全部建有安检线、环检线。2024年,邹平市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全覆盖式检查,检查发现4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025年4月份,邹平市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随机抽取10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5月份,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对剩余12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的摄像头角度不合理、摄像头清晰度不高、采样管线老化破损等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6月10日—16日,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对全市在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新一轮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摄像头角度不合理、个别车辆油温偏低等20个问题,已督促相关机构整改落实到位。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OBD模拟器、篡改检测数据设备、软件程序及车内悬挂作弊器等问题。 2.邹平市正在搭建机动车检验检测防作弊预警服务平台,从源头上预防OBD造假、篡改数据、替车检测等违法行为,该项目预计8月中旬试运行。 | 部分属实 | 加大监管及培训力度,提高检测数据质量,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邹平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执法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充分运用机动车检验检测防作弊预警服务平台,从源头上预防OBD造假、篡改数据、替车检测等违法行为。 3.定期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检测能力验证及对比,指导各检测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检验。 4.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检测规范流程及关键技术环节、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培训力度,提高检测数据质量,提升汽车检测行业服务水平。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7 | X3SD202506220170 | 滨州市博兴县湖滨镇博昌桥昌博基础公司北侧一处洗砂场,污水乱排、扬尘扰民。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博兴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湖滨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洗砂场”实为山东昌博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150万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预应力混凝土方桩项目于2017年8月3日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预应力混凝土品质提升改造项目于2024年12月12日取得环评批复,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因市场原因,6月17日停产至今。 2.该公司生产工艺为:原料(砂子、石子)一清洗一投料一搅拌一浇筑一离心成型一蒸养一脱模一检验一成品,包含洗砂环节。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软水系统浓水、蒸汽冷凝水、洗石池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其中软水系统浓水、蒸汽冷凝水用于石子清洗、厂区及堆场喷洒抑尘;洗石池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 3.该公司建有密闭车间存放砂石等物料,车间内安装有雾森抑尘设施,厂区路面已硬化,安装有雾炮,门口安装有车辆清洗装置,配备有洒水车对厂区地面洒水降尘。扬尘主要来源于物料装卸过程、物料堆场、运输及地面清扫等环节。现场调查时,大部分物料存放于密闭车间内,少量物料堆放在车间外(已苫盖),厂区地面因清扫不及时存在扬尘问题。6月26日,车间外堆放的物料已全部清运至车间内。 | 部分属实 | 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废水不外排,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博兴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湖滨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加大清扫洒水频次,及时清理厂区地面积尘,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解决扬尘扰民问题。 2.督促企业加强厂区废水管理,确保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分类处置,严禁排入外环境。 3.待企业正常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对该企业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8 | X3SD202506220173 | 滨州市博兴县自2020年长期通过小河子河违规使用南水北调用水冲刷下清河支脉河道,造成博兴境内河流水位低、水量少。南北两条河道受工业污水污染,含盐量超标。 | 滨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博兴县政府组织县城乡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吕艺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涉及的河流均为自西向东流向的河流,自南向北分别为小清河、南水北调东线博兴段输水渠、小河子河(与溢洪河同源串联相通)、支脉河。其中,小清河、支脉河为过境河流;小河子河、溢洪河属于县域河流,主要承担农业灌溉和行洪功能。 2.经核实,“十四五”期间,博兴县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问题,组织实施了一批河湖生态调蓄、互联互通的现代水网建设工程,小清河、小河子河、溢洪河、支脉河等河流均已纳入水网建设范围,按规统筹使用水资源,居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得到充分保障。但受水资源紧缺、调蓄管理水平不高等因素制约,存在县域地表河流部分时段水位低、水量少的问题。 3.博兴县小河子河、溢洪河未设置入河排污口,小清河博兴段受纳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经检测,3条河流全盐量可以满足农业灌溉用水标准要求(地表水水质暂无全盐量指标要求)。支脉河上游汇水区大多为高盐碱地区,存在全盐量本底值较高问题。 | 部分属实 | 科学有效调节水资源,加密水质监测,保障河流水环境质量。 | 博兴县政府责成县城乡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吕艺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水资源调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河流闸坝调蓄作用,确保博兴县境内主要河流在满足居民生产生活和农业灌溉用水的前提下,保障河流基本生态流量。 2.加强农业灌溉用水管理,农灌期间加密水质监测频次,保障农业灌溉用水水质。 3.加强源头管控,加大监管力度,逐步降低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全盐含量,确保外排水质符合标准要求。 4.加大河道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取水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9 | D3SD202506220072 | 菏泽市郓城县张营街道红绿灯向南600米路东永晟纺织厂夜间清洗塑料废品时噪音、异味扰民。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郓城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县分局、张营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永晟纺织厂”实为山东永晟纺织有限公司位于郓城县张营街道振兴街路西。该公司为棉纺织企业,不涉及塑料制品。 2.经调查,郓城银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郓城县张营街道振兴街红绿灯向南600米路东,从事废旧塑料清洗和颗粒加工。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利用废旧编织袋(塑料)生产塑料颗粒,生产工序为粉碎+清洗+干燥+熔融+造粒+切粒,主要噪声源设备为粉碎机、造粒机、风机等,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在熔融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 3.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因麦收期间原料不足间歇性生产,经调取6月1日-6月23日用电量,共生产8天,6月23日以来无生产用电,厂区东南角堆放塑料制品下脚料,有异味。调阅该公司2024年8月25日废气、2025年3月20日噪声自行检测报告(废气每半年检测一次、噪声每季度检测一次),检测结果显示VOCs无组织、有组织废气浓度和昼间厂界噪声值符合排污许可限值要求。调查该公司监控、生产台账,发现存在夜间生产情况。该公司没有更新的检测报告。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巡查,防止环境污染。 | 郓城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县分局、张营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责成郓城银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立即清理堆放的下脚料。6月24日已清理完成。 2.跟踪调查,待该公司夜间生产时进行噪声和废气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3.建立长效监管巡查机制,防止噪声和异味扰民。 | 未办结 | 无 |
210 | X3SD202506220054 | 菏泽市巨野县董官屯镇工业园区青龙路与能源大道交叉口东500米巨野卓鸿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直排废气问题,污染周边大气环境。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巨野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巨野县分局、巨野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巨野卓鸿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实为巨野县卓鸿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巨野化工产业园青龙路与能源大道交叉口东500米。 2.经调查,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主要生产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工序为配料搅拌、浸油、覆膜、冷却、计量卷曲。废气主要为配料搅拌、浸油过程中产生的苯并[a]芘、沥青烟、燃气锅炉废气。其中配料搅拌、浸油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喷淋-冷却-电捕-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废气直排现象,厂界有异味。调阅该公司近两月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未发现异常。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巨野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排污许可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巨野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巨野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巨野县卓鸿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建立长效监管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环境污染。 | 已办结 | 无 |
211 | X3SD202506220112 | 菏泽市单县高韦庄镇单县弘越帽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将废水储存在污水储存设备中,通过雨天污水掺杂雨水或地下排污管偷排的方式,在晚上直排印染颜色的污水至工厂后的河道中,污染河流。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单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单县分局、高韦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单县弘越帽业有限公司位于菏泽市单县高韦庄镇潘庄村79号。 2.经调查,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厂区北侧紧邻利民河道,东侧有路边沟,路边沟与利民河道连通。该公司以成品羊毛、兔毛纱线和成品布料为原料生产针织帽,生产工艺为纺织、裁剪、缝制针织,无印染工艺,无生产废水,项目符合《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2020年本)》条件,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3.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食堂餐饮作业时会产生生活污水约0.12立方米,通过雨水管网外排至厂区东侧路边沟,厂区内未发现污水储存设备。厂区东侧路边沟路干枯无水,东北角利民河道存有少量河水,河水清澈。经现场排查,该公司不存在暗管偷排行为,未发现印染颜色的废水直排利民河道及周围环境的痕迹。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单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东北角利民河道内河水进行了采样检测,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巡查,杜绝污水外排。 | 单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单县分局、高韦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单县弘越帽业有限公司完善生活污水收集贮存措施,定期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6月25日,该公司已建立生活污水储存池。 2.建立长效监管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污染环境。 | 已办结 | 无 |
212 | X3SD202506220157 | 菏泽市成武县大田集镇山东万福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违规水域进行船舶晒装,产生固废、油漆、铁锈、污水直排河道内。2.未按环评批复,违规在河滩拆解船舶,产生废气、废水、废油、固废未做处理措施。3.两座半封闭车间未建设就进行造船作业,未批先建。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成武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成武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和大田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万福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实为山东万福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位于成武县大田集镇冯集村新万福河道冯集维护基地西侧。2024年11月28日,该公司船体组装项目环评文件通过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成武县分局审批[菏成环审〔2024〕52号],2024年12月份开始建设。现主体工程建成了6座露天船台、配套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暂存间,两个半封闭车间正在建设中,涂装喷漆废气治理设施未安装。 2.现场调查时,未发现该公司在万福河水域进行船舶舾装,无使用油漆行为,无污水及固废排入河道。该公司环评未批复船舶拆解项目。经排查,万福河大田集镇段河滩未发现违规拆解船舶行为,未发现河滩留有废水、废油痕迹及固体废物。 3.经调查,该公司两个半封闭车间主要从事零件加工、分段装焊、分段涂装、钢材切割和预舾装生产。这两个半封闭车间以及涂装喷漆废气治理设施未建设完成就进行了造船作业。2025年5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成武县分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此违法行为后,对该企业和该企业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了立案,并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办理中。6月23日现场调查时,造船作业等生产行为已停止。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 成武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成武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和大田集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强化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2.调查取证结束后,将依法对该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建立长效监管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污染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3 | X3SD202506220083 | 山东省很多地市烧烤店使用简易烧烤炉,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烟气直排污染环境。 | 省直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规定了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备的最低去除效率;规定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经了解,山东省16市人民政府均明确具体部门负责烧烤店餐饮油烟监管,并先后出台系列治理管控措施,推动烧烤行业有序发展,既保留城市烟火气,又维护环境清洁美丽。 2.我省城市建成区烧烤店应当依法进行油烟收集治理,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理处罚。据统计,2024年以来,针对餐饮油烟问题,全省城市管理部门累计立案1244件,累计罚款434.151万元。目前,全省城市建成区烧烤店基本配备油烟净化装置或采取油烟净化措施。经调查了解,部分地方在夏季允许经批准定时定点户外经营,烧烤经营单位多采用室内集中烤制室外食用、室内烤制室外使用木炭保温炉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烧烤油烟污染。 3.据调查了解。青岛、济宁、泰安、威海、滨州等市多部门共同形成工作机制,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多部门联合排查餐饮行业突出问题;枣庄、日照、德州等市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联动工作,强化共同执法,加快信访转办,提升问题解决效率;淄博市推行环保无烟炉具,有效减少油烟产生;青岛、聊城形成油烟治理工作指南,指导餐饮经营者提升管理水平;东营、临沂、聊城探索建立餐饮油烟排放在线监管手段,大大减少对餐饮经营者非必要入户检查频次;枣庄市生态环境部门实施走航监测辅助发现餐饮油烟排放超标问题,探索建立了3家餐饮油烟管控示范店。 | 部分属实 | 持续做好烧烤油烟监管工作,指导各市城市管理部门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依法依规处理,加强全省餐饮油烟管理水平,推动餐饮单位合规经营。 | 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指导餐饮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城市经营管理规定,配套完善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维护使用。 2.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完善案件移交制度,持续抓好相关方面的信访处理,及时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 3.推行“城管上门帮办”,通过制发明白纸、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城市管理标准和法律规定,主动为临街商户招牌设置、餐饮油烟防控等事项提供指导服务,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 已办结 | 无 |
214 | X3SD202506220160 | 中联水泥下属企业:鲁南中联、济宁中联、平邑中联、临沂中联、枣庄中联、滕州中联、泰山中联、泰安中联、东平中联、青州中联等企业违规立项、违规环评建设骨料生产线,违法开采山石用于骨料生产加工。以上企业均为水泥石料生产加工线,石灰石矿山作为生产原料利用率只有百分之九,资源利用率较低,造成资源浪费。 | 省直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违规立项、违规环评建设骨料生产线”问题。经调查,10家企业共建有14个骨料生产项目,均办理了立项手续,不存在违规立项。14个骨料生产项目均不存在环评违规审批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违法开采山石用于骨料生产加工”问题。实际是水泥用灰岩矿山是否可以将水泥用灰岩制作销售普通建筑石料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部长信箱答复等,水泥用灰岩是普通建材类矿产,不属于国家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采矿权人可以自行对外销售。 3.信访件反映的“石灰石矿山作为生产原料利用率只有百分之九,资源利用率较低,造成资源浪费”问题。从调度的有关情况来看,矿山实际回采率、综合利用率指标均保持较高水平。 4.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查阅资料、调度核实,水泥企业在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和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自主安排生产和销售计划,未发现被举报的水泥企业存在信访反映的违规立项、违规环评、违法开采的问题。 | 不属实 | 严禁违规立项、违规环评建设骨料生产线,违法开采山石。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监管,严格立项审批和环评工作。依法依规开采石灰石矿。 | 已办结 | 无 |
215 | X3SD202506220168 | 山东省境内济潍高速、京沪高速、济莱高铁、莱荣高铁、临临高速、临滕高速6条线路建设施工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违法堆放弃渣、非法侵占农用地、破坏沿线山体和森林、水土保持措施缺失或不到位、土地复垦未开展、植被恢复效果差等问题,特别是济潍高速投运两年来至今未完成水保验收工作。 | 省直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3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有关省直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件反馈的53个问题点位中,23个问题属实,3个部分属实,27个不属实。2023年9月,济潍高速主体工程完成了交工验收投入试运营,尚未开展竣工验收,根据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即可。 1.济潍高速乔家庄村西、张家庄特大桥、北镇头村、仰天山隧道东、仰天山隧道西、平安村北、仁河大桥等7个点位。问题不属实,该地块为临时用地,已于2024年9月完成复垦。部分现场种植玉米、黄豆等农作物。 2.济潍高速金家楼村东。问题属实,堆土压占部分耕地、园地,需清运。目前已完成渣土清运,正在进行土地复垦,预计3个月内完成整改。 3.济潍高速黄花溪立交下。问题不属实,该地块为济潍高速拆迁征用的建设用地,用地批文号为自然资函〔2021〕554号。 4.济潍高速曹家村附近。问题不属实,该地块为济潍高速预制厂站临时用地,厂站已拆除,已完成复垦。 5.济潍高速潭溪山隧道东、郭家庄村西、赵家岭村西、青风岭隧道西出口北侧等4个点位。问题属实,地块为济潍高速临时用地,现场临时建筑已拆除,部分正在清运弃渣,部分完成复垦,预计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6.济潍高速青风岭隧道东。问题不属实,该地块为济潍高速四合同预制场临时用地,现场建筑已拆除,临时用地范围内已完成复垦。 7.京沪高速寨子村西南山坳。问题属实,该地块距离京沪高速约200米,为多年前堆积的渣土,由寨子村村民曹某某承包,现场调查时,现场渣土已平整,已种植玉米等作物和杨树等树木。经询问并查看影像,该区域于2025年4月完成平整和种植,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 8.京沪高速将军堂村西隧道口。问题属实,反映问题现场地处丘陵地区砂土地,耕种质量较差。问题地块位于京沪高速西邻,为原京沪高速施工渣土的临时堆放处,高速施工结束后,进行清理并对压占现场进行平整复耕,现场已种植农作物花生并出苗。接下来施工单位将组织对立面覆土续坡、种草绿化等措施,恢复生态,预计2025年7月31日完成整改。 9.京沪高速黄崖村东南。问题属实,反映问题现场地处丘陵地区,现场周围地貌为荒漠化地貌,耕地质量较差。问题地块紧邻京沪高速西侧边网,被高速施工后遗留的部分碎石压占,施工单位将立即组织清理石块、覆土平整,提升种植条件,预计2025年7月31日完成整改。 10.京沪高速霍家沟西南。问题不属实,该地块距离京沪高速约100米,现场为撂荒土地和部分种植作物。 11.京沪高速安乐庄村西。问题属实,现场有部分渣石土,其他为撂荒土地。目前,渣石土已经清理,下一步将根据实地情况,适量种植部分树木减少水土流失风险。 12.济莱高铁西丝峪隧道西口南侧。问题属实,该临时用地项目复垦后,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进行了验收。但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区域遗留渣土和石块,需进一步清理;部分区域生长自然植被。水利部门已通知施工单位,对现场堆放的乱石进行清理,督促建设单位进一步平整场地,预计2025年7月15日完成整改。 13.济莱高铁岭东新村东北、东峪村西北、雪野站西北、东北岭隧道南口西侧、林家隧道北口西南侧、王家隧道北口西北侧等6个点位。问题不属实,地块为已复垦的临时用地,当地村民已耕种多年,或部分撂荒未耕种。 14.济莱高铁翟家沟北侧。问题部分属实。现场堆土为当地村民为增厚耕种土层临时堆放的种植土,拟平整后按季节种植农作物。下一步将督促完成恢复工作,完成土地平整,种植应季作物,预计2025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15.莱荣高铁鹰子山隧道西口西南侧、王台山隧道东口东侧、神童山隧道东口南侧、玉皇顶隧道东段南侧等4个点位。问题不属实,地块现场已整理,部分已覆种植土未种植,部分已种植玉米或长满杂草、树木。 16.莱荣高铁崂山隧道西口东南侧。问题属实,目前已将渣土推平,下一步将碎石料清除并平整场地,预计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整改。 17.莱荣高铁崂山隧道东口东侧。问题属实,现场渣土已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拍卖,目前正在清运。下一步将督促竞得人加大清运力度,清运完成后平整场地,预计2025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 18.莱荣高铁玉皇山隧道东口东南侧。问题不属实,该地块周边约70亩土地于2021年3月经乳山自然资源局批准作为莱荣高铁项目临时用地使用,到期后乳山局联合农业农村、农业专家和镇村通过土地复垦验收。照片显示土石渣位置实为地堰和山沟边坡,因冬天杂草枯萎而裸露,目前现场已自然生长植被,恢复自然状态。 19.莱荣高铁围子山隧道西口西北侧。问题属实,经水利部门与交通部门核实,现场存在渣石堆放问题,已对中铁四局下达整改通知,因铁路沿线机械施工需经铁路部门同意,预计2025年7月底完成整改。 20.莱荣高铁东林隧道西口西侧。问题属实,经水利部门与交通部门核实,现场存在渣石堆放问题,已对中建八局下达整改通知,因铁路沿线机械施工需经铁路部门同意,预计2025年7月底完成整改。 21.临临高速披甲村西。问题不属实,该地块为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号为鲁(2020)淄博临淄区不动产权第0000456号,现场临时堆放土石料。 22.临临高速辛庄村西南。问题属实,该地块现场临时堆放砂石料,下一步将通过工程治理形成台阶式边坡,种植土回填平整场地并种植侧柏,预计2026年6月底完成整改。 23.临临高速马家庄村西。问题属实,该地块为临临高速二标材料堆场、办公用房、生活用房、钢筋加工场及弃土场临时用地,现场临时建筑已拆除,已部分复垦完成,剩余弃渣正在清运,清运完成后立即开展复垦工作。 24.临临高速淄河桥南侧桥下。问题属实,用地单位高速集团已于2024年年底整改到位,目前现场无渣土堆放。 25.临临高速南坪山隧道东南。问题不属实,该地块为博山区鑫辰石料厂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地块,项目已于2019年12月完工验收。2022年临临高速施工期间占用部分项目地块,2024年高速完工后覆土,现已恢复种植侧柏苗木。 26.临临高速李家块村西。问题属实,经交通部门核实,该问题所在区域是临临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临时用地,目前堆放的物品为工程施工材料。下一步将加强管理,施工结束后进行复垦,预计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27.临临高速鲁山立交桥下。问题属实,经水利部门和交通部门核实,存在堆存弃渣行为,省交通运输厅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整改,预计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 28.临临高速鲁山隧道东南。问题不属实,该位置占用的土地,2023年1月被批准为临临高速项目洞渣周转场临时用地,面积20.65亩。目前,用地单位进行了复垦。 29.临临高速车场隧道南。问题属实,该位置占用土地,为临临高速项目五标段车场隧道弃渣场,用地单位为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经现场踏勘,面积约40亩。经水利部门核实,此处已进行土地平整,完成复垦,整改已完成。 30.临临高速尚书沟村东南高速桥下。问题属实,经水利部门和交通部门核实,桥下存在堆渣,下一步将责令项目建设单位全面清理渣土,整平场地,铺设防尘网,做好水土保持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 31.临临高速石泉村东南。问题属实,该地块为临时用地,实地堆放临临高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方量约6万方。该临时用地于2025年4月29日使用到期,按照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时用地批复文件要求:“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恢复土地原状”。目前,土地复垦未到期限,尚未开展渣土清运。 32.临滕高速东黄蒿村北侧。问题属实,该地块位于山亭区水泉镇,现场堆放砂石,已清理完毕。 33.临滕高速方山隧道西口西北侧。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堆放的是隧道口产生的废料,在红线50米范围内。目前临时用地未到期,将在临时用地到期后一年内恢复土地原状。 34.临滕高速后沟村东北侧。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宗地位于费县朱田镇明石塘村北,临时堆放临滕高速公路施工产生的渣土,现状地类为农村道路,未办理用地手续。下一步将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富余资源处置办法,依法依规对剩余矿产品启动处置,进行清理,预计2025年7月底完成整改。 35.临滕高速石屋村西侧。问题不属实,该地块为临时用地,西侧使用期限2022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0日。施工单位已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进行复垦,2025年1月17日通过初步验收。东侧使用期限2022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施工单位已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进行复垦,2025年5月8日通过初步验收。 36.临滕高速石屋村南侧。问题不属实,该地块为建设用地,批准文号:自然资函〔2022〕1337号,现场堆放施工产生的少量渣土。 | 部分属实 | 按要求完成整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 省自然资源厅将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根据部门职责,分类施策、立行立改,及时清理现场渣土,开展土地复垦,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